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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生误断奸案(第1页)

前生误断奸案

【原文】

孙兰皋翘江,贵州黄平州人,乙未进士,癸卯十二月选授直隶肃宁县,于二十日履任。视篆甫三日,睹一白衣女子,相随不离,晚即晕仆地,久之始苏。时各幕友闻之,群趋入视。孙泣而言曰:“是夙业也。女子为阜城人,许聘某家,因患痞腹大,婿家疑孕辞婚。女父母讼于官。余前生姓黄,亦为肃宁令,以腹坚竟断为失节,女故烈,遂自经。贞魂含冤楣寻五十余年矣。”幕友劝孙诉诸城隍神。孙作牒焚诸城隍,后于二十七日夜,又晕仆如前。盖女鬼自被牒后诉诸府城隍,摄孙魂对质,神亦为孙排解,言孙“过出无心,前世做官甚好,今世事亲颇孝,不犯**戒,未便索命。且查禄籍,官至四品,今将所得官禄全行削抵,准改教以奉双亲余年。”女鬼不得已而允。孙醒后即促幕友作改教文书。幕友迁延未作。鬼知之,来促孙自作禀。禀成,后又以驿中压滞未发,鬼强孙同往河间府。

守河间者为熊虚谷守谦,江西新建人,丙戌进士。孙晤熊,以情告熊,曰:“渠不过欲表扬名节,我辈虽不能闻诸朝廷,然为之作传表章,亦可传诸不朽。以此劝之,或可解释。君甫到任,何必遽行改教?”孙商之鬼,鬼不允,曰:“汝乃恋此一官,是不遵神判。予今仍索汝命,即授以黄带,迫其自经。”孙即作自缢状。众人婉劝始止,而孙公顶发已揪去一绺,黄带亦现在,人皆见之。

鬼曰:“若不速改教,仍索汝命。”孙因偕熊同见鬼,鬼附孙体,称熊为大人,熊复面为劝解。鬼曰:“虽为无心之过,若非神断,岂肯饶他?请问大人,此案若阳律失入,应得何罪?岂止改教而已乎?”熊询其何以称大人,鬼曰:“大人他日当开府,惟武备须留心耳。”熊不得已,遂为转详改教。

孙在署检得乾隆五十一年一案,与此恰符。官果姓黄,署中有老吏能详之。

《劝戒续录》

【译文】

孙兰皋,贵州黄平州人,乙未年(1835)进士,癸卯年(1843)十二月选任直隶肃宁县县令,十二月二十日到任。到任才三天,他看见一个白衣女子,紧随不离,晚上便晕倒在地上,过了很久才苏醒过来。当时各幕友听说后,全都赶去探望。孙兰皋哭着说道:“全是以前做坏事的恶果啊。这女子是阜城人,已经许聘某家,因患病痞结成块导致肚子很大,男家怀疑她怀孕而要退婚。女家父母告到官府。我前世姓黄,也任过肃宁县令,看她肚子很大竟断定她失节,女子本是个烈性子,就上吊自尽了。这贞女冤魂已经含冤寻找了五十多年了。”

幕友劝孙兰皋告到城隍神那儿去。孙兰皋写了状纸在城隍神那儿烧了,后来在二十七日晚上,又像前几天那样晕倒在地上。原来自从孙兰皋到城隍那儿告状后,女鬼也告到府里城隍那儿,要把孙兰皋灵魂抓来对质,城隍神也为孙兰皋开脱,声称孙兰皋“犯错误是出于无心,他前世担任官职能尽心尽职,今世侍奉双亲又颇为孝顺,而且还没触犯**戒,所以不便现在就要他的命。而且查过他俸禄簿册,他做官已做到四品官,现在开始将他所得俸禄全都削抵,准许他改任教官而奉养其双亲余年。”女鬼不得已只好答应了。孙兰皋苏醒后立即催促幕友拟写一份改任教官的文书。幕友拖拖拉拉没写。女鬼知道了,便来催促孙兰皋自己拟写报告。报告写好后,又因驿站滞留一段时间没发出,女鬼就强迫孙兰皋一起去河间府。

河间知府是熊虚谷,江西新建县人,丙戌年(1826)进士。孙兰皋见了熊虚谷,把情况都告诉了他,熊虚谷对他说:“她不过是要表扬名节,我们虽不能将这事报告朝廷,但为她写传、做文章,也可使她的事迹永垂不朽。以此来劝解,或许可解释得通。你刚刚到任,何必马上便改任教官?”孙兰皋去和女鬼商量,女鬼不答应,说:“你还贪恋这一官位,是不遵守神灵判决。我今天仍要你的命,现在就给你黄带,要你上吊自尽。”孙兰皋马上就作出上吊自尽的样子。众人婉言相劝这才作罢,但孙兰皋头顶上的头发已被揪去一绺,而黄带也在旁边,大家都看见了。

女鬼坚持说:“你如果不马上改任教官,我仍要你的命。”孙兰皋于是和熊虚谷一起去见女鬼,女鬼附在孙兰皋身上,称熊虚谷为大人,熊虚谷又当面劝解。女鬼说:“虽是无心犯错误,要不是神灵来断案,我岂肯饶他?请问大人,这案子假如按人间法律,将无罪之人错判有罪应算触犯什么罪行?哪里仅仅是改任教官就算了?”熊虚谷询问为什么要称他为大人,女鬼说:“大人以后会做督抚,就是军备之事要多加注意。”熊虚谷不得已,于是把孙兰皋的报告转呈上去而让孙兰皋改任了教官。

孙兰皋在官署查到乾隆五十一年(1786)有个案子,与这案子怡好一样。那官员果然姓黄,官署中资深老吏能详细说出那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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