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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闺甜| 作者:颜令妩| 类别:都市言情

    绿竹说的自然不只是字面的意思,不过她也无意解释,转过头问:“苏大伯只带了盐来,雉鸡粥只放盐味道也是不错的。不过我这里有自己做的调料,你要不要放一点?”

    “什么样的调料?”傅媱很有兴致地摸了摸下巴。

    连米饭都吃不上的人,也不知她哪来的那么多的名堂。做饭前要洗手,烹饪中极讲究干净,便是调料都随身带着,说话一套一套的,做事滴水不漏。便是刚才捡铜钱那番折腾,多半也是故意的,以报复自己让她露财的行为。

    这小姑娘,有意思!

    苏毅原本看到公子开心,目光也柔柔地嘴角带笑。可一听绿竹这话,赫然变色,紧张地走到傅衡身边,轻声提醒:“公子……”

    傅衡脸上的笑容微敛,抬起眼看着苏毅,轻轻摇了摇头。如果绿竹要害他,就不会阻止他吃那碗粥。刚才绿竹满地捡铜钱的时候,烈威悄悄将莽草摘来碾碎喂了兔子,那只兔子果然四肢抽搐、不知死活。

    再说,烈祺在村里查证过了,这小姑娘除了异常聪明机灵之外,没有任何让人怀疑的地方。她虽言行古怪,要说有害人之心,他是不信的。

    绿竹将苏毅和傅衡的神色都看在了眼里。

    贵介公子的防犯之心,她能理解,并不大生气。倒是傅衡肯相信她,却是出乎了她的意料。

    她语调欢快地道:“姜葱去腥,菇笋提鲜。因我在山里也常设陷阱猎取野味。为了方便,便将它们晒干碾粉,加盐制成调料。以备使用。”

    “倒是好东西。”傅媱笑着点点头,“你只管放就是了。”

    看到绿竹得到了回应,高兴地转头继续去做饭了,傅媱兴致勃勃地那手指捅了捅傅衡,低声笑道:“你看,我就说,这小姑娘和容妹妹真的很像。怪不得你对她这么态度不同。嘿嘿,我好想念容妹妹做的饭菜啊!这荒郊野岭的,还好有个会做饭的小姑娘。不然可真是太过无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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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两银子到手,容韫和浑身就像大冷天烤火炉,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

    她忽然发现她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与前世的生活相比她更愿意奋斗在这里。

    这里虽然生活不便、家境贫寒。可正是因为这种逆境。让她觉得浑身充满了斗志。

    赤手空拳、白手起家,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属于她自己的财富,安排她自己的人生轨迹!

    这种从贫到富的创造财富的过程,实在是比上辈子招招手就有名利捧到前来的人生,有意义得太多太多。

    这头的赵掌柜见福禄嘴角噙着笑,半天不说话。心里像猫挠一般痒痒。

    “阿禄,你到底有什么好办法?赶紧给我说说。”

    福禄摸了摸怀里的银子。定了定心神,再次把小姐跟自己说的话在心里过了一遍,方才不急不缓地道:“首先,掌柜的你让几位大厨,把这二十道菜练好。

    作好的菜,我尝过之后觉得好,就算过关了。到时咱们再一一拟定菜价。

    第二,掌柜的让人弄几十块刨光上漆的木牌回来,我们把咱们店里的一些菜名写在木牌上,并写上价钱,挂到门外的那堵墙上去。

    当然,咱们的新菜不要一下子全拿出来,先拿五荤五素,剩下的隔五天加两个新菜;

    第三,择一天吉日,放鞭炮开张,两日内新菜上市大酬宾,所有的菜价都打六折,以低廉的价格吸引客人来尝新菜。

    只要味道好,就算以后价格提上去,仍会有人来吃。

    当然,在那之前我会和大宝他们会到各处去张贴告示,让大家知道这个消息。

    不过,到时你得再临时请几个人回来帮忙,否则那几天会忙不过来。如果生意确实变好,你就把那几人留下就是。”

    福禄越说赵掌柜眼睛越亮。他喝了一口水,把心静下来,再将福禄所说的主意细细想了一遍,发现这些主意完全可行,还不用花什么钱。

    就算按六折酬客,只要有人来吃,他就还能赚钱,绝不至于亏本。只是准备原材料会花些本钱冒点风险,但做生意,一点风险没有,那是不可能的。再不济那些原材料还可以自己吃不是?想到了这里,赵掌柜兴奋得拍了一下桌子,道:“好,就照你说的办。”

    说完,赵掌柜坐不住了,站起来道:“我去让老孙和老郭看看有什么菜是有现成原材料的,咱们现在就练菜。”

    看赵掌柜飞快地跑进后厨,福禄哑然失笑。谁能想,胖得跟圆球似的赵掌柜,还能跑这么快!

    不过,赵掌柜的兴奋感染了福禄,他想着怀里的钱,也有些坐不住了。

    赵掌柜不在,他却不能离开前厅,只得站起来在厅里转了好几圈,这才把心静了下来,回到他原先呆着的角落。

    而家中的容韫和摸着那两张银票,有些激动地想一想今后的创业之路。

    她创业的第一步啊,终于迈出去了。

    原来没钱,所有的设想都是白日梦。现在有了七十两银子,如果赵掌柜这生意好的话,还有三十两银子进账。

    一百两银子,相当于现代的二十万元了。

    租一个小门脸,开一家小吃店,是没问题的。

    不过这平舆县人流量毕竟不够,有这么几家酒楼,竞争就已挺激烈了,容韫和实在没兴趣在这里参上一脚。

    倒是离此不远的平州城,有时间容韫和倒想去考察考察。看看那里有没有机会,让她这怀里的钱再生钱。

    毕竟前世的时候,她身为薛五娘虽然出身大家。但是却是没有什么机会出远门的,平州城距离燕州城也不近,她上辈子活了十六年,也没有机会去过平州城看看。

    不过说实话,对于开小吃店这种事,容韫和不是很以为然。

    她前世站的位置太高,这辈子虽然从云端落到了泥里。骨子里的某些东西还是在的。

    对于那种辛辛苦苦、起早贪黑却赚不了几个钱的小生意,她还真看不进眼里。

    当然,如果有人帮着她赚这个钱。她只当个董事长,出个本钱、出些原材料,策划策划,她还是很乐意的。

    酒楼中的福禄越想越开心。正想得高兴。忽然听到门外路上传来一阵马蹄声。

    因这是大路,是去平州城的必经之路,有车马经过是很正常的事。

    但像今天这样似乎几十匹马奔驰而来“轰轰”大响,福禄却是第一次听过。

    “什么声音?”福禄正要起身去看,赵掌柜听到声音,从后厨跑了出来。

    “不知道,正要去看看呢。”福禄和赵掌柜走到门口,正好看到一队车马从门口经过。除了三四辆马车,其他人全都骑着马。

    除了马车鱼贯而行。那些人骑着马的,却是两匹两匹地并排着前进,队伍甚是整齐;马上的人也一脸肃穆,整个队伍给人一种凌然肃飒之气,一看就知道这必不是一般人——只有经历过战争的军队,才会给人这种感觉。

    “这是什么人?”福禄小声地问赵掌柜。

    赵掌柜摇摇头:“不知道。不过这一阵一直听人说,赵燮轨将军要回来了。看这阵式,莫非是他?”

    福禄这是他第二次听到这位将军的名字了,他不喜欢八卦,但看赵掌柜一脸的兴奋,他便凑趣地问一句:“赵燮轨将军是什么人?”

    “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王爷麾下的一员猛将。”赵掌柜似乎了解得不是很清楚,说了几句,看了一会儿,便又回后厨去了。

    古代的路都是泥土路,一大队车马经过,那灰尘不是一般的大,福禄也没兴趣吃灰尘,回到厅里来坐回角落里,闭上眼继续练他的功。

    过了半个时辰,赵掌柜很兴奋地端着一个小碟从里面出来,叫道:“阿禄,咕噜肉,你来尝尝看。”

    福禄睁开眼,走过去看了看,点点头。

    昨日有客人来吃饭点了一道红烧肉,福禄虽然没有吃,但看那色泽,再闻那香气,就觉得味道不够。

    所以在菜谱里他就写了这道东坡肉。

    古代牛是用来耕田的,不能随便杀,否则要获罪坐牢的,所以牛肉少而贵。

    而猪肉却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再加上这时代农业人口多,家家户户都养猪,猪肉便宜。

    能用猪肉烧制出好菜,那是最经济实惠不过的。

    再加上那天福禄看厨房里有酱油,有黄酒,便将这道菜拿将过来,将慢火、少水、多酒的烹饪诀窍卖给赵掌柜,既为燕北人民创造了精神文明,也为他自己创造了物质文明,实在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

    估计赵掌柜深切领会了福禄的这番苦心,所以最开始就选择了这道菜来做。

    不过此时这道菜不叫东坡肉了,以避免侵犯苏东坡他老人家的姓名权。

    现在它改叫咕噜肉,取其“咕噜咕噜”细火慢炖之意。

    老孙的手艺不错,领悟力也不差,此道菜看上去薄皮嫩肉,色泽红亮,让人一看就食欲大增。

    尤其是三月不知猪肉味的福禄,此时的哈喇子都快要流出来了。

    他接过赵掌柜递过来的筷子,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一股肉香在口腔中直冲脑门,这种熟悉的味道让福禄微微有些激动。

    尝到这里他不得不再一次佩服老孙的厨艺,这道菜味醇汁浓,糯而不腻;看着形不碎实则肉酥烂,实在是深切领悟到了东坡肉的精髓。

    “很好,非常好。”福禄点点头。

    “是吧?我们尝了,都觉得非常好吃。”赵掌柜激动得有些哆嗦。

    这道菜对他而言,意义不同。这说明福禄这个少年是可以信赖的。这给了他极大的信心。他现在开始相信,福禄能让他这酒楼再振雄风。

    “我再让老孙作别的菜。”赵掌柜胖脸上的眼睛都快要笑得看不见了。不过他激动归激动,还不忘把这碟肉端进去,“这菜留着,到晚上有客人来送上去给他们尝尝。”

    呃,好吧。福禄回味着嘴里的浓香,终于体会到了那句“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意境了。这肉味,他估计得回味好几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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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竹不再说话,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包,倒出适量的调料来,放入她切好的肉丁里,搅拌均匀。

    神情专注,红红的小嘴不自觉地嘟了起来,跟她略带婴儿肥的小脸相互映衬,甚是可爱。

    见那边的粥煮得火候到了,她干脆利索地将肉丁放了进去,用竹勺搅开。

    待得粥滚了两滚,就将锅从火上移开,转脸对傅衡展颜一笑,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好了,可以吃了。”拿了旁边洗净的碗,舀了一碗递给傅衡。

    “很香。”傅衡受到她情绪的感染,还没吃呢,就觉得这碗粥比往常任何时候都要香。

    舀一勺进嘴里,前头放的骨架熬的汤浓,后头放的鸡肉质地鲜嫩,米粒弹牙,稀稠正好,再加上调料将味道一逼,鲜滑清香,极为爽口,饶是他历来口刁,也挑不出什么毛病。

    他今日也饿坏了,中午吃那饼,就不曾吃下多少,全靠那精气丹撑着。此时得了美味的雉鸡粥,自是埋头苦干,一小会儿功夫,那碗粥就见了底。

    看到傅衡吃得香,绿竹心里也甚是高兴。

    喜欢烹饪的人,再没有见自己做的食物被人喜欢更感觉快乐的事了。

    她前世也不是厨师出身,不过是没有太多余钱去下馆子,只能自己动手以满足口腹之欲。

    穿越到这儿来又整日琢磨如何吃饱吃好,烹饪手艺又提高了一层。但不是专业,终究底气不足。直到现在才放下心来。

    而且,老板欣赏自己的手艺,吃得高兴,以后多多少少会对自己好点,前景就会光明许多,不至于被当成废物再转卖掉,这是多好的事啊!所以见傅衡的碗空了,绿竹很狗腿地又给他添了一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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