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重生之年代纪事 第57章归人杀鸡

第57章归人杀鸡

目录:重生之年代纪事| 作者:秋天的信| 类别:都市言情

    此时,堂屋里正站着一位个头非常高并且穿装军装的男人,那男人本在堂屋里四处张望着,听到了声响抬头就见一名妇人带着一个小丫头走了过来。

    哪怕几十年都没有回家,他也能认得出来这是自个的娘。

    那名军人声音哽咽的喊道:“娘,儿子回来了。”    儿子?

    闫思蕊看了看王大丫,又看了看对面的军人,娘的儿子不就是她哥吗?

    可到底是哪个哥呀,她娘当兵的儿子可有两个,她一个都不认识呀。

    再看看王大丫此时的反应,估计是还没缓过来。

    王大丫不是没缓过来,而是自个儿子十几岁就离开了村,一走就是二十年,从一个毛头小伙到现在的沧桑大叔,她一时间真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要是不说,看他那鬓角的白发,她还以为是自个家老头回来了呢,小儿子和自个长的非常像,大儿子倒是像自家老头,难道眼前的人是老大。

    王大丫不确认自个想的对不对,只是试探地问到:“老大?你是老大?”

    “是呀,娘,我是思国呀。”闫思蕊点头后回应着王大丫。

    王大丫的眼泪瞬间就忍不住流了下来,“思国呀,娘的思国走了多少年了,终于回来了。”

    “娘,是儿子不孝啊,离开家这么多年头一次回来。”    王大丫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好好看看自个的儿子,好,好,胳臂和腿都健全,这样就好。

    闫思国也任着王大丫前后左右的乱掰扯,让他娘看个够,直到确认好了,两人这才含泪无言。

    不是没有话想说,而是当久别重逢后,所有的言语都化成了眼泪。

    我不说,但你也能懂。

    两人相见的场景就跟那以前看的电视剧里似的感人肺腑,却一点也不妨碍闫思蕊看热闹的心态。    她一脸好奇的瞅着眼前高大的大哥,按理说她大哥18岁离家,离家又是18年,算起来应该只有36才对,怎么这个年纪鬓角都生白发了像个4、50的大爷似的,看来当兵是真的苦啊。

    不过两个要这样无声的看对方看到什么时候,此时身后还有两位当兵的抱着一大堆东西走了进来,却没打扰这样的场景。

    他们都不打扰不见得闫思蕊不打扰,闫思蕊扯了扯王大丫的衣角,指了指自个。

    娘,你不打算介绍一下嘛。

    王大丫这才反应过来,又擦了擦眼角的泪,摸了摸闫思蕊的脑袋,给两人介绍着对方,“思国,这是你妹妹。”    ‘哐当’声接连响起。

    他们三人朝着声响声看了过去,原来是那两位军人手中的东西掉了,想必是被王大丫的话给震到了吧。

    饶是闫思国以前收到过她娘的信,有了心里准备,可突然间多了一个这么小的妹妹,一时间也有些不太好意思喊呀。

    要不说他娘厉害呢,生个妹妹比他家的儿子还小呢。

    闫思国不好意思但不代表闫思蕊不好意思呀,闫思蕊朝着闫思国的方向脆生生的喊到:“大哥?”

    听听,多萌多奶的声音,这一叫唤,直接唤起了闫思国的父爱?

    父爱?这是个什么鬼???

    本来还有些不太好意思的闫思蕊,现如今直接抱起了闫思蕊,喜爱的不得了:“来,让大哥看看,哟,娘,小妹养的真好,白胖白胖的,瞧这小脸长的多俊呀。”

    闫思蕊听后一脸的黑线,大哥,不会夸人就别夸,哪个小姑娘都不爱听到有人多她有多胖。

    关键还是白胖白胖,多侮辱人呀,她又不是咱家的大白馒头。

    闫思国不放弃还用那粗糙的手捏了捍闫思蕊的小脸颊,接着说到:“跟咱家锅里蒸的大白馒头似的。”

    呵呵。

    闫思蕊听到这话恨不得翻他个几十个白眼才好。

    她不爱听这话,哪怕是自个从未见过的大哥说也不可能,闫思蕊不客气拍掉捏着自个脸颊的大手,但这一拍对于闫思国来说跟个蚊子咬他一口似的,无关痛痒的,反倒觉得有趣的紧。

    闫思蕊爱听什么不爱听什么,王大丫一清二楚,虽弄不懂这丫头为什么不喜欢别人说她胖,可她既然不喜欢那就不能说。

    “你小妹不爱让人这么说她,你别说,别惹她不高兴。”

    闫思国大笑,“你这丫头脾气还真不小。”

    “我又不是面人,自然有脾气呀,没脾气才不好呢,任人揉捏。”闫思蕊说到。

    “哟,你个小丫头还知道面人没脾气呀。”

    “你别看我个头小,但我已经5岁了,能不知道吗?我又不是傻子。”

    闫思蕊现如今说话一惯的少年老成,这里人也慢慢适应了她的说话方式。

    可一想又不对,这样形容有些不贴切,应该用人小鬼大这样才贴切。

    “哈哈,是,是,是,你聪明,咱们闫家可没有一个笨人。”

    这人吧,就是这样,一开始因为许久没见尴尬的不行,可这尴尬的氛围一打破,现如今又是一副相亲相爱的场面了。

    闫思国放下闫思蕊,又和王大丫介绍了一下自已带回来的两位军人后,闫思文一家子这才迟了一步收到消息,从自留地赶了回来。

    要说闫思文在这个家里最崇拜的人是谁,当属闫思国了。

    闫思文看到久违的大哥,许久都说不出话来。

    那眼里浓浓的孺慕之情,呸,什么孺慕,他又不是他爹,可这眼神可不对,闫思国看的眼疼:“思文呀,几十年不见了。”

    “大哥。”是啦,眼前的人就是他大哥了。

    本来还想来个世纪拥抱,直接被王大丫一嗓门给打断了,“赶紧去杀只鸡,现在炖汤来不及了,烧着吃也一样好吃,再外头贴一层饼子,煮大米饭。”

    “娘,别破费了,咱们吃啥都行。”闫思国被王大丫的架势给吓着了,又是鸡,又是大米饭今天吃完以后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王大丫摆摆手,“这么点东西能吃穷了?你也太小看你娘了,咱们大队丰收了,粮食够吃。”

    闫思国皱眉,他回来的这一路没少听说这边受灾的,怎么可能丰收呢。

    王大丫解释:“受灾是受灾,但不是咱们村,是你姐那村,一场大雨粮食全没了,但也是奇了怪了,咱们就在地里头,听到了雨声,这雨呀愣是没下过来,所以咱们是真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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