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杀生道果 第七十三章 搭骨尸,诡迎亲

第七十三章 搭骨尸,诡迎亲

目录:杀生道果| 作者:北海牧鲸| 类别:武侠仙侠

    咿咿呀呀...

    虽然天色昏暗,但双方的距离本就近在咫尺,当王远意识到需要闪避的时候,已经完全来不及了。

    随即,那一队迎亲的队伍便速度不减地向他撞了过来。

    呼!

    然而,并没有想象中忽然被被关进轿子里的情况发生。

    而是就好像有形无质的幻影一般,两者交错而过,完全没有产生任何交集。

    站在原地,王远定定看着那顶实在太过瘦长,像棺材多过像轿子的血红色八抬大轿,口中冷冷吐出六个字:

    “搭骨尸,结冥婚。”

    这支队伍初看是十分正常的花轿、旗锣伞扇、金灯执事、八面大鼓...迎亲时的排场一应俱全,而且规格极高。

    但作为一位守陵人,就住在满是坟头的北邙山脚下,耳濡目染之下,对结冥婚之类的事情自然知之甚详。

    想要分辨十分简单。

    不同于正常迎亲时的全套仪仗,这冥婚迎亲时一般是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

    而且随着队伍一起走的嫁妆箱箧都是敞开的。

    里面一半是真的绸缎尺头、金银财宝;

    另一半却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锦匣两对,装着耳环、镯子、戒指及簪子之类的首饰。

    是只有死人才会用冥器。

    实际上,在这个世界结冥婚的情况十分常见。

    “冥婚”就是为未婚便死去的人找配偶。

    老人们普遍都认为,如果不替这种人完婚,他们的鬼魂就有可能作怪,使家宅不安。

    一定要为他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故而,这种“喜事”也称之为“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则谓之“骨尸亲”。

    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

    住在大陵村里,有的时候王远正在安睡之际,忽然就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那便是趁着夜间在“搭骨尸”。

    实际上这也是守陵人的一项外快。

    看到这冥婚的现场,王远心底自动脑补出了那个让人鸡皮疙瘩都冒出来的歌声。

    “正月十八,黄道吉日,高粱抬...是喜是悲,响板红檀,说得轻快,着实难猜...”

    正是因为并非所有“冥婚”都那么规矩,由死人和死人配对。

    许多时候都会有活人嫁、娶死人,或者在婚礼之前手动将活人变成死人的情况出现。

    随即。

    王远拿【观不净】看过去,却没有看到任何异气,稍微松了一口气:

    “我应该还在地宫里面,先前闻到了什么古怪的味道,这应该是曾经在某个时间点发生过的幻境,并非真实的鬼怪作祟。”

    然而。

    当他注意到迎亲队伍前进的方向,正是【工正】所在的朱雀局时。

    心中忽然一跳,想到自己先前的猜测,立刻追了上去。

    甚至直接跑到了这支队伍的最前面,回过头来仔细打量着这支队伍。

    前面是莲花状的引魂灯,后面一人挑着白色的招魂幡。

    只是上面只孤零零地写着“云和”二字,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招魂幡上本应该是新娘的名字,有名有姓,甚至多数还有生辰八字,这样才会让新娘的魂魄跟着尸体一起走。

    但“云和”这个名字却完全不符合规范,不,这似乎并不是一个人名,更像是一个地名。

    当然出现在这种场合。

    “云和”有更大的可能是跟“平阳”、“夷安”、“馆陶”...等等一样,在地名之外同样还是一个贵女的封号!

    反复思索没有头绪,只能暂时将名字的事情放到一边。

    王远继续向后看去,目光在扫过一个随行护卫时,忽然顿了一下,微微皱起眉头反复端详一阵之后,眼中陡然绽放精光。

    “果然是你,卫!安!宁!”

    熟悉是因为昨天早上才刚刚见过,迟疑一阵,则是因为这个人比昨天所见的时候年轻了至少十几岁。

    看起来不足三十,还十分年轻。

    道传兵法就算修行到【天人无漏】的最高境界,也只能锁住寿术不得长生,区区第三境【通灵变化】该衰老还是要衰老。

    最多衰老速度比普通人要稍慢一些而已。

    仿若一只幕后黑手般的洛阳王府,在这个幻境中终于露出了尾巴。

    结合十五年前捣毁姥姥古槐庙的那一次行动,现在轿子里的人必定是当年的“丹头”无疑!

    这并不是简单的鬼迎亲,结冥婚。

    而是...诡迎亲!

    王府是在给【枭神墓】中已经化作【诡异】的伊厉王张罗亲事,更准确的说,是为即将到来的【杀生宴】准备祭品。

    可是,即使王远不甘心地数次伸手去掀开轿帘,看看“新娘”的真容验证猜想,却根本触摸不到。

    不禁急得抓肝挠心。

    恰在这时,那年轻的卫安宁忽然开口:

    “高女官,前面马上就要到陪陵了,你这做‘鬼媒人’的应该把新娘子处理妥当了吧?”

    王远闻声望去。

    负责配冥婚的叫作“鬼媒人”,身上在正常的衣服之外,还会穿着一件纸做的大红夹袄。

    一眼就能认出是哪个。

    这“鬼媒人”看起来就像是那种一直待在王府里面的孤寡老宫女。

    不仅容貌丑陋,还因为见惯了世间最肮脏的东西,心理扭曲,浑身都弥漫着一股子阴冷气息。

    “卫将军,你放一万个心便是。

    老婆子这辈子为王爷调教的美人不计其数,哪次又出过差错?

    别怪我多嘴,将军到底是从哪里找到的这种上等货色?

    那小小年纪就倾城绝世的风华姿容倒也罢了,气质却是老婆子平生仅见。

    我看就算是普通高官、巨贾家的千金大小姐都养不出这一位的贵气。”

    见卫安宁没有兴趣回答自己的问题,这个自讨了没趣的老宫女,甩了甩手中一条黝黑的鞭子,皮笑肉不笑地继续道:

    “但落到咱们手里,就算天天吵着要找爷娘又怎么样?就算哭哑了嗓子又怎么样?

    我手中这用人发、黑蟒皮、柳皮抽丝编成的【打魂鞭】,打在身上外表不留痕迹,却痛入骨髓,伤人神魂。

    再给那兰花般娇嫩的纤纤指尖上扎上几根【钻心针】,每天都给她伺候上一套,还不是得乖乖就范?

    王爷说‘丹头’越痛苦,那酒的味道就越好,老婆子最擅长的就是让这些小蹄子体会什么叫生不如死,嘎嘎嘎...”

    显然这个心里扭曲的老货凭着几手异术,竟是专以折磨那些姿容、气质上佳的少女为乐,充当着洛阳王的帮凶。

    “那刚刚及笄之年的小蹄子根本熬不住痛,早就乖乖喝下了这用啮龙花荚壳榨取的汁液。

    第一碗神魂不属,浑浑噩噩。

    第二碗魂魄动摇,飘飘欲飞。

    等到喝下第三碗、第四碗,魂魄和肉体的联系就彻底被斩断,灵魂出窍,消磨记忆,渐渐化作鬼类!”

    啮龙花在枯萎之后,会留下类似骷髅一样的荚壳。

    术士们发现此物有妖,若将荚壳榨成的汁液配药,可以让人灵魂出窍,看到自己的肉体像木偶一样被灵魂提着行动。

    如果加大剂量服用,甚至能灵魂获得完全的“自由”,身死化鬼。

    “十五岁的及笄之年,消磨掉了大半记忆的鬼类...”

    听到这里,轿中那个新娘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王远心里早就怀疑的那个猜测也只差一层窗纸就能捅破。

    他的脑海里也不由浮现出一个小小的鸾服少女,在十五年前凄惨地被这些恶人捉走。

    被鞭打,被针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泪流干了,嗓子也哭哑了。

    只为让她酿出的“酒”滋味更美。

    而在受尽折磨,生不如死之后,她迎来的却依旧是最深沉的绝望。

    咯吱咯吱...

    王远盯着这两人,死死握紧了拳头,双目发红,牙齿咬得咯吱作响:

    “该死!伊王、卫安宁、老贱人,你们这些杂种全都该死!宰了你们!一定要宰了你们!”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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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 搭骨尸,诡迎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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