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最初的审美
早在远古时期,人们就对自己的身体具有了朦胧的审美观念,并产生了十分强烈的表现欲。
在炎炎赤日的西双版纳,人们挥汗如雨地爬到一堵巨大的岩石前,会立刻被精美的岩画所震慑。石壁内凹,在阳光和雨水所不能侵蚀之处,描绘着上百个人形。这些用赤铁矿粉绘制的人形,没有五官,躯干呈三角形,有象征男女性别的器官,四肢变化多端,手舞足蹈,不少人手中还拿着各种器械,活脱脱是一张几千年前的人类生活风情画。
不难想像,在那食不果腹的年代,先人们肯花费如此精力来表现和赞美人体,这难道不是身体美的魅力吗?
原始人是怎样利用自己的身体来表现美的呢?首先是涂抹。为了保护身体免受烈日和蚊虫的侵害,原始人用泥土、油脂和植物汁液涂抹身体。战士们在身上涂抹血污以威慑敌人和取悦妇女。迄今在澳大利亚土著和南美印第安人等部落中,还保持着这种绘身习俗。其次,是刺割。世界各地都有这种纹身习俗。一般肤色较浅的民族,是在身上刺下鸟兽草木或其他图形,然后涂色使之永存。在肤色深黑的民族,主要是用利器切割皮肤,伤愈后,显示其瘢身或割痕。再有就是穿挂。猎手们以兽皮掩身,把兽角戴在头上,把兽爪和兽牙挂在脖子上,甚至把羽毛插入自己的嘴唇、耳朵或鼻中。而未从事狩猎的妇女们也在自己嘴唇、鼻孔和耳朵等处穿插上草秆、木棍或骨片,并在身上套满藤圈或金属环。
至今在非洲,一些土著还在鼻子上横插羽毛,身上穿了窟窿的皮肤上挂着各种饰物。在人类的蒙昧时期,人们对自身生物性方面的规律缺乏认识,先民们为了身体美甚至不惜损坏肌肤,说明他们对于身体本身存在的天然之美是很忽视的。
现代人虽然主要用服装来美化自己的身体,但是仍可以从涂脂抹粉、割双眼皮、戴耳环等各种美容手段中窥见其历史渊源。
考古发掘表明,原始艺术中已存在**形象,可见,那个时代的人们对形体的美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法国洛赛尔出土的“持角杯的维纳斯是一件雕刻在石灰石上的浅浮雕。她体态丰满,乳大臀宽,手持一个野牛角,距今已有两万多年历史,据说是目前发现的最早最完整的人像浮雕。在我国辽宁西部的喀左东山嘴,也出土了距今5000年的红山新石器时代的女性裸像,体态轮廓壮健而肥硕,腹部和臀部尤为突出。
中国的宋代皇帝招募士兵时,是用一个标准兵来衡量候选者,最初是用身高180~190厘米的真人,后来改用木头人来代替。
然而,对女性身体的审美观念,却随着封建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较明显的变化。
统治者病态的审美观对妇女的身体造成了广泛的危害。楚王喜欢细腰女人,修了一座行宫,专门挑选细腰美女人内;许多姑娘为达到细腰而节食,甚至不惜饿死。南唐李后主偏爱一位小脚的嫔妃,引得万人仿效而产生缠足恶习,继而在民间遗毒千年,残害了数不清的女子。
可以想像,在畸形的身体审美观念指导下,受好逸恶劳风气的影响,谁会愿意从事健身锻炼,参加体育活动呢?这也是中国古代未能产生古希腊奥林匹克竞技那种激烈的竞赛,未能产生较为规范化的各种运动项目,未能使体育发展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