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奇术之王 第237章 燕王府二十飞骑(3)

第237章 燕王府二十飞骑(3)

目录:奇术之王| 作者:飞天| 类别:都市言情

    “啊——”芳芳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就在咖啡馆门前的山道上。

    我的心猛地一沉,暗叫不好,从屋顶上向东飞奔,只跨过两条飞檐,就见芳芳一路到退着回来,脚下踉踉跄跄。

    盒子已经不在她手中,长枪也已经丢弃。

    她双手向上举着,看那样子,像是想伸手摸脸却始终不敢碰触脸颊的样子。

    我的心猛地一沉,知道芳芳已经遭了重创。

    “这是必然的结果。”连城璧跟在我后面,淡淡地说,“在这里,谁都无法善终。那盒子如此扎眼,任谁拿走了它,都不一定能活着走出这片大山。”

    我救援不及,只能攥着拳,眼睁睁看着芳芳倒退,脚下一拌,仰面倒了。

    “去救她吧。”连城璧一指。

    我记起石舟六合恐怖的脸,不忍心看芳芳也变成这样,宁愿在心里保持着她原先的美好形象。

    “秦王杀了她?”我悲愤地问。

    连城璧摇头:“也未可知,中原各地发生过很多无头公案,最后都算在他头上,实在是不太公平。刚刚你也看到了,沈镜献出盒子,盒子里一定不是真正的祈福之镜。要怪,只怪长江的人太轻敌,以为全中国的人都会给长江面子,任他们来去自由。这种错觉,真的会害死人。夏先生,时至今日,江湖上谁会给谁面子呢?谁家不是当面满嘴仁义,背后下黑手捅刀子,毫不手软?”

    芳芳的确轻敌,她潜伏于韩夫人身边那么久,如果韩夫人动怒,她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活着离开济南。

    要知道,我们现在面对的都是大老虎,随时都有被猎杀的危险。

    托大、轻敌必定付出代价,而在江湖上,这种代价就是死。

    我救不了芳芳,因为我真的没有那么大的能力。

    当啷一声,斩骨刀落在瓦垄上。我颓然坐下,远眺着一动不动躺着的芳芳。

    世间太多无奈,今日的事,不是任何人能决定的。

    江湖上的势力纠葛,牵一发而动全身,芳芳的死,是每个人的立场决定的,而不是单独一战的结果。以长江在今日在江湖中所处的地位,芳芳即使不死于此时此地,也会死于彼时彼地,无法幸免。

    正如俗谚所说:瓦罐难离井沿破,大将难免阵前亡。

    也许芳芳宣誓加入长江之时,就已经明白今日的结局。

    “夏先生,长江的人不是经不起风雨的娇花嫩草,每一个人的死都是有价值和目的的。”连城璧也坐下来,忧心忡忡地说。

    我理解她的想法,如果有人刻意模仿秦王的杀人手法做掉了芳芳,那么这笔账肯定会算在秦王会头上。现在,被杀的是长江的人,长江一定不会善罢甘休。所以说,芳芳一死,秦王会的麻烦就来了。

    沈镜跟过来,俯在芳芳身边勘察。

    “沈先生,我希望你不会以为是秦王会杀了她。”连城璧扬声说。

    沈镜抬头,看着屋顶上的我们。

    “这是很明显的栽赃陷害,秦王正在应对二十飞骑,怎么可能分身过来,杀了长江的人?”连城璧又问。

    沈镜哈哈大笑:“连小姐的话好好笑,我就是个过路的,你问我、向我自证清白有什么用?你身边就是夏先生,他可以证明一些事,你大可以问他。至于我嘛,我只能证明长江的人抢走了祈福之镜,其它什么都不知道。”

    大家都在打哑谜、兜圈子,每个人都不说实话,把尔虞我诈那一套玩到了极致。

    “盒子里没东西。”连城璧斩钉截铁地说。

    沈镜打了个哈哈:“你知道?这话是你说的,我可没说。盒子不见了,祈福之镜也不见了,我们燕王府此次来到大济南,真的是丢死人了。损兵折将不说,连宝物也丢了。算了算了,以前总听说南来北往的英雄好汉到济南之后十之八九要栽跟头,现在,亲身体验过了,心服口服。”

    连城璧倦怠地一笑:“好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没人跟你争辩。”

    细思起来,这一战更像是沈镜做下的局。

    他故意向芳芳献出了降龙之木盒子,任由芳芳离去,这是第一个反常。

    芳芳刚刚离去,即遭人暗中击杀,杀人手法怪异,与秦王在明湖居击杀日本人的手法一模一样。

    任何人顺理成章地思考,都会得出“秦王杀了芳芳”的结论。

    沈镜从口袋里摸出半罐啤酒,一口气喝完,再把空罐远远地丢开。

    “真的累了!”连城璧长叹一声,软软地靠在我身上,头枕着我的肩。

    沈镜看了,哈哈大笑:“小兄弟,艳福不浅啊?”

    我又一次被迫成了连城璧的群众演员,她这个动作,无疑是向沈镜表示我俩之间的亲密关系。那么,我毫无疑问就是秦王会的臂助,自然跟燕王府划清了关系。

    “惭愧。”我向沈镜苦笑。

    连城璧在我肩头轻叹:“对我温柔是件苦差事吗?为什么要苦笑?我知道,你心里已经有了别人,但我根本不要求你做什么,只是借我个肩膀倚靠一下。夏先生,我……我不是轻浮的女孩子,只是这个时代时时处处存在竞争。我若不争,谁代我争?长江的女孩子可以那样勾引你,我……我又有何不可?”

    说到最后,连城璧忸怩起来,半转了脸,脸颊滚烫,隔着衣服我都能感觉得到。

    芳芳的确曾经属意于我,在别墅中,反复表白过多次,但都被我婉言谢绝。

    现在,她死了,我难免感到悲伤惋惜。但是,这并不表明我心中对她有情。

    “抱歉。”我低声回应。

    女孩子的真情殊为可贵,故此俗谚中有“最难消受美人恩”的箴言。连城璧以赤诚之心待我,我却无以为报。此刻,接受不接受,都是甜蜜的错误,尤其还在沈镜的注视之下。

    “不要说抱歉,风起于青萍之末,青萍因风点头摇摆,风与青萍,皆是自愿,没什么抱歉不抱歉的。”连城璧低声回答。

    沈镜突然顿足长叹:“想不到……想不到小兄弟是性情中人,对女孩子如此温柔。早知这样,我燕王府多的是环肥燕瘦,二代、三代弟子中,不是我吹牛,跟连小姐相貌相若的,多如牛毛。我要是带她们来济南,而不是带二十飞骑,那样的话,是不是早就跟小兄弟成为一家人了?”

    他的说话方式实在令人喷饭,当着连城璧的面,他拿燕王府中女弟子跟连城璧相比,并且说相貌相若的多如牛毛,真的是对连城璧莫大的侮辱。

    果然,连城璧大怒之下,挺身坐直,指着沈镜:“沈先生,你这样说,真真把夏先生看扁了!”

    沈镜哈哈大笑,似乎在为成功地激怒了连城璧而得意。

    我举手示意两人停止斗口,芳芳遗体尚温,大家就在这里顾左右而言他,是对死者极大的不尊重。

    “沈先生,我们谁来葬了芳芳小姐?”我问。

    我这样说,是不想给连城璧留难题。

    如果秦王会葬了芳芳,就更加坐实了“心中有愧”的事实。

    “当然是我们来做,小兄弟,你不必为难,燕王府和长江的总部都在京城,我们算得上是老乡。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我们送她,理所应当。”沈镜大包大揽地说。

    我向他拱手:“多谢了。”

    沈镜仰面向上,望着屋顶上的我们。

    我注意到,他的双眼余光一直都向四面瞟着,注意力并不在我和连城璧身上。

    咖啡馆的屋顶是空的,除了芳芳曾经隐匿于此,再无旁人能够对燕王府构成威胁。

    我真的不愿往坏处想,但沈镜的一举一动,全都预示着,他正在进行竭泽而渔式的张网布局。

    秦王势大,二十飞骑中只有一半及时赶到,必然非秦王之敌。沈镜老谋深算,很可能使出盘外招,也就是控制连城璧作为逼秦王退让的筹码。

    我像连城璧一样,也感到累了,不想再节外生枝。如果沈镜赶尽杀绝,就是在逼我与连城璧联手。

    “小兄弟,我最后问你一次,要不要随我入京,去看那里的花花世界?”沈镜笑着问。

    我缓缓地摇头,语调清晰、态度坚决地回答:“谢沈先生好意,心领了,我在济南生活得很好,不想到京城里看人白眼。”

    之前,燕歌行在我面前一直高高在上,虽然勉强装出彬彬有礼的样子,却做作之极,让我很不舒服。在中国,国人一致认为,京城人自诩是天子脚下的坐地户,善于装模作样,对所有外地人都摆出高人一等、不屑一顾的样子。

    如果没有非去不可的理由,我是不会入京的。

    “如果我强请呢?”沈镜话里有话。

    “逼我?”我针锋相对。

    “对啊,有时候好言相劝没有力度,请将不如激将,激将不如逼将,你说呢?”沈镜点头。

    “那我就选择和秦王会联手,跟京城来的朋友杠上。”我也立即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杀了他,反杀二十飞骑的人,解决麻烦。”连城璧装作转头避风,急促地对我说。

    我不想与燕王府为敌,因为他们不能算是我的敌人。这一生,我唯一的敌人就是那群屠戮大哥的陌生人。

    “我累了。”我并不响应连城璧的建议。

    国人倾轧,正好给了暗地里伺服的日寇伥鬼可乘之机,那才是中国江湖人的悲剧。

    “你……你,我真的拿你没办法。”连城璧有些懊恼。

    “不如就此罢手吧沈先生?”我提议。

    沈镜连连点头:“是个好主意,大家都没有做好万全的准备,不管是谁误伤了谁,都不好看。请转告秦王,江湖辽阔,来日方长,天下群雄,莫不视京城燕王府为天下第一,唯燕王马首是瞻。秦王在陕西、山西那些穷地方久了,应该到京城来开开眼,学习一些高科技、新经济的知识,弄懂二十一世纪的江湖人应该怎样合作、怎样进步。燕王虚席以待,盼秦王早来觐见。哈哈哈哈……”

    他这番话实在高调到了极致,竟然自诩为王,要秦王进京朝拜,伏在燕王脚下称臣。

    连城璧怒哼了一声,但我提前扣住了她的手腕,示意她不要发作。

    如果沈镜愿意在口头上占便宜,那就让他逞强好了。

    “我一定转告,多谢。”我说。

    沈镜没有了斗嘴的对象,自己也表演不下去,就此收场。他由口袋里取出一个黑黢黢的铁哨,含在嘴里,发力吹响,发出“三长两短、三长一短”的讯号。

    那哨声连响了两遍,却不见那十人赶过来集合。

    沈镜有些奇怪,刚要再次吹哨,我和连城璧的右侧飞檐后面便缓缓地走出来一个人来。

    “爹?”连城璧惊喜地叫起来。

    山风吹来,这个人的衣角被吹得猎猎作响,仿佛有人已经吹响了一只战斗的号角。

    沈镜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七八步,靠在一棵枯树上,勉强稳住身形。

    “爹!”连城璧离开我,奔到那人身边。

    我本以为,他仍在蒿草深处追杀伥鬼,此刻却无声无息地到了屋顶。

    那人的气势如同一支饱经风霜的长枪,越老越是精干,锐气深藏,但却摄人魂魄于千里之外。与他相比,本来颇具老江湖气势的沈镜顿时矮了一截。

    “秦……秦王,又见面了。”沈镜向上抱拳拱手。

    那人淡淡地回应:“是啊,时过境迁,你也能独当一面了。作为老朋友,真是为你高兴。”

    沈镜的表现很是奇怪,秦王一出现,就把他视为“老朋友”,这应该是很荣幸的事,但他脸上却红一阵白一阵,十分之尴尬。

    “燕王好吗?”那人又淡淡地问。

    沈镜毕恭毕敬地回答:“他老人家好得很,顿顿有酒有肉,有美女陪侍,精神身体,都好得很,都好得很……”

    那人背负双手,仰面望着远方的山尖,眉尖微微蹙着,低声叹息:“天下狂徒成千上万,像燕王那样高踞京师、深居简出、大仁大勇、大智大慧的,只他一人而已。天下英雄,除了他,我再没有第二个能瞧上眼的。”

    只对话这几句,沈镜已经满脸油光,汗出如浆。

    我能看得出,那人所处的江湖地位、心智情商超过沈镜千万倍,所以之前将沈镜称为“老朋友”,真的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如果我是沈镜,如果沈镜还有点自知之明、还能要脸的话,早就唯唯诺诺而退,从秦王眼中消失了。

    “我……秦王……”沈镜咬了咬牙,突然向前一扑,双膝跪地,向着屋顶上的秦王连磕了三个响头。

    我、连城璧以及那人都不为所动,对沈镜的跪拜并不感到惊讶,因为他对秦王行如此大礼是天经地义的事,正是为了弥补之前的口出狂言。

    “秦王,您也是燕王唯一看重的江湖英雄,两位一个是东吴周公瑾,一个是西蜀诸葛亮,一时瑜亮,不分高下。我刚才说了些对您不尊敬的话,三个响头赔罪,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看在燕王面上,给二十飞骑一个活命的机会。他们还年轻,也是燕王着力培养的新秀。我嘴贱命贱,死不足惜,请您高抬贵手,饶了他们。”沈镜沉着脸恳求。

    大丈夫能屈能伸,他的这种反应,实在担得起“大丈夫”三个字。

    “我平生只杀两种人,外敌、凶徒。你们都不在这两种人之内。燕王燕狂徒麾下,如果没有几个敢老夫聊发少年狂的门人,他的‘狂徒’二字,岂不已经失传?沈镜,你和二十飞骑无需多虑,回京替我转告燕王,山水有相逢,日后定当进京谒见。”那人回答。

    自始至终,此人根本没有把沈镜当作自己的敌人,真正意思是,沈镜不够资格与自己为敌。

    沈镜当然明白这一点,但却不敢反驳。

    在此人面前,沈镜甘愿以后辈、下人自处,再不敢有丝毫不敬。

    我知道,秦王之所以为秦王,就是因为他有君临天下、睥睨一切的王者之气。像赵天子、韩夫人、燕歌行、石舟六合之流,在他面前,只能拜服。

    连城璧站在秦王身边,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眼中充满了对于秦王的真挚崇拜。

    “谢谢秦王大人大量。”沈镜再次叩谢。

    “带二十飞骑走吧,他们在京城养尊处优惯了,到济南这种粗粝之地,极不适应。更何况,济南现在是多事之秋,燕王派一个燕歌行过来已经够了,不必重复增兵,徒增烦恼。”秦王又说。

    哨子仍在沈镜手中,但他已经不敢妄吹,显得十分尴尬。

    “走吧。”秦王转身,沿着长梯一步步下去。

    他能够不发出一点声响就来到屋顶,轻功造诣肯定高绝。可是,他并不卖弄,只是以最平常的步伐落地。

    “秦王,请……请您留句话,否则的话,燕王怪罪下来,我们下面这些做事的,难免会受惩罚。”沈镜再次恳请。

    屋顶上,又有十人并肩站起,但身上已经没有半点杀机。

    这应该就是二十飞骑中的另外十人,但在秦王面前,无论是十人还是二十人,都只不过是数字,没有任何意义。

    没有沈镜的号令,他们不敢动手。

    沈镜已经折服,何况是他们?

    秦王在芳芳的遗体前止步,眼中微微有些不悦。

    “回复燕王,江湖后浪推前浪,一代胜过一代。从前,拿个名号就能吃遍半个中国,现在这一首已经不灵了。江湖上,不仅仅有豺狼虎豹,还有蛇蝎狐妖,要想达到一个目的,就要身体力行去干。如果燕王铁了心在京城养老,那也好,就把所有触手都收回去,不要东西南北乱伸。别的地方我不敢说,如果不是秦王会刻意行事,冲散了十几次日本人对燕歌行的刺杀,此刻他的尸体早就漂在大明湖中央了。请燕王三思,如果无处下手,不如就此收手,好好养老吧。”秦王说。

    沈镜躬身致谢,等秦王和连城璧走过去,自己才缓缓起身。

    “来。”秦王向我招手。

    我快步下地,向他跑过去。

    “你知不知道,济南城哪里卖的陕西风味小吃最正宗?”他问。

    连城璧抱着他的右臂,娇慵地笑着,像长不大的孩子。

    “我们可以去……解放桥那边的家乐福超市二楼陕八怪,近几年在济南城开的几十家陕西馆子,这里拔头号。”我回答。

    陕八怪里集合了陕西所有美食,一道红柳烤羊肉串、一道辣子油泼面是我最爱,而且据精研陕西美食的专家评判,陕八怪的完整移植了陕西面食的精髓,堪称济南第一陕味馆子。

    山东人的饮食口味与陕西接近,因为两地人民都习惯于吃面食,几乎到了无面吃不饱的地步。

    “去那里。”秦王回头,继续向前走。

    我很自然地跟上去,顾不上沈镜艳羡的目光。

    “恭送秦王,此地的一切我都会处理干净,该筑坟的,绝不偷懒糊弄。”沈镜在我们身后大声说。

    一辆黑色的路虎车停在咖啡馆前面,我们三个上车。因为连城璧当先坐上了副驾驶的位子,我和秦王就并肩坐在后面。

    司机深踩油门,车子发动机呼啸起来,飞奔山下。

    连城璧按下了仪表台上的一个开关,一道硬质的帘子垂下来,把车子前后隔开,等于是将我和秦王隔在了一个密闭的空间里。

    我不动声色,静静等着。

    “明湖居全歼日寇一战,你立了头功。”秦王说。

    如果他说别的事,我都可以坦然承认,但唯独在这件事上,我觉得自己是被人利用了。

    日寇该死,可我的本意却是帮助石舟六合逃出生天,不至于全军覆没于芙蓉街关帝庙。只不过,秦王技高一筹,在明湖居抢先布下迷阵,诛杀石舟六合等人。

    我不想立这样的大功,因为这件事让我觉得自己太低估了秦王,在不经意间就沦为了秦王会的帮凶。

    “没什么。”我不卑不亢地回答。

    “见过你的人,无不向我提起你的好。所以我到济南之前很奇怪,以为你是一个三头六臂、呼风唤雨的大人物。可实际见了,你却温文尔雅,极少浮躁张扬,不像是纯粹的江湖人。秦王会所缺的,正是你这样的人才,只有你,才能提振秦王会的品味,改变一向以来的浮躁喧嚣恶习。”秦王说。

    我让他失望了,因为我只是个不想浑浑噩噩、只想在人生中划下巨大感叹号的人。

    秦王会势大,很多江湖人会望风而降,但我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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