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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1页)

了不起的盖茨比一

在我年少、稚嫩时,父亲便给了我一个忠告,这个忠告至今还萦绕在我的耳旁。

“每当你觉得想要批评什么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一定要记住,并不是每个人都符合你的要求。”

我和我爸之间有这一种很强烈的默契,我心里明白父亲的话有着更多的含义。从此,我总是倾向于对人对事不随意做任何评判,我的这个习惯致使许多秘密的心灵向我敞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学院里我被不公正地指责为政客,那是因为我私底下知道很多行为不检点、来路不明的人的隐私和悲苦。直到现在,我仍然有点害怕我会失去什么,假使我忘记了我父亲不无骄傲地叮嘱和我不无骄傲地重复的话:人们的善恶感一生下来就有差异。

在我自我吹嘘了一通我的宽容的性情之后,我到头来还得承认这种宽容是有它的限度的。人的品行有的好像建筑在坚硬的岩石上,有的好像建筑在泥沼里,不过超过一定的限度,我就不在乎它建在什么之上了。

去年秋天我从东部回来的时候,真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穿上军装,在道德上都永远取立正的姿势;我也再不毫无尽兴的去参透那些悲惨的灵魂。只有盖茨比,以其名作为这本书名的男主人公,不包括在我的这一改变了的行为之列——盖茨比,此人体现了一切我分明蔑视的事物。不过,如若说人的品格是由一连串美好的行为举止组成的,那么,在盖茨比身上,倒也不乏有某种光彩,不乏有一种对生活展现出的种种憧憬的高度感应能力。

我家一连三代都是这个中西部城市里的有名的富贵人家。在那边我毫不谦虚的说也算是哥大家族了,据家谱记载我们还是布克里奇公爵的后裔,我的这一家系的实际创始人其实是我的伯祖父,自打他五十一岁来到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他雇了一个人去替他打仗,自己却做起了五金批发生意,这门生意我父亲一直从事至今。

可惜的是我从来没见过自己的伯祖父,不过家人认为我长得像他——依据就是一直挂在我父亲办公室里的那幅颜色发了黄的伯祖父的画像。我一九一五年从纽黑文毕业,正好是我父亲从那里毕业的第二十五年,稍后一些我便参加了那酷似公元一世纪初条顿民族之大迁徙的世界大战。我是那么沉迷于那场反击战,以至于回到美国后我反而觉得无所事事。在我看来,中西部现在不再是世界的繁荣中心,倒像是这个世界上边远的贫瘠之地——因此我决定到东部去学做票券生意。我接触的那些人都在做证券方面的生意,所以我想这门生意再多养活一个单身汉应该是不成问题的。我所有的姑舅叔婶们都商量了这件事,那慎重的态度就像是为我入学挑选学校一般,最后他们表情严肃又略带迟疑地同意道:“啊,那就这样定了吧。”父亲答应资助我一年,几经耽搁之后,在我二十二岁的那年春天我终于去到了东部,我那时还以为很有可能就要在这住一辈子呢。

来后第一件实际要做的事情,是寻找住房。那时正值温暖和煦的季节,我又是刚刚告别了有着宽阔草地和葱绿林木的乡村,因此当我办公室里的一位年轻同事建议我和他到近郊区租间房一起住时,我觉得这真是个好主意。他去租到了房子,一间久经风吹雨淋的木板平房,月租金八十元,就在这个节骨眼公司派他去了华盛顿,结果我独自一人住到了那里。我有一条狗,一辆旧道奇牌轿车和一位芬兰籍的女佣人,她为我整理床铺做早饭,有时守着电炉子自言自语她的国家的谚语格言。

这样寂寞的待了一两日之后,一天早晨一个比我还晚到这里的男子在路上叫住了我。

“嗨,到西卵镇怎么走?”他向我询问着。

我告诉了他。当我再往前走的时候我便不再寂寞了。一路上我成了一个向导,一个引路人,一个土著居民。他在无意之间就给我一种很亲密的信任感。

这样当阳光日渐和暖,树上顶出嫩嫩的绿叶时,在我心中又复生了那一熟悉的信念:随着夏日的到来,生命又将重新开始。

有那么多的书要读,清新宜人的空气中也有那么多营养要汲取。我买来十几本有关银行业、信贷和投资证券的书,那一本本烫金的书整齐的摆在书架上,就好像造币厂新铸的钱币一样,随时准备揭示迈达斯、摩根和米赛纳斯的秘诀。我在大学的时候便喜欢舞文弄墨,有一年我给《耶鲁新闻》写过一连串表面上一本正经实际上却平淡无奇的社论——现在我又准备重新成为所谓的“通才”,也就是那种最肤浅的专家。我租的这所房子位于北美最离奇的一个村镇,当然,这些。这个村镇在纽约市正东那个细长的奇形怪状的小岛上那里除了其他大自然奇观之外,还有两个地方的形状异乎寻常。离城二十英里远的地方,有一对奇大无比的鸡蛋状的半岛,它们简直一摸一样,中间隔着一条小湾,这条小湾一直伸进西半球那片最恬静的咸水——长岛海峡那个巨大的潮湿的场院里。它们并非正椭圆形——却是像哥伦布故事里的鸡蛋一样,在碰过的那头都是被压碎了的,它们长相上的惊人相似一定会使那些从头上飞过的海鸥惊异不已。而对于没有翅膀的人类来说,一个更加有趣的现象却是:这两个地方除了形状大小一样之外,在每一个方面都会让你觉得截然不同。我住在西卵,这是两个地方中比较不那么时髦的一个,也许这就是一个简单的标签,并不足以表现二者之间那种稀奇古怪而又很不吉利的对比。我的房子挤在两座每季租金要一万二到一万五左右的大别墅之间。我右边的那一幢,有一座大理石堆砌的游泳池,以及面积四十多英亩的草坪和花园——这便是盖茨比的公馆。这时我还不认识盖茨比先生。相对而言我自己的房子实在是很难看,幸好它很小,不容易被人注意到,因此我才有缘欣赏一大片海景以及欣赏我邻居草坪的一部分,并以与百万富翁为邻而感到自豪——而所有这一切只需每月支付八十美元。在小湾的对岸,东卵豪华住宅区那片洁白的宫殿式大厦光彩夺目,而那个夏天的故事正是从我开车去那边,到汤姆·布柯农夫妇家吃饭的那个晚上才真正开始的。黛尔西是我的远房表妹,而汤姆是我在大学里就认识的朋友。

大战刚结束的时候,我还在他们家住过两天。汤姆擅长各种运动,并且曾是纽黑文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橄榄球运动员之一,也是闻名全国的,这种人在二十一岁就已经取得了登峰造极的成就,从那以后他的一切就都不免有些走下坡路的味道了。他家里十分有钱,在大学时他那任意花钱的程度就已经遭人非议。现在他离开了芝加哥迁到东部来,搬家的排场更是令人惊讶不已。举个例子说,他曾今从森林湖运来了一群打马球的专用马。在我这一辈人中竟然还有人阔绰到能够干这种事,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

他们来到东部的原因,我并不知道。他们好像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先是在法国待了一年,后来又东飘西走,然而所去的地方都有人打马球,而且大家都很有钱。“这次是定居了,”黛尔西在电话里说道。可是我却并不相信,我虽看不透黛尔西的心思,不过我觉得汤姆只会略带点怅惘地永远飘**下去。

在一个温暖而有风的晚上,我开车到东卵去看望这两个我并不太认识的朋友。他们的房子比我料想中的还要豪华,一座乔治王殖民时代式的大厦,红白二色,鲜明悦目,面临着海湾。葱翠的草坪从海滩一直铺向大门,足足覆盖了0。25英里的路面。房子正面还有一扇敞开着的法国式的落地长窗,在夕阳的辉映中金光闪闪,迎着午后的暖风。

这幢豪华别墅的主人汤姆·布柯农身穿骑装,两腿叉开,正站在前门的阳台上。与纽黑文时代相比,他的样子却改变了不少。现在的他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体格健壮,头发呈稻草色,嘴边略带狠相,举止十分高傲。两只眼睛炯炯有神,眼神又异常傲慢,总是给人一种盛气凌人的印象。他的腿已经填满了那双雪亮的皮靴,并且还把上面的带子绷得紧紧的。当他的肩膀转动时,你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大块肌肉在他那薄薄的上衣下面移动。这是一个健强有力的身躯。

他有着又粗又大的男高音,这增添了他给人的性情暴戾的印象。他说起话来经常带着一种教训人的口吻,即使是对他喜欢的人也是如此,因此在纽黑文的时候对他恨之入骨的就大有人在。

“我说,你可别以为在这些问题上是我说了算的,”他说道,“只不过是因为我力气比你大,看起来比你更有男子汉气概而已。”我们两人属于同一个高年级学生联谊会,可是我们的关系并不十分密切,但是我总觉得他非常看重我,他也经常带着那特有的显得有些粗野、蛮横的怅惘神气,大概是希望我也喜欢他。

我们在和煦的阳光下愉快的聊了几分钟。“我这地方相当不错。”他说,眼睛在不停地飘来飘去。

他抓住我的一只胳臂,用力把我转过身来,又伸出一只巨大的手掌,指点着眼前的景色,就在他这不经意的挥手之间,涵盖了一座意大利式的凹型花园,半英亩浓郁的玫瑰花,还有一艘狮子鼻的汽艇,在岸边随着浪潮起伏。“这地方原本属于石油大王德梅因。”他又用力把我推转过身来,客气地说,“我们到里面去吧。”我们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进了一间宽敞明亮的玫瑰色的屋子,两头的落地长窗如两颗明亮的水晶镶嵌在这栋豪宅中。这些长窗都半开着,在外面嫩绿的草地的映衬下,显得晶莹夺目。

一阵轻风穿堂而过,洁白的窗帘飘向向天花板上的装饰;然后又轻轻拂过绛色地毯,留下一阵有如风吹海面般的阴影。屋子里唯一静止的东西是一张笨重庞大的长沙发椅,上面坐着两个年轻的女人。她们俩都身穿白衣,衣裙随风飘**。我站了好一会,倾听着窗帘刮动的嗖嗖声和墙上一幅挂像发出的嘎吱嘎吱的响声。

“砰”地一声,汤姆·布柯农关上了后面的落地窗,室内的余风这才渐渐平息下来。两个女人之中比较年轻的那个,我不认识。她一直平躺在长沙发的一头,身子一动不动,只有下巴稍微向上仰起,仿佛在上面放着一件什么东西,生怕它掉下来似的。

我以为她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了我,可是她一点表示也没有,我倒差一点就要张口向她道歉,我怕我进来惊动了她。另外那个少妇——黛尔西,身子微微向前倾,一脸真心诚意,接着却噗嗤一笑,既滑稽又可爱地轻声一笑,我便也跟着笑了,然后走上前去进了屋子。

“我高兴得,天啊,我都快开心死了。”

她又笑了一次,好像她说了一句十分俏皮的话,很为此得意似的,然后她就拉住我的手,仰起脸儿看着我,表示这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人是她更高兴见到的了——那是她特有的一种表情。

她悄悄地对我说,那个一动不动的姑娘姓贝科。贝科小姐的嘴唇还是微微动了一动,似笑非笑,似说非说的表情,搞得我不知所措,几乎看不出来地向我点了点头,接着她又赶忙把头仰回去。

我回过头去看看我的表妹,她开始用她那低低的、令人激动不已的声音问我一些问题。这是一种叫人不由自主的要去侧耳倾听的声音,仿佛每句话都是一组不会再重新演奏的音符。她的面庞忧郁而美丽,有两只明亮的眼睛,热情的嘴,她的声音里犹有一种格外激动人心的特质,那是迷恋过她的男人都难以忘怀的:一种格外抑扬动听的音质,一声喃喃的“听着”,就像一种暗示,而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还有更加有趣的开心事。

我告诉她我到东部来的途中曾在芝加哥停留了一天,有十来个朋友托我向她问好。

“他们全都想念我吗?”她欣喜若狂地高声问道。

“全城都充满了悲伤。所有的汽车都把左后轮漆上了黑漆当作花圈,城北的湖边整夜哀声不绝于耳。”

“这真是棒极了!汤姆,咱们回去吧。明天,”可随即她就转了话题:“你应当去看看宝宝的。”

“我很想看看。”

“她现在已经睡着了。她都三岁了,你都还没见过她吗?”

“从未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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