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农村少女如何警惕被犯罪分子诱骗
一些犯罪分子瞄准了贫困地区的少女,假借办企业招工之名,将她们骗到自己的租住房后,用已“下水”的卖**女诱导她们就范。稍有不愿者,就以逼迫交费为要挟并施行棍棒毒打或暴力强奸来制服。如发现犯罪分子有欲害自己的苗头,一定要想尽办法报案,使自己得以解脱。
不打架斗殴
同学在一起有矛盾是正常的,如不能正确对待,或有恃强凌弱的思想,导致青少年打架斗殴的事情时有发生。这不仅会给当事者和他人造成伤害,严重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青少年不要打架斗殴,要从培养优秀的个人品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做起:
首先要正直、诚恳,凡事要换位思考,多为他人着想,不要遇事只顾自己,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还要学会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与别人发生了矛盾,要懂得谦让,应主动向对方检讨自己,多作自我批评,即使自己有理,也不要得理不饶人。另外要杜绝不文明行为。受到别人的无理嘲笑、起哄、谩骂或批评时,心胸要豁达开朗,切忌情绪激动,过分地生气而失去理智,发生争吵,甚至打架斗殴。要做到不参加各种帮派组织,更不要在同学中拉帮结派。万一遭到威胁或殴打,特别是遭遇流氓威胁或殴打时,一定要设法摆脱、逃脱,不能逞一时之强;有可能时,要尽快报警或向老师、家长报告。
在花钱上不与同学攀比
同学们每个人的家庭条件、学习成绩都是有差别的,这很正常,我们每个人要正确对待,不要引发攀比、嫉妒的心理。日常消费要根据自己的家庭经济条件而定,条件好一些穿戴讲究些是可以的,但也不要摆淘气,染上瞎花钱的恶习。但有的同学不顾自己家庭的经济条件,盲目攀比,向家长要这要那,这是非常有害的。青少年正处在长知识、长身体、树理想的时期,绝不能吃穿玩上与条件好的同学攀比,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讲吃讲穿讲玩搞攀比会转移人的注意力,因而会影响学习成绩和身心健康,有的甚至诱发犯罪。
不看不良读物
青少年正处在自我发育尚不完善、缺乏自我控制力和对事物分析力较差的时期;同时又处于精力充沛、求知欲强的学习时期。这时一旦接触到暴力、色情、迷信等不良读物,将对其身心造成严重的危害。它将严重分散人的注意力,使受害者不思学习,纪律涣散,逃学,心理畸形发展,行为不检点,不讲道德,没有羞耻心;尤其是那些“黄色读物”甚至会把缺乏“免疫力”的人引向犯罪的深渊。
我们青少年要坚决抵制不良读物的侵蚀:当我们在街头书报摊买书时,要仔细挑选,要以有益思想健康、有利于智力为原则,同时还要注意不要买无版权、无出版单位的出版物,也不要买编校印装质量低劣的盗版读物。另外,要做到不借阅、传阅内容有反动、凶杀、色情、暴力、恐怖、封建迷信等内容的读物。生活中有迷恋鬼故事而上自缢身亡的事件。
不看不良影视作品
不良影视、音像制品是指色情、暴力等内容的节目、作品。青少年涉世不深,缺乏辨别能力,又有很强的模仿性和好奇心,若观看了不良影视作品,对自己的成长会很不利。
我们青少年要坚决抵制不良影视作品的侵害,加强自我约束:不要观看低级趣味、暴力、色情、**的影视作品,凡注明“少儿不宜”的影视作品,要像躲避洪水猛兽一样自觉避开;不在互联网上查看色情、**的内容。不要模仿不良影视中的暴力、危险甚至色情镜头。看影视时间也不要太长。另外,不要涉足录像厅、歌舞厅、游艺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与同龄人聊天,绝不谈论色情、**话题,并应制止别人的谈论;坚决与沾染了“黄毒”的朋友断交。
追星族不可痴迷
“追星”行为是指青少年过分崇拜迷恋影视明星和歌星的行为。这些有追星行为的青少年,往往被称之为“追星族”。
根据心理学家的观点,偶像崇拜是青少年时期重要的心理特征之一,是青春期心理需要的反映。就人生发展阶段的规律来说,这种现象本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如果像少数“追星族”那样,对心中的偶像盲目崇拜,狂热模仿,发疯发昏,“追星”追过了头,则会产生不良后果。
通常“追星”行为具有这样一些特点:
首先,“追星”行为是一种更具有情绪性的偶像崇拜行为。青少年的偶像崇拜既是他们自我意识发展的一种认同和归宿,也是他们排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孤独与困惑的一种精神寄托。“追星”行为是新时期在青少年中十分普遍的一类偶像崇拜行为。“追星”行为往往是一种狂热的、短暂的情绪化行为。这种情绪化行为既可能是电视节目、通俗报刊、影视作品、歌唱表演等引起的,也可能是青少年之间相互交流引起的。这种行为具有感染性,当某个明星的宣传活动加强时,就会在一定地区、一定时间内形成一股“追星”潮流,引起一大批青少年的“追星”行为。被崇拜的明星们大多数是“青春偶像”,是年轻漂亮、打扮时髦的人。其次,“追星”行为强调外在特征而忽视内在特征。例如,他们模仿明星们的衣着打扮、发型、说话腔调、使用的言词、演唱的歌曲、举止动作等,而不重视明星们的内在素质和特征。
“追星”行为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有的追星族入了迷,把偶像作为自己的精神依托,生活在一种幻想世界,经常失眠、自烦、头痛、身体不适等。如前不久大连市有一个16岁的少女自杀了,只是因为她妈妈没有给她买张国荣的CD,她喜欢上张国荣的时间是2003年5月4日——张国荣自杀1个月之后。女孩死后,妈妈打开了她紧锁着的日记本,上面写满了张国荣的名字,其中有娟秀的字体写道:“这不是喜欢,这是爱。我想他,哪怕一天看一眼他的样子,我就满足了。”另外造成学业荒废。由于追星族把精神寄托在明星身上,上课精力不集中,迟到、早退,不认真学习,导致学习成绩下降,甚至出现厌学、逃学、弃学等现象,导致学业荒废。影响了自己的前程。除此之外还会刺激高消费欲望,诱发违法犯罪行为。
但是“追星”行为只是当前流行的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是一种自然、普遍、正常的成长现象。我们可以从心理角度进行分析:
一是因为从青少年过渡到成人阶段,特别需要通过对不同偶像的认同、依恋和追求等心理活动,来确定自我存在的价值,寻求自我的发展潜能。所以,青少年追逐歌星明星,本质上是为空虚的心灵寻求精神寄托。另外,激烈的升学竞争、就业压力、简单生硬的德育课,更加大了学生的精神压力。在这种教育环境下,青少年寻找快乐的本性就在有限的自由时间里投向了“明星”和“偶像”创造的娱乐天地,从中得到暂时的安慰。还有追求成功心理。青少年是一个充满幻想的时代,但是,成功对他们来讲又是遥不可及,于是就把明星作为自己的榜样。其中还有青少年的炫耀心理。一些青少年通过收集明星们的信息,在与同伴交谈时获得一种自豪感。除此之外从众心理与共鸣心理也是是青少年追星的原因。对于青少年来说,歌星、影视明星就是创造时尚、领导潮流的代表。喜欢标新立异的青少年就极力模仿明星们的行为举止、穿着打扮。另外,明星们演唱的内容与他们的心态相近,容易产生共鸣。同时这也是青少年替代满足心理的体现。随着性成熟的到来,青少年性意识日益发展,他们对异性的向往感也日盛。但由于各种条件还不成熟,使得他们就做出一些超常的行为。
那么如何正确地认识“追星”行为呢?
崇拜明星的积极意义有:可以调节青少年的身心状态;有利于改善青少年的仪表和举止;能够促进青少年的某些积极行为。每个人的成长,都免不了需要在心中树立自己心仪的偶像。这是人类自然健康成长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因为有了心仪的偶像,生活就出现了值得努力追求的目标,生命就有了奋发图强的意义。有的青少年崇拜偶像到了盲目和疯狂的地步,反映出他们的心理太脆弱。这一方面是由于我们的家庭教育欠缺很多;另一方面学校教育也不到位,政治思想教育比例太大,心理道德教育比例太小。应对青少年自发产生的偶像崇拜心理和行为进行科学的干预和合适的介入,对各类“榜样”和“偶像”的宣传、报道和评介,都应大力加强人文意识和文化内涵,用真实、丰富、生动的人格魅力,给予青少年以理性的启迪和感情的教育,最终让正面、健康的“偶像群”在青少年的生活中占有合适自然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