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仇师案
【原文】
王廉访繻令东明。时有冯化者勾逃人,诬其邻某。君密令邻匿他所,别令一人跽堂下。召逃人曰:“汝识某,可执以出。”逃人实不识也,见一人跽堂下,执之。众皆哗。逃人技穷,乃曰:“冯化绐我。”众中有欲遁者,君曰:“必化也。”追之果然,重杖遣之。
后迁按察使。宿州某生携妻子授徒某氏家,其妻临产,妻兄之女来视。数日,妻子皆中毒死。馆人曰:“若与妻兄有隙乎?”曰:“有之。”曰:“是矣,必令其女致毒也。”生控于州,女不胜刑,遂诬服。狱上,君疑之,问:“馆中来往者何人?”女曰:“止一十二岁某徒耳。”召而曲诱之,乃曰:“师扶我急,因致砒麦中。”生之妻兄女得释。
《先正事略》
【译文】
王廉访,名繻,曾经担任东明县令。当时有个叫冯化的,勾结逃犯诬告邻居。王君密令他的邻居躲到其他地方,另外叫来一个人跪在堂下。王君传来逃犯说:“你认识某人,可以把他抓出来。”逃犯其实并不认识那个被诬告的人,见有一个人跪在堂下,就上前把他扭住。旁观者顿时哗然。逃犯黔驴技穷,只好供认:“是冯化骗我这么做的。”旁观者中有人转身想逃,王君说:“他一定是冯化。”抓获后发现果然是冯化,加以重杖后发配充军。
王君后来升任按察使。宿州某诸生带着妻儿在一个私塾教书,妻子临产了,妻子哥哥的女儿来探望。几天后,妻儿都中毒死了。一同在私塾教书的人问诸生:“你与妻子哥哥有过不愉快吗?”答:“有过。”“这就对了,必定是他叫女儿放的毒。”于是诸生把这事告到州里。妻子哥哥的女儿受不过刑,屈打成招了。案件上报,王君感到可疑,问:“私塾中有哪些人往来?”该女答:“只有一个十二岁的学生。”王君将他叫来,好言劝他说出真情,他说:“老师打我很凶,因此我把砒霜放在麦中。”诸生妻子哥哥的女儿这才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