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贞血鳖
【原文】
中州某甲,少失怙恃。弱冠,娶妻某氏,伉俪甚敦。甲有族叔在京贸易,因挟薄赀往依之,颇有营获,十年始归。夫妻久别重逢,情倍亲切。晚间灭烛登床,甲纵体入怀,忽狂叫一声,顿绝。某氏大惊,急起火而烛之,则见血流殷席,甲之势已阉割,不留余蒂,竞不能再苏矣。某氏抱尸大哭,骇惧悲恸,莫测所由。诘旦,亲党邻舍毕集,互相猜拟。以某氏帷薄素谨,何忽罹此惨变,乃共商议,不得不具状诉官。官咨诸幕友,谓必因奸谋杀无疑。官然其说,穷诘某氏,备受榜虐,卒不肯承。展转年余,不能定谳。
句越有商先生者,年逾七十,精申韩家言,老游中州,善断疑狱。官厚聘延至,与议此狱。商阅爰书,再四思忖,固疑某氏冤枉。爰招某氏至,审其举止温存,语言和婉,毫无凶悍之态,益疑之。乃屏去左右,谕令某氏“毋羞毋恐,可将当日床第情形,从直缕述,我当设法为汝雪冤。”某氏见商温霁和蔼,知非轻薄者,历将当日床第情形,一一从直缕述。商拈髯谛听,忽然思得一法,谕令某氏归房,赤体偃卧,毋容腼腆,乃索猪肉少许,削作人势状,以铁钩贯其中,命接生某媪将肉塞入某氏**中,以觇其变。某媪如言试之,**中果有一物力衔其肉,如鱼吞饵然。急拔出视之,其物长七寸许,竟体黄毛,四足修尾,酷类鼯。始悟某甲变生意外,固是物作祟也。见者元不称异。或谓此物名守贞,亦名血鳖,孀妇暮年多有之。他如老处子、比邱尼亦间有之。大约多因旷怨郁结而成。
《兰苕馆外集》
【译文】
中州某甲,幼年时父母都已去世。二十岁那年,他娶某氏为妻,夫妻俩感情很好。甲有个族叔在京城做生意,他便带了不多银两前去投奔,苦心经营,颇有所获,离家十年才回来。夫妻久别重逢,情意绵绵,倍感亲切。晚间灭烛登床,甲正与妻子发生关系,忽然大叫一声,顿时气绝而亡。某氏大惊,急忙起床点火照看,看见鲜血淌满床席,甲的**已被阉割,而且一点余蒂也不剩,不可能再复苏了。某氏抱着尸体痛哭失声,既悲怆凄恻,又心惊肉跳,实在也想不出是什么原因。第二天,亲属邻居全赶到他家,互相猜测。大家认为某氏一向为人正派,从无奸情,怎会遭此惨事,于是商量决定,不能不告到官府去。县令向诸幕友咨询,都说这无疑一定是因奸情而谋杀。县令同意他们的说法,所以拼命审讯某氏,甚至严加拷问,但某氏始终不肯承认。转眼过了一年多,案子还是定不下来。
句越有位商先生,年逾七旬,精通中不害、韩非等法家的刑名之学,老年周游到中州,善于判断疑难案子。县令花重金将他请来,一起讨论这一案子。商先生细细翻阅卷宗,反复思考,一直怀疑某氏蒙受冤屈。于是把某氏召来,一看她举止温存,语言和婉,毫无凶悍之态,心里对案子更是怀疑。商先生屏退左右,开导某氏说:“不用怕羞,也不用害怕,你可将那天两人在**的情形,全都细细地告诉我,我一定设法为你申冤。”某氏见商先生和颜悦色,温良近人,知道他不是个轻佻好色之徒,于是便将那天两人在**的情形详详细细地全都告诉了商先生。商先生捻着胡须细细谛听,忽然想出一个办法来,就叫某氏回到屋里,赤身露体地仰面躺着,不用腼腆矜持,又要来猪肉少许,削成男子**形状,用铁钩穿在其中,叫一个接生婆将这猪肉塞进某氏**中,然后暗暗观察有什么变化。接生婆按照商先生的话去试,某氏**中果然有一样东西用力衔住那块肉,就像一条鱼咬住鱼饵一样。接生婆急忙把它拔出来一看,那东西长约七寸。浑身上下长满黄毛,有四条腿,还有条长尾巴,很像是鼯。这才明白某甲发生意外,一定是这东西在作祟。现场见到的人无不称奇。有人说这东西叫守贞,也叫血鳖,孀居的女子年纪大了都有。其他如老处女、比丘尼有时候也会有。大概多因长期没有**,郁结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