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凡事要留有余地
【原文】
处世不退一步处,如飞蛾投烛,羝羊触藩,如何安乐?
【译文】
接人待物假如不留余地,就好比飞蛾扑火,公羊撞围栏一般,哪能使自己安稳快活呢?
【解读】
做事要看清实际环境,一味鲁莽,好像飞蛾迎头扑火,必然失败。所以,凡事要留有余地,应顺应自然,强行去做反而得不偿失。
有一个令人震惊的案例:
一位在婚姻关系中不断有外遇的丈夫,在前妻以验伤单为由诉请离婚后几年,还来泼前妻硫酸,导致前妻一眼失明,全身百分之四十烧伤。她失去工作,严重地破了相,还要抚养两个孩子,还要担心因伤害罪入狱的前夫假释出狱,继续伤害她。更可怕的是她的前夫沾沾自喜地叫人来传话:“现在你没人要了吧,我还是可以要你,你乖乖把孩子带回来……”
谁说喜欢一样东西就非要得到或者占有它?有些人为了得到他喜欢的东西,殚精竭虑,费尽心机,更有甚者可能会不择手段,以致走向极端。也许他得到了他喜欢的东西,但是在他追逐的过程中,失去的东西也无法计算,最终得不偿失。那种代价是沉重的,也许直到最后才会被他发现罢了。其实喜欢一样东西,不一定要得到它。
有时候为了强求一样东西而令自己的身心都疲惫不堪,是很不划算的。再者,有些东西是“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瞧的”,一旦你得到了它,日子一久你可能会发现其实它并不如原本想像中的那么好。如果你再发现你失去的和放弃的东西更珍贵的时候,我想你一定会后悔不已,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说法:“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
所以,当你喜欢一样东西时,得到它并不是你最明智的选择。喜欢一样东西,就要懂得去学会欣赏它,珍惜它,使它更加弥足珍贵。
同样,喜欢一个人,就要让他(她)快乐,让他(她)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诚挚。如果你做不到,那你还是让他错过吧,有时候也要学会放弃,因为放弃也是一种美丽。
错过了太阳,不是还有繁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