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多年在同一个领域里工作,那么你已经成为这个领域的专家。如果你能用多年的经验或研究来讲述自己的工作或职业方面的事情,也会引起听众的注意与尊敬。
第五,不同寻常的经历。
你有没有会见过名人?你有没有经历战争的洗礼?你有没有经历过精神颓丧的危机……这些经历都可以成为最佳的演讲材料。
第六,信仰与信念。
你或许曾经花了许多时间和精力,去思考自己应该对当今世界所面临的重大情势持何种态度。那么,你自然很有资格谈论它们。不过,在这样做的时候,你一定要举例子来说明,因为听众并不爱听空泛陈旧的演讲。千万不要以为随意读些报纸杂志,就可以谈论这些题目。如果你自己所知的比听众都不多多少的话,还是避而不谈为妙。但是,反过来说,既然你曾经投入了多年的时间研究它,那这显然是你该说的题目,因此你绝对要用它。
前面我已经指出,准备演讲并不只包括在纸上写些字,或者背诵一连串的字句,也不是从匆忙读过的报纸杂志里抽取别人第二手的观点;应该在你自己的脑海及心灵深处挖掘,并将贮藏在那儿的信念随时提取出来。不必怀疑那里有没有材料,那里当然有,而且贮藏丰富,只等待你去发掘使用。
你也不要以为这样的题材太个人化、太轻微,听众可能不会喜欢听。其实,正是这样的演讲才让我感到快乐,让我真正受感动,甚至比我听过的那些职业演讲家的演讲更让我快乐,也更让我感动。
喜欢演讲的题目
当然,我并不是说你有资格谈的话题就一定会激发听众的兴趣。例如,我是一个天天干家务的忠实丈夫,我确实有资格谈谈关于洗盘子的事。可是我对此并没有热情,事实上我根本不愿想它,你想我能把这个题目讲好吗?但是,我却听过家庭主妇们把这个题目说得精彩极了。她们内心当中或许对永远洗不完的盘子有一股怒火,或许发现了一种新方法可以处理这恼人的工作——不管怎样,她们对这个题材更喜欢,所以她们可以对这个题目说得津津有味。
这里有个简单的问题,可以帮你确认某个题目是否适合你演讲;问问你自己,如果有人站起来反对你的观点,你是否有百分之百的信心为自己激烈地辩护?如果有的话,你的题目一定适合。
我1926年曾去瑞士的日内瓦参观国际联盟第七次大会,后来对当时的情形做了笔记。最近,我又无意间翻看了这些笔记。以下是其中一段:
“在三四个死气沉沉的演讲者念完自己的手稿之后,加拿大的乔治·福斯特爵士上台发言。他没有带任何纸张或字条,我不禁大为欣赏。他对他要讲的事情非常专注,常常通过手势来强调他的观点。他很想让自己的思想被听众了解,热切地把那些珍贵的理念传达给听众。这种情形十分清楚,犹如窗外澄明的日内瓦湖。我一直在教学上倡导的那些法则,在他的演讲里展现得完美无缺。”
我常常想起乔治爵士的演讲。他真诚而热心,因此,只有对所演讲的题目有真实感受时,才会有如此的感情显露。福森·J·辛主教是美国最具震撼力的演讲家,他从早年的生活中也学到了这一课。他写道:
“我被选出来参加学院的辩论队。在一次辩论的前一晚,我们的辩论教授把我喊到办公室,责骂了我一顿。
“‘你真是饭桶!本院有史以来还没有一个演讲者比你更差劲的!’
“‘那,’我说,我想替自己辩解,‘既然我是一个大饭桶,为什么还挑我参加辩论队?’
“‘因为你会思想,而不是你会讲。’他回答道,‘到那边去,从演讲词中抽出一段,把它讲出来。’我把这段话反反复复地讲了一个钟头,然后他说:‘你看出其中的错误了吧?’于是接下来又是一个半钟头。
“最后,我筋疲力尽。他说:‘还看不出错在哪里吗?’
“过了这两个半钟头,我终于找到了问题的关键。我说:‘看出来了,我没有诚意。我根本心不在焉,没有真实的情意。’”
就这样,福森·J·辛主教学到了他永生难忘的一课——把自己沉浸在演讲中。因此,他开始让自己对演讲的题材产生热情。直到这时,博学的教授才说:“现在你可以讲了!”
如果我班上有学员说:“我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我过的是平凡单调的生活。”我们的指导老师便会问他闲暇时都做些什么?有人说看电影,有人说打保龄球,有人则说种玫瑰花。其中有一位学员告诉指导教师说,他收集有关火柴的书籍。于是,老师继续问他这个不寻常的嗜好,他渐渐来了精神。不一会儿,他便兴致勃勃地描述自己收藏火柴书籍的小书房来。他告诉老师,他几乎收藏了世界各国关于火柴的书籍。
等他对自己最喜爱的话题产生了兴趣之后,指导老师打断他:“为什么你不谈谈这个话题呢?我觉得挺有意思的。”他说他从来没想到会有人对这些感兴趣!这个人几乎耗尽了一生的心血,对自己这一嗜好充满了感情,几乎已成了一种狂热,而他却否定它的价值,认为它不值一谈。指导老师真诚地告诉他,要想知道一个话题有没有趣味和价值,最好的方法就是问自己对它有多感兴趣。后来,他以收藏家的姿态兴高采烈地对我们畅谈了一个晚上。后来我又听说他去参加各种午餐俱乐部,向人们演讲有关收集火柴书籍的话题,因此得到了地方人士的推崇。
如果你希望能迅速而轻易地学会当众说话,那么这个例子正好可以引出我们下面第三条法则。
有效地调动听众
演讲由三种因素构成:演讲者、演讲内容和听众。本章的前两条法则,讨论了演讲者和演讲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但仅止于此,还不是真正的演讲。只有当演讲者把自己的演讲与听众发生联系以后,演讲才真正完成。准备周详、演讲者对自己的话题充满热情,这两个要点对演讲很重要,然而要真正演讲成功,却还有另一个因素必须考虑:演讲者必须使听众觉得他所说的很重要。他不仅要自己对这个话题具有很强烈的热情,还必须把这种热情传达给听众。历史上那些著名的雄辩家都具有这样的王婆卖瓜本领,或者是传播福音之术。高明的演讲者总是热切地希望听众感觉到他的感觉,同意他的观点,并做他认为该做的事,与他一同分享他的快乐,并一同分担他的忧愁。他应该以听众为中心,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他必须明白,自己演讲的成败不是由他来决定的,而是由听众的头脑和心灵来决定。
在推行节俭运动期间,我到美国银行学会纽约分会培训了一批人,其中有一个人无法和听众沟通。要帮助他,首先要让他对自己的题目燃起热情之火。我告诉他先一个人静静地待在一边,把自己的题目反复想几遍,直到自己对它产生热诚。我要让他记住这样一个事实:纽约“遗嘱公证法庭记录”显示,80%的人去世时,没有给自己的亲人留下分文,只有3。3%的人留下1万美元或更多的财产。我还要让他明白,他现在不是去求别人施舍,或者要求别人做根本无法做到的事。“我是在替这些人着想,”我要求他这样对自己说,“要使他们老了以后,可以衣食无虑,过上舒适安逸的生活,并且给妻儿留下安全的保障。”最后我还让他相信,他是在做一项了不起的社会服务工作。总之,他必须把自己当作一名移风易俗的斗士。
通过这些事实,他在经过认真思考以后,终于使自己热血沸腾,激发出巨大的兴趣和热情,并开始觉得自己的确是身负重任。于是,他外出演讲时,那满载信念的语言感染了人们。他将节俭的利益告诉大家,因为他想帮助他们。他不再是个只知道陈述事实的演讲者,他已经成了一名传教士,努力想使人们信奉节俭的信念。
在我的教学生涯中,曾经非常依赖教科书中的教条。我只是照搬我的老师们长年灌输给我的一些坏习惯,而他们也没能从虚浮的演讲风气中有所突破。
我永远都忘不了自己所上的第一次演讲课:老师让我将两臂轻轻地垂放在身体两侧,手掌朝后,所有手指都蜷曲一半,大拇指轻触大腿。然后,又让我把手臂举起,画出优美的弧线,以便让手腕优雅地转动。接着,再张开食指,然后是中指,最后是小指。当这一整套合乎美学的、装饰性的动作完成之后,手臂还必须回溯刚才的那道弧线,再放于双腿两侧。
这整套表演显得虚假而做作,既没有意义,也不真实。我的老师并未教我将个性融于演讲之中,也不让我像平常的人那样,富有朝气地与听众谈天说地。
请把这种机械的演讲训练方式,与我在这一章里介绍的三项主要原则互相对比一下。这三项原则是我“成功演讲训练”全套方法的根本。你将会在本书中一再看到它们。在下面一章中,将逐条详细解释这些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