存疑不判获真凶
【原文】
侍御史王平,字保衡,侯官人。章圣时,初为许州司理参军。里中女乘驴单行,盗杀诸田间,褫其衣而去。驴逸,田旁家收系之。觉,吏捕得驴,指为杀女子者。讯之四旬,田旁家认收系其驴,实不杀女子。公意疑,具以状白府。州将老吏,素强,了不之听,趣令具狱。公持益坚。彼乃怒曰:“掾懦邪!”公曰:“今触奏坐懦,不过一免耳。与其阿旨以杀无辜,又陷公于不义,校其轻重,孰为愈邪?”州将不能夺。
后数日,河南移逃卒至,详勘之,乃是杀女者。田旁家得活,后因众见,州将谢曰:“微司理,向几误杀人。”
《能改斋漫录》
【译文】
付御史王平,字保衡,侯官人。他在宋真宗的时候,初次作官,任许州司理参军。有一个乡间女子一人骑驴行走,被强盗在田间杀死,剥掉她的衣服走了。驴逃跑,被田边人家逮着养起来。案发以后,吏卒逮捕了收养驴的人,把他指为杀害女子的凶手。审讯了四十天,田边的人家承认收养了她的驴,而不承认杀害了那个女子。
司理参军心里怀疑,把案情从头到尾报告了州府。州府的将军是一个老官吏,素来蛮横,一点也不听王平的意见,催促他结案。王平坚持自己的意见,而且态度更加坚决。那州府的将军恼火了,说:“你胆怯,怕承担责任吧!”王平说:“现在因为胆怯触犯上司把案件上奏,只不过免官而已。与其迎合旨意杀害无辜,又使大人陷于不义,比较两种作法,那一种作法好呢?”州府将军因此不能改变他的主张。
几天以后,河南县移交的逃兵来了,对逃兵详细审讯的结果,竟然是杀死田间女子的凶手。田边人家才得了一条活命。后来,王平和大家一起见上司,州府的将军道歉说:“要不是司理参军,当初几乎错杀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