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唐朝悍爹 章31 妖孽人生

章31 妖孽人生

目录:唐朝悍爹| 作者:贴身大叔| 类别:历史军事

    高升起了个大早,东边的天空方现出鱼肚白。

    起那么早,他是给异味熏醒的,实际上是臭醒。

    中国古代的房子极其讲究风水学,什么座向啊,线法啊,乱七八糟的讲究。

    当然,前身是个三代田舍汉,又穷,哪里请得起看风水的老道给自家房屋定风辨水?

    有请风水老道的钱,也不会泥草屋一糊了事。

    但简单的风水格局,也从泥草屋和院子布局上看出一二。

    泥草屋坐北朝南是一定要的,茅草扎的茅厕位于西北方。

    这本来就没什么,寻常老百姓都是这样的布局。

    坏就坏在泥草屋年久失修,前身又没有多余钱财请泥瓦匠修缮,墙面裂痕累累,上面遍布虫穴,东面墙已经倾斜,可以说四处透风。

    夏天东南风,人在这四处漏风的破泥草屋内自然凉快。

    可现在初秋,昨夜来了西北风,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透风的泥草屋被西北风鱼贯而入。

    有稻草和破被褥盖在身上,这个时节到不觉得冷。

    坏就坏在坐落于泥草屋不远、西北方的茅厕,顺着随着西北风,将一股股茅厕里浓烈的味道灌入泥草屋内。

    那味道,酸爽得高升与高悦两父女不要不要的。

    从新盖房必须提上日程。

    臭,先不说高升与高悦能不能忍,入冬后,这破败泥草屋御寒能力基本为零。

    盖上一间和高家一模一样的砖草结构的房屋,也就是不到一贯钱,冬天基本上可以抵御寒风。

    但他手里还有六贯多的铜钱,足可以让他利用唐朝现有的材料,盖个“豪宅”。

    既然能盖豪宅,为什么要对自己的居所降低要求?

    等到日出时分,高悦起床,高升蒸了一笼馒头,带着馒头,领着自己闺女就到了邻居的张大柱家里。

    田氏已经做好了一家的早餐,见高升领着高悦来,自然喜不自胜,急忙招呼二人落座,两家五口人围桌矮几,就着馒头,喝面糊。

    田氏虽然出生书香门第,可少时家道中落,和丈夫张大柱一样,也挨过饿、受过穷,就算和高升搭伙做营生得了一贯钱,亦是省吃俭用。

    她的心思和张大柱不同,存着这一贯钱,她是想在上河村村学“秋收”的时候,送儿子张石去蒙学。

    知识改变命运,也只有出自书香门第的田氏才有这般想法。

    而张大柱这浑人,没甚远大人生理想,想着存着一贯钱,将来给儿子张石讨媳妇儿用呢。

    吃过早饭,张石领着高悦在院中玩耍,高升与张大柱和田氏说明了来意。

    “三哥要墨纸砚?”

    田氏看火星人一般盯着高升看,挺帅,比自己黑牛一般的丈夫强得不是顶点半点,而是天壤之别。

    只要墨纸砚,单单不要笔,这是何故?

    “奴家这就去给三哥去取。”

    田氏说罢起身一礼之后,正要走,却又听高升道:“弟妹且慢走,我还想问问,弟妹家翁的书卷是否还在?”

    “都在,奴家这就去取来。”

    怎么会不在,当初她嫁给张大柱,老先生唯一的嫁妆就是这些笔墨纸砚,以及四五竹筐的书,当然,还有瘦骨嶙峋的老先生和老太太。

    当年,老先生穷困潦倒,就快养不活妻女的时候,这些书,老先生都舍不得卖,书在人在,书毁人亡,当做性命一般呵护。

    老先生和老太太过世之后,田氏嫁给的是田舍汉,除了农活就是家务,也用不着这些书卷以及笔墨纸砚,就当成了家翁的遗物一直留存。

    这也是田氏一门心思想让儿子张石蒙学的原因,她和丈夫这辈子是没指望了,只将老先生的遗愿留给了儿子张石,做个读书人。

    张大柱一家穷的时候,也没打过这些书卷、笔墨纸砚的念头,所以就一直留存着。

    “不用此刻就将书卷拿出来,我的意思是弟妹若有闲暇,教三哥认字、写字即可,回头上河村村市开市,三哥去书铺买些笔墨纸砚回来。”

    这个时代的字,高升大多不认识,学习唐朝文化知识也必须提上议程,否则,一纸协议摆在眼前,两眼一抹黑,这对于一个穿越客来说,有些丢人。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田舍汉有文化。

    田氏心里无比震撼,一个田舍汉要读书念字、学习文化,还有什么能够阻拦他发家致富?

    等到田氏出来,带来墨纸砚,高升道了声谢,而后一一接过,开始加水在砚台上磨墨。

    田氏又吃惊了,不是说好了三哥没文化么,为何磨墨的手法如此娴熟?

    好吧,曾经的高升为了跑业务,经常陪同这领导、那富商的,这些人都有个臭毛病,就是爱写写毛笔字装逼,姑且不论写得如何,这些大人物一写字,高升必在旁边辅助,磨墨,这就炼成了他磨墨的手艺。

    “三哥,还是让奴家来磨吧。”高升磨墨,或写或画必有用途,田氏出于好奇急忙提议。

    “多谢。”高升也不客气,有田氏搭把手,求之不得。

    掏出随身带的刀子,随手拿来一根筷子,一头削得半尖,又在石头上将半尖的竹筷磨圆,最后用握钢笔的姿势,试了试手感,满意,一只简易的竹笔制成。

    当他掏出刀子的瞬间,田氏和张大柱都有些心惊肉跳,一尺来长的尖刀随身带,三哥这要是打劫么?

    打劫?

    别搞笑了,高升现在身价差不多七贯,这在唐朝绝对是小地主阶层,高家虽然是小康之家,也拿不住一贯钱,最多两三百文铜钱存款,家底主要是存粮。

    这么富有,反而想不开去打劫,除非他疯了?

    高升随身带刀,是出于一个户外爱好者的习惯,加上画完手中的图,他还要去山上一趟,看看自己下的套索陷阱有没有收获。

    昨日与高悦上山,发现一条套索陷阱的麻绳被挣断,他就有些期待,那头足有两百斤的大野猪,得卖多少钱啊?

    唐朝的主流肉类是羊肉和鹅肉,虽然有少量的其他肉,但猪肉和狗肉这种“下三滥”的肉类是极少吃的。

    不过不吃猪肉以及狗肉,也是对上层社会说的。

    对于一日只有二餐的寻常老百姓来说,有口肉吃就烧高香了,管他什么肉。

    当高升用自己制作的竹笔,用一种田氏没见过的握笔方式,在纸张上画出笔直的线条,田氏的大脑已经完全空白一片了,脑中只有一个念头,三哥,难道是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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