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九转道经 第一千八十五章 不朽极道(1)

第一千八十五章 不朽极道(1)

目录:九转道经| 作者:天茗| 类别:散文诗词

    判官神邸虽然看似为勾魂判官的身外法身,但却是属于傀儡之类的法宝。除了运用神魂控制之外,也有一丝自主的意识。自主意识来到于判官神邸内部的灵,唯有得到判官神邸认可,才能炼化得了判官神邸,让其成为身外法身。

    勾魂判官向判官神邸下令,判官神邸双眼直瞪姜灵,一手掌册,一手执笔。这是昔日第一判官的两大法宝,只不过此时判官神邸手中拿着,只是其以天地之力凝聚出来的而已。

    “原来是一件法宝啊,吓死我了”

    嗡

    九莲火山

    姜灵看到勾魂判官释放出来的判官神邸,嫣然一笑地说道,在判官神邸向她冲过来之时,姜灵身上红光绽放,四周出现九株火莲,火莲如山将判官神邸围困了起来。火焰乃是一般鬼族的克星,特别是强者对于弱者的克制之力更强。

    判官神邸乃是苍天境的身外法身,因此姜灵想要以九莲火山将其炼化焚烧,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姜灵催动九莲火山之下,判官神邸的确可以承受得了,但是勾魂判官的神念与留在判官神邸之中的神魂印记可就承受不住了。不到了十息便被九莲火山的炼化。

    “九莲火山么?该死。不…”

    勾魂判官感应到自己的神念与判官神邸完全失去了联系,他对于判官神邸的控制被强行切断了。

    勾魂判官的神魂印记被炼化了,判官神邸的自主意识便出现,试图从九莲火山天地道界之中冲出去。

    “破了你”

    姜灵见到了仅以九莲火山的道力难以炼化得了判官神邸,催动九莲火山尽数镇压于判官神邸之上,破了它的防御,九莲火山没入了判官神邸之中,在其眉心之上显现出一个火莲印记。

    姜灵完全镇压了判官神邸,将其灵封印了起来了,此刻在判官神邸内部,其灵身下出现了一株火莲,让其动弹不得。

    判官神邸被镇压住了,犹如流星一般坠落于地面之上。

    “不”

    勾魂判官见到他的判官神邸被镇压了,不甘地吼了一声,转身便逃。姜灵的实力可是比起媚娘还有强出三分。再加上九莲火焰可克星鬼族,除非真正的苍天境鬼族强者,要不然遇上姜灵,实力都难以发挥出来。

    “灵姐姐,别追了”

    红娘子开口说道。

    “跑得还真快”

    姜灵显得意犹未尽,她心中的憋屈还没有尽数散尽呢。

    “姐姐,这鬼界同样也是强者林立。那家伙背后可是不止一位苍天境强者存在。”

    红娘子担心姜灵会一时冲动,四处乱闯,于是提醒道。

    “你们这人间殿还真够窝囊的,连个地级六重天都没有。”

    姜灵通过神念搜索了一下整个人间殿范围,竟然没有发现一个地级四重天的以上的强者,这可比大旗神庭那边差太多了。

    现在大旗神庭那边最少已经拥有两名苍天境,若是再加上青魂的话,那就是三个。而且收服了紫家之后,更是连地级六重天都有了。

    至于人间殿之中,除了受了伤的巫行绝神之外,可就再没有其它地级以上的高手。

    “什么叫你们,好像说得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一样。灵姐姐不也在这里么?”

    红娘子嘟起嘴来说道。

    “我发现你比皇宫那些丫头好多了。以后我就留在这里好了。”

    姜灵撇了一下嘴,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说道。现在她还不想回到大旗神庭去,她的气还没消呢?

    反正达到苍天境之后,以天地之力修炼,所以纵然身处于鬼界之中对她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姐姐说笑了,这里也是你家,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可管不着”

    红娘子笑了笑说道。

    “呵,是么”

    “啊”

    红娘子粹然不及被姜灵搂住了腰,辣眼睛的一幕啊。此时赶来的人都是一阵无语,这都是什么情况,不过面对姜灵的强势,他们也都只是面面相觑,唯有陆通判走到了判官神邸前面去,一脸古怪地看着那判官神邸。

    “嗯”

    陆通判未经她的同意,走近了她们,姜灵显得不……

    “姐姐,他是人间殿的判官。陆通判,这位是姜灵殿后”

    红娘子介绍了一下说道。陆通判在人间殿的地位,便犹如大旗神庭的烟雨等人一般。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拜见二位殿后。小的无礼,那是不想打扰二位殿后的雅兴。”

    陆通判刚才那是见到姜灵正搂着红娘子,这才没有开口打扰问安的。他好奇这个被姜灵击落的东西是何物,这才赶了过来。

    “你手中的笔,是怎么回事””

    陆通判在向姜灵拱手执礼之时,姜灵看到了陆通判手中的判官笔,感应与之前判官神邸以天地之力凝聚出来的一模一样。

    “啊,这是祖传,不,这是人间殿历代判官传继下来之物”

    陆通判看了一下他的判官笔,这还真不是他家祖传下来的,人间殿也不止他家的人当过判官。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九转道经》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九转道经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