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有别尊严同侮辱他人法不容
人力三轮车夫王某将一对夫妇牵着的小狗轧死。狗主人说:“只要你给死狗磕三个头,这事儿就算拉倒。”王某被逼无奈,只好趴在地上朝死狗磕了三个头。不料,狗主人随后又向他索要600元钱。王某只好向众人求助,凑了200元交给狗主人夫妇。
还有一出租车司机驾车不慎,撞倒一白色宠物狗。狗主人对司机大打出手,并威逼司机向狗下跪。司机害怕再遭殴打,在瑟瑟寒风中被迫向狗下跪,直到警察赶到现场才起身。
上述两案例的狗主人,均被公安机关以公然侮辱他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法律聚焦:公然侮辱
公然侮辱,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构成侮辱罪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同时还规定,除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以外,犯本罪的告诉才处理。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污辱他人或者捏造事
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公然侮辱他人也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可
见,法律在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做了全方位的规定。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追究行政责任;构成民事侵权的,可追究民事责任,并要赔偿精神损害。
案例警示:
(1)贫富有别,尊严无异
社会上的人贫富有别,但不论贫富其做人的尊严都别无二致。富人不能因其有钱而随意贬损贫者的尊严,践踏贫者的人格。富人并不能因为其富有而享有法外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严面前人人平等。逼人跪狗,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尊严,也抛弃了自己为人的尊严。
(2)恃强凌弱,人性大恶
俗话说,财大者气粗,气粗者不容人冒犯。倘若有人因为富有而与国法抗衡,麻烦可就大了。其实,强者何需在弱者前逞强示威?人要学会培植善念,人的内心需要道德指引,人的言行要由法律约束。否则,人就会走向堕落,弃善从恶全无公德,行乱于世不计后果。
(3)多行不义,必遭唾弃
本文中的街头人跪狗,使滥施**威者遭到世人的鄙视和唾弃。在他们眼中,弱者的尊严远抵不上其身边的一条狗。当一个人触犯道德的最后防线——法律时,就必然要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不允许任何人践踏、贬损他人的人格尊严。法律会使人懂得人的尊严平等、人的权利平等、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人无贵无贱、
无尊无卑,在法律的天平上,所有的公民都将得到公正的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