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许多讨论演讲术的漫谈文章,满篇都是规则和惯例,使其看起来充满神秘感。老式的“演讲术”通常荒诞不经:有些生意人跑到图书馆或书店去,找了许多实际上完全无用的“演讲术”回去。而现今许多学校也还是教导学童记诵浮夸的“雄辩家的雄辩术”——这些都好似过时的羽毛笔一样,虚有华丽,实则无用。
一种崭新的演讲术从20年代开始,已在大学校园内兴起。为了符合时代需要,这种演讲术已像汽车一样实用又现代化,也像电报一样直截了当,更像广告一样具有商业气息。以前曾一度流行的如烟火般绚丽的演讲术,如今已备受冷落。
现在的听众,不论是会议桌上的十数人,或是大帐篷下的几千人,都要求演讲人像话家常一样直接明白,并像平常对话一样平易近人——同样的态度,只是较有精神和力量。为了表现得自然,他对多数人讲话当然要比对一个人讲话要多用些力气。就像高楼顶上的雕像一样,若想看起来像实物一样,当然建造的时候就要比放在地上的雕像比例大。
马克。吐温曾在内华达州的一次矿冶营中发表演讲。有位上了年纪的采矿工人在演讲结束时问他:“你演讲时的自然风格,是不是天生就有的?”
这正是听众所要的“演讲时的自然风格”。
要想达到这种境界,唯的一窍门便是靠不断地练习。在你练习的过程当中,假如发现自己讲得刻板又无趣,便要立刻打住,并且很严厉地告诉自己:“怎么啦?醒醒!要讲得像个人样!”然后,你暗自在听众中找出一个人来,最好那人是坐在最后排,或显得最不注意听讲的一位。你就直接讲给这个人听,好像其他人不存在似的。想像这人间了你一个问题,而你现在正要回答他,而且你是唯一能回答这个问题的人。想像他站起来对着你讲话,你也针对问题回答。如此,必定会让你的演讲好像日常谈话一般无拘无束,一般干脆。
你也可以自问自答。比如你讲到一半的时候,可以这么说:“你们或许要问我,对这个主张可以拿出什么证明。以下便是……,’像这样的自我回答方式,一样可以做得很自然,也可让你的演讲不致显得过于枯燥。
我们在开始的时候,我们曾谈到一位女作家的演讲。几天之后,就在同一地点,我们又听了另一位奥立佛·罗吉爵士的演讲,整个过程十分愉快。他当晚的讲题是:《原子与世界》。对于这个题材,他已经花了超过半世纪的时间去研究、观察并实验,简直可以说已成了他生命和心神的一部分。他极其愿意把所知道的讲出来,因此忘了自己是在“发表演讲”。他全神贯注于要如何告诉听众,如何正确地、明白易懂地把有关原子的一切告诉听众,使听众能感受到他所感受到的一切。
结果怎样呢?他发表了一次令人难忘的演讲。不但动人,而且具有力量,使每一个听众都留下深刻的印象。罗吉爵士是位具有非凡能力的演说家,但我相信,他并不完全归功于自己的天赋。我相信听过他演讲的人,也很少会认为他是“天生演说家”的典型。
你公开演讲的时候,听众如果认为你讲得很好,因而怀疑你受过这方面的训练。这对你的指导老师来说,倒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因为我们训练班的指导老师,是以训练讲得自然为目标,一旦听众觉得你受过这方面的“正式训练”,便表示他的方法还不成功。一扇好的窗户是不教人注意它的本身,而是能让光线直接进入。一个优秀的演讲人也是如此——由于他讲得十分自然。致使听者根本不会注意他讲的方式——他们注意的仅是他演讲内容的本身。
四、要讲得真诚
热忱、真挚和极度热切的态度,也会使你获益。当一个人受到自己感觉的影响时,他真正的自我便破茧而出。许多束缚解开了,而他情绪的热度也会烧尽所有的妨碍。他会表现得很自然,讲得很自然,他本身就是自然。
这样,我们又回到本书反复强调的地方——要讲得真诚。
“我有一位朋友曾在伦敦的教会中做事,他所讲的一些话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狄恩·布朗在耶鲁神学院布道时如此说道,“这位传道人名叫乔治·麦当劳。当天早上读经的时候,他念到希伯来书第十一章。到了讲道时间,他这么对大家说:你们都听过这些具有信心的人讲道。我并不想在解说信心是什么上多费口舌,许多神学教授能解说得比我更好。我在这里,是要帮助你们相.信。’接着,他又向大家声明自己对那看不见的永恒真实的信心。他讲得那么简洁、真诚而又庄严,因而使听的人油然而生同样的信心。他的心,整个放在传道的工作上面,而他的演讲是那么动人,因为那是源自内在生命中所具有的真实的美。”
“他的心,整个放在传道的工作上面。”这正是秘密所在。当然我知道,像这样的忠言并不怎么受欢迎,因为这看起来有些呆板,听起来也不确定。一般人喜欢的是简单明了的规则——明确的、能掌握住的——就像教人开车的说明书一样精确无误。
这正是大家之所需,也是我想要提供给你们的。因为这对大家来说,都要简单容易得多了。是有这些方法和规则存在。只是,唯有一点美中不足的是:这些规则都没有效果。这些规则只会使一个演讲变得束手缚脚,没有生命、没有趣味。在我年轻之时,这些东西耗费了我许多宝贵的时间去研究他们,如今一点也没有出现在我的书本上。正如约书·华林斯所说的:“知道这么多虚有其表的东西有什么用呢?”
艾德蒙-伯克曾写了许多演讲词,无论在推理、说理、甚至文法组织结构上都极为出色,是当今大学中研究古典演讲术的必读作品之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伯克本人却是个失败的演讲家,他没有能力把自己作品中的那些宝贵观念,用言辞表达出来。他的演讲一点都不吸引入,也没有力量,所以被“评论之家”戏称为“餐铃”。每当他站起来发言的时候,听众席上便响起咳嗽声和嗡嗡的嘈杂声。有人甚至开始打瞌睡或陆续离席而去。
假如你把一颗钢壳子弹用力丢向一个人,他却毫发未损;但如果你把弹药粉放在油烛里,然后用松木片射出去,却是可以伤人。演讲也是如此,包有弹药粉的油烛式演讲,是要比钢壳却无药力的演讲更具威力,也更能使听众留下印象。
五、使声音变得铿锵有力
我们演讲之时总要用到身体和发声器官的许多设备与听众进行沟通。我们有时要耸耸肩,挥动一下手臂,皱一下眉头,提高声量,改变抑扬顿挫,或是随着情境讲得快或慢等。我们也要记住,所有这些生理上的动作,都是结果而非原因,那是受我们的精神和情绪状态所影响。这就是我们要强调选择题目的重要性,强调必须要有热切与听众分享讯息的心的原因。
随着年纪的日益增长,我们也渐渐失去个性中自然的本质。我们的身体和声音的沟通方式,不知不觉已定了型——不但少用手势或身体的动作,就连声音的抑扬起伏也变单调了。也就是说,我们在谈话中已失去了本性中的淳朴自然。我们不是说得太慢就是太快,措辞也显得凌乱、轻率。在本书当中,我一再强调讲话要自然,因而你或许会觉得,措辞拙劣和表达轻率,正是自然的表现。完全不是,我指的是意识要自然,要用精神来表达“我们自己的”种种观念,而非装模作样。亦即,好的演说家并不允许自己不求长进,还尽量要在字的发音、措辞、表达的方式上力求改进。这和其他方面我们要精益求精的态度是一样的。
有人认为应该对自己的音量、声调和速度做个评估。这倒是一个好主意,要做这件事也不难只要有个录音机便可做到。你也可以让朋友来帮助你,如有专家韵协助则更好。重要的是,这都必须在面对听众以外的时间来练习。假如你在面对听众的时候过于注重自己的种种使用技巧,则效果不免要大打折扣。你一旦上了台,就要全神贯注,尽全力要在精神和情绪上影响听众。这种态度和方式,比任何书中得来的知识技巧重要得多,更能让你讲得铿锵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