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信
目录:女主光环被夺之后我重生了| 作者:箫九六| 类别:其他类型
大半年没见了,大家一边吃一边聊,坐到夜里十一点多。
隔天,高婶子又请顾谨谣他们去她家吃早饭,之后一家人就准备回城了。
家里都空了,住在这边实在有些不方便。
走的时候很多人都出来送行,大家手里或多或少都提一点东西,有鸡蛋、香菇、菜干什么的。
这些东西他们要送给顾谨谣,表达一下谢意。
自从各个镇上开起了分店,村子里很多人都有工作了。
这些都是顾谨谣带给他们的机会。
现在这个年代村里人大部分都是纯粹热情的。
顾谨谣推辞不过,都收了,满满两大包。
赵小钢送行,将一家人送上去江城的车。
这一走也不知道过年能不能回来,赵小钢舍不得几个娃娃,上车的时候一人给了一个红包。
回到江城,又待了一个星期,一家人就准备回南城那边了。
在这边住了一个月,也差不多了,回去准备一下,三个孩子和纪邵北也要上学了。
听说他们要走了,纪兰特别舍不得,专门抽了一天时间陪大家去逛商场,陪孩子们去公园。
临走的前一晚,庞大宇他们也来了,顾谨谣弄了一桌好吃的,小聚了一下。
隔天,早上十点多那趟火车。
好巧不巧地又在火车上遇上了顾柳莺。
顾谨谣觉得她跟顾柳莺之间就像是两块磁铁,只不过没有相斥,只会相吸。
不过这次顾柳莺倒没有跟他们坐在一起了。
顾谨谣他们在中间,而顾柳莺在门边。
虽然不坐在一起,但顾柳莺跟人说话的声音还是会时不时传过来。
她很快就跟同隔间的人聊得热闹,说自己是大学生,男人也是大学生,两人都在南城读书,婚姻幸福美满,开的店子也能挣钱,简直达到了人生的巅峰。
顾柳莺的声音太大了,好像是故意想说给谁听一样,顾谨谣想忽略都不行。
再加上现在天气太热,想睡也睡不着。
最后还是纪邵北买了一副朴克,拉着她跟四个娃娃玩牌,才将那讨人厌的声音屏蔽掉。
这次唐嫂没有跟他们一起回来,想到纪邵北没开学,可以帮着带孩子,所以唐嫂给自己放了个长假,要开学才回到南城。
下了车,纪邵北在车站招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带着妻儿回家去。
上车的时候,顾谨谣回头看了一眼,刚好看见顾柳莺在出站口伸长了脖子,看样子是在等人。
在等陆榛吧,先前她跟人炫耀她的大学生丈夫会过来接她。
顾柳莺的确是在等陆榛,虽然陆榛没有说过要来接她。
但是因为最近两人如胶似漆的关系,让她觉得他应该会过来。
可是很显然她要失望了。
先前在车上跟她聊得开的两人还问她,“你男人没来吗?”
顾柳莺有些尴尬地笑道:“可能是有事耽误了,不过没关系,他肯定会来,我等一会就好,你们先走吧。”
两人也没多想,还跟顾柳莺告别,说会给她写信,有空出来逛逛什么的。
又是大学生,又开着店子做生意,遇上这样人的人少不得让大家巴结。
顾柳莺嘴上应着,其实心里嫌弃得很。
在车上她无非就是虚荣心来了,忍不住自己的嘴,又想说给顾谨谣听听。
这两个女工还想跟她做朋友,她看不上。
等那两人走了,顾柳莺拎着东西自行坐车回去了,既然陆榛没有提前过来,她就知道他不会来了。
也是,他那么忙。
顾柳莺一点不怪陆榛,还在想今天要弄什么好吃的犒劳一下男人。
回到出租屋,已经快六点了。
顾柳莺放下东西洗了一把脸,马不停蹄地又出去买菜。
现在学校没有开学,陆榛一直都住在这边,所以顾柳莺也不用担心他不回来,直接等着就行了。
她这边高高兴兴地买完菜回去,隔壁邻居过来敲门,递给她一封信。
“今天早上我取的,你家里一直没人。”
小区老旧,一层楼共用一个信箱,顾柳莺没有信箱钥匙,她觉得没有人会给她写信,所以也没有去关注过那个信箱,没想到会有人往这里寄信。
顾柳莺拿上看了一眼,见上面写着陆榛的名字,跟那人道了一声谢。
邻居很快走了,顾柳莺的心情却无法平静。
写给陆榛的信,而且看字体还是女人写的,这到底是什么信,对方又是谁?
顾柳莺有种不好的预感,心里像猫抓一样难受。
她坐在桌前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没有打开。
她对自己说,不能再胡思乱想了,既然是夫妻就要相互信任。
这封信肯定是工作上面的,又或者是普通信件。
顾柳莺将信直接放在桌子上,高高兴兴做饭去了。
夜里七点过,房子外面传来敲门声,顾柳莺过去一看,果然是陆榛回来了。
“陆哥,想不想我?”
陆榛进门还没有换鞋,顾柳莺就往他身上扑。
“我身上味儿大。”陆榛说。
“我才不嫌弃呢。”
顾柳莺说着还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灯光下的男人一双桃花眼深邃而又明亮,他五官柔和,皮肤白皙光滑,看在顾柳莺眼中就像后世那些男明星,永远都是那么帅气逼人。
陆榛忍住推开她的冲动。
其实他不是嫌自己身上有味,而是嫌顾柳莺刚刚做完饭那种油烟混合汗水的味道。
陆榛后退了一步跟顾柳莺拉开距离,之后看向桌面说:“有我的信。”
“是啊,今天早上寄来的。陆哥,你将这里的地址放出去了?谁给你写信啊?”
陆榛没说话,只是拿着信回了房间。
顾柳莺懵了,这人应该是看信去了吧,怎么还避着自己。
是的,陆榛就是在避着她,因为将门都关了。
顾柳莺的心有些凉。
不多会,陆榛出来了。
他说:“我有点事要出去一趟。”
顾柳莺拉住陆榛,“陆哥,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
先吃饭吧,吃完我陪你出去。”
陆榛:“不用了,一点急事,晚点就回来。”
陆榛直接走掉了,留下顾柳莺在原地发怔。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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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章 信
隔天,高婶子又请顾谨谣他们去她家吃早饭,之后一家人就准备回城了。
家里都空了,住在这边实在有些不方便。
走的时候很多人都出来送行,大家手里或多或少都提一点东西,有鸡蛋、香菇、菜干什么的。
这些东西他们要送给顾谨谣,表达一下谢意。
自从各个镇上开起了分店,村子里很多人都有工作了。
这些都是顾谨谣带给他们的机会。
现在这个年代村里人大部分都是纯粹热情的。
顾谨谣推辞不过,都收了,满满两大包。
赵小钢送行,将一家人送上去江城的车。
这一走也不知道过年能不能回来,赵小钢舍不得几个娃娃,上车的时候一人给了一个红包。
回到江城,又待了一个星期,一家人就准备回南城那边了。
在这边住了一个月,也差不多了,回去准备一下,三个孩子和纪邵北也要上学了。
听说他们要走了,纪兰特别舍不得,专门抽了一天时间陪大家去逛商场,陪孩子们去公园。
临走的前一晚,庞大宇他们也来了,顾谨谣弄了一桌好吃的,小聚了一下。
隔天,早上十点多那趟火车。
好巧不巧地又在火车上遇上了顾柳莺。
顾谨谣觉得她跟顾柳莺之间就像是两块磁铁,只不过没有相斥,只会相吸。
不过这次顾柳莺倒没有跟他们坐在一起了。
顾谨谣他们在中间,而顾柳莺在门边。
虽然不坐在一起,但顾柳莺跟人说话的声音还是会时不时传过来。
她很快就跟同隔间的人聊得热闹,说自己是大学生,男人也是大学生,两人都在南城读书,婚姻幸福美满,开的店子也能挣钱,简直达到了人生的巅峰。
顾柳莺的声音太大了,好像是故意想说给谁听一样,顾谨谣想忽略都不行。
再加上现在天气太热,想睡也睡不着。
最后还是纪邵北买了一副朴克,拉着她跟四个娃娃玩牌,才将那讨人厌的声音屏蔽掉。
这次唐嫂没有跟他们一起回来,想到纪邵北没开学,可以帮着带孩子,所以唐嫂给自己放了个长假,要开学才回到南城。
下了车,纪邵北在车站招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带着妻儿回家去。
上车的时候,顾谨谣回头看了一眼,刚好看见顾柳莺在出站口伸长了脖子,看样子是在等人。
在等陆榛吧,先前她跟人炫耀她的大学生丈夫会过来接她。
顾柳莺的确是在等陆榛,虽然陆榛没有说过要来接她。
但是因为最近两人如胶似漆的关系,让她觉得他应该会过来。
可是很显然她要失望了。
先前在车上跟她聊得开的两人还问她,“你男人没来吗?”
顾柳莺有些尴尬地笑道:“可能是有事耽误了,不过没关系,他肯定会来,我等一会就好,你们先走吧。”
两人也没多想,还跟顾柳莺告别,说会给她写信,有空出来逛逛什么的。
又是大学生,又开着店子做生意,遇上这样人的人少不得让大家巴结。
顾柳莺嘴上应着,其实心里嫌弃得很。
在车上她无非就是虚荣心来了,忍不住自己的嘴,又想说给顾谨谣听听。
这两个女工还想跟她做朋友,她看不上。
等那两人走了,顾柳莺拎着东西自行坐车回去了,既然陆榛没有提前过来,她就知道他不会来了。
也是,他那么忙。
顾柳莺一点不怪陆榛,还在想今天要弄什么好吃的犒劳一下男人。
回到出租屋,已经快六点了。
顾柳莺放下东西洗了一把脸,马不停蹄地又出去买菜。
现在学校没有开学,陆榛一直都住在这边,所以顾柳莺也不用担心他不回来,直接等着就行了。
她这边高高兴兴地买完菜回去,隔壁邻居过来敲门,递给她一封信。
“今天早上我取的,你家里一直没人。”
小区老旧,一层楼共用一个信箱,顾柳莺没有信箱钥匙,她觉得没有人会给她写信,所以也没有去关注过那个信箱,没想到会有人往这里寄信。
顾柳莺拿上看了一眼,见上面写着陆榛的名字,跟那人道了一声谢。
邻居很快走了,顾柳莺的心情却无法平静。
写给陆榛的信,而且看字体还是女人写的,这到底是什么信,对方又是谁?
顾柳莺有种不好的预感,心里像猫抓一样难受。
她坐在桌前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没有打开。
她对自己说,不能再胡思乱想了,既然是夫妻就要相互信任。
这封信肯定是工作上面的,又或者是普通信件。
顾柳莺将信直接放在桌子上,高高兴兴做饭去了。
夜里七点过,房子外面传来敲门声,顾柳莺过去一看,果然是陆榛回来了。
“陆哥,想不想我?”
陆榛进门还没有换鞋,顾柳莺就往他身上扑。
“我身上味儿大。”陆榛说。
“我才不嫌弃呢。”
顾柳莺说着还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灯光下的男人一双桃花眼深邃而又明亮,他五官柔和,皮肤白皙光滑,看在顾柳莺眼中就像后世那些男明星,永远都是那么帅气逼人。
陆榛忍住推开她的冲动。
其实他不是嫌自己身上有味,而是嫌顾柳莺刚刚做完饭那种油烟混合汗水的味道。
陆榛后退了一步跟顾柳莺拉开距离,之后看向桌面说:“有我的信。”
“是啊,今天早上寄来的。陆哥,你将这里的地址放出去了?谁给你写信啊?”
陆榛没说话,只是拿着信回了房间。
顾柳莺懵了,这人应该是看信去了吧,怎么还避着自己。
是的,陆榛就是在避着她,因为将门都关了。
顾柳莺的心有些凉。
不多会,陆榛出来了。
他说:“我有点事要出去一趟。”
顾柳莺拉住陆榛,“陆哥,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
先吃饭吧,吃完我陪你出去。”
陆榛:“不用了,一点急事,晚点就回来。”
陆榛直接走掉了,留下顾柳莺在原地发怔。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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