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重生之方天画戟 正文 第十六章 英雄救美

正文 第十六章 英雄救美

目录:重生之方天画戟| 作者:火星语| 类别:历史军事

    “那么……”

    送别黄氏这一家子,重新回到县府衙门里坐下,我思考起目前的形势。

    时间:建安五年,八月。

    地点:匡琦。

    可用兵力:除去零头,我手中的可用兵力足有一万八千人。

    匡琦只是一座位于广陵郡南边的一个小城,并没有多余的空间容纳这突然多出来的万八千人,但他们在城外驻扎就可以了,最大的问题并不是这个。

    粮草。

    最初从吴县出征的时候,为了行军的迅捷与轻便,粮草带不是很多;后来为了逼迫陈登投降,匡琦的粮草也被我焚毁殆尽,根本就没剩下多少。

    诚然现在匡琦我是已经拿了下来,可以从江东运粮草过来。但先不说路途遥远的问题,江东安定下来也没有多久,又刚刚经历过反叛,可以用来供给这支长征军的余粮并不是很多。出征前制定的作战计划本是以闪电战的方式以战养战,但现在计划赶不上变化,我暂时得驻扎在这匡琦城内,等待各方传回来的消息了。

    “‘飞将骑’有消息传回来了吗?”我有点坐立不安。

    “哪有那么快?陈太守也才走了两天吧?”徐庶掩嘴轻笑。“元直知道粮草的重要性,但现在军中存粮还算富余,匡琦与广陵郡不过三五日路程,大哥何必这般焦急?”

    刘晔留在匡琦暂代了这县守之后,从事中郎的位置就完全空了出来,左右没有备选的人手,我便将徐庶提拔了起来,也算是我给他的第一个考验。

    按正规的官制来说,从事中郎这个官职跟我的中郎将一样,都是七品官,区别只是文武有差,我并没有随意更换人选的资格。但,在这个礼乐崩坏的时代,官职品级什么的早已跟权力不沾半点连带关系,真正决定一个人说话能有多大声,是看他的手中,掌握了多少兵力。就算曹操这个一品的司空来了,孤身处于这座两万人的军营里,也得给我装孙子。

    但是反过来说,从事中郎毕竟还是七品官,除了身为一军之帅的我和迁任军师祭酒的鲁肃,没人的权力比他大,如何处理跟这份权力同样大的事务与压力,正好是他能力和存在价值的体现——也许他并不是贾诩那种随随便便就能想出数十条毒计的计略型谋士,而是能将数十条政务处理得井井有条的政略型谋士也说不定。

    让陈登支援我军的粮草供给,就是这厮献的一条计策。

    高顺跟陈登去广陵,固然是要见证陈登的交接,但清点可供我军数月食用的粮草,同样也是他的任务。

    “哦。”我整个人顿时趴在了案几上,像是一团没有脊椎的泥。

    其实我之所以这么焦虑,倒跟高顺没什么关系,我也知道就算情况有变,消息也不会那么快就传回来;也不是因为牵挂袁曹之战,根据贾诩的情报,袁绍在初战失利,一下子折了颜良文丑两位大将以后,到底还是凭着自己雄厚的实力强行渡过了黄河,双方现在正在官渡对峙僵持,看起来颇有打上一场持久战的意思。

    而是我忽然觉得……我好无聊。

    在出征前准备的作战计划全数落空,我带着这两万人马不得不驻扎在匡琦里,忽然之间我发现,只会打仗的我在无仗可打以后,竟无事可做了。从前我还是带着五千人马还好些,闲暇时还能自己找个地方操练兵马,但率领两万人的时候又不一样——不是没有地方的问题,这两万人马其实是各有统属的,真正上了战场极有可能分开作战,除非是正面对刚的野战,否则拿两万人一起合练的意义远远小于让他们各自训练。

    现在我才有点明白,为什么孙策那么热衷于狩猎了。其实他未必真的喜欢,可能就是那四个字在作祟罢了:闲得蛋疼。

    我是没什么事干,徐庶这个从事中郎却还有大把的事务要处理,挥挥手让他留下不必相送后,我回到房间里倒头就睡。

    醒来时已经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我这一睡,竟一直睡到了夜晚才醒。

    “嗯……现在是什么时辰了?”我敲了敲脑袋。

    当然没人回答我,这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其实我不太喜欢有人服侍,毕竟从小就没有这样的条件,自然也就没有这种习惯。在家里是有夕颜和桃芝两位大小姐在所以没办法,现在领军在外,当然是一切从简,越少负累越好。

    简单洗漱了一下,没有惊动任何人,我一个人晃晃荡荡走出了县府衙门。

    跟所有被炎夏包围覆盖的城市一样,夜晚的匡琦与白天相比并什么太大的差别,微湿的夜风里有股海水特有的淡淡咸涩味道,让我精神一振。如果不是匡琦这个城池的格局实在是小过了头,我差点以为自己回到了同样位临海边的吴县。

    新近攻克的城池,宵禁并不可能这么快就解除,但街上来往的人流并不少,虽然说不上灯火辉煌、摩肩接踵,但总算是给这个交界小城增添了一些人气,不再像是阴森恐怖的无人鬼城。

    既然流连在街上的人还有那么多,那么现在的时辰当然不是深沉的夜半时分,说不定只是刚刚入夜而已。

    囫囵解决了晚饭,我继续无聊的晃荡,不知不觉,我竟来到了闹市区。

    话说,这地方在匡琦没破以前我就已经乔装成贵公子来过,甚至还买了一些特产当礼物——说的玄乎,其实不过也就是三天前的事。

    与其它尚且略显萧瑟的街道不同的是,如今的闹市区比起当时竟还要热闹上几分。我猜是原因有二:一、中午毕竟还是中午,是只能短暂休憩的中午,时间和整个夜晚根本没得比;二……我能说不愧是商人吗?无论是在打仗还是和平时期,只要是有需要物品交换的地方,他们就有生存的余地,和发展的空间。

    该买的东西当天就已经买过了,再一次漫步在这闹市区,纯当自己是在微服私访。令我欣慰的是,至少在这里,我并没有觉得和以前有什么不同,商家还是一如既爱往跟人讨价还价,百姓嬉笑怒骂依旧,脸上一点都没有对未来的担忧惶恐、和对既往统治者的缅怀,不知道是因为刘晔张贴出来的安民告示的确那么有用,还是他们对这个统治者频繁更换的世道,早已感到习惯和麻木。

    漫无目的乱走着,忽然间,前方簇成一团的人群里忽然传来一声轰鸣。

    说是簇成一团,但围观的人其实也没有太多,我轻而易举就挤了进去——

    然后,拳头紧握。

    “小女子可是南宫将军的随行医官,可不是随便哪个谁都能碰得起的!还请公子自重!”

    “哈哈哈!小美人,你要撒谎也得说得靠谱点吧?这么漂亮的女人,谁会真的拿来当军医?你怎么不说你是南宫将军新纳的小妾?放心,本公子在张家大族也算是说得上话的一号人物,若你肯乖乖依了本公子,断不会叫你吃亏便是。”

    “哼,小女子还是奉劝公子最好不要轻举妄动。如今在这匡琦城内巡逻的兵士,早已不是跟你们这些世家子弟关系匪浅的匡琦驻军了。趁江东军还没有巡逻至此,公子还是快快散开,以免遭受牢狱之灾。”

    “呵,威胁本公子?老子就是喜欢这么辣的,来人啊,把这女人给我带回去!老子倒要看看,是我们的动作快,还是江东军来得快!”

    其实不是什么很新奇的大事,不过是一个纨绔的世家子弟在领着一群恶奴欺男霸女而已。只要这个世界还有贫富贵贱这种分别的存在,这种事就永远不会断绝,越是王法不行、世道不靖的乱世,就越是如此。当初我和夕颜,就是这么认识的。地位尊贵如她们都曾遭受过这种事,更何况是普通的平民百姓。

    这样的事件当然要处理,但不应该由我来出面,这是子扬的活。虽然我的官职最大,但毕竟我一个暂居于此的客将,不可能在这里长期驻扎。若是我的处罚重了,地方士绅难免心有怨言,容易迁怒于刘晔;若是处罚轻了,则无法让这些渣滓受到教训,折损当地官府的威信。

    但。

    “兄弟。”

    在其中一个恶奴的手碰到那个女子之前,一只手刚好捉住了他。

    几乎就在同时,那只肮脏的手腕,瞬间被暴力折断。

    “这样不对吧?”

    出手的人当然是我,我看了看那个让我出手的理由,那个柔声问道:“你没事吧?”

    肤白,貌美,金发,天颜……不是黄月英是谁。

    “南宫?”黄月英惊讶看着突然出现的我,言语间带着淡淡的喜意。“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吧?”我失笑,看着坐倒在地上的女人,想必刚才混乱之中不小心被推倒在了地上。我也没想到随便出来走走也会遇到这样子的事。“大晚上不睡觉,出来晃悠什么呢?”

    说着,我的目光不由自主溜到那个正背在黄月英身后的药篓上。这女人……不会大晚上的出城采药吧?

    正如每个英雄故事里所写的那样,在这种英雄救美的美好画面外,总会有些恶心的画外音像是围绕在垃圾堆旁的苍蝇,让人厌恶地攀爬过来。

    “你又是哪里冒出来的混账?!”当然是那个不知道是哪个垃圾家族的垃圾公子,只是这次不管他再怎么叫嚣,都没人敢围上来。“王八蛋,敢跟老子抢女人,你活腻了!”

    “飞羽中郎,南宫亮。”我瞥眼看着那个白痴公子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慢慢说道:“你可以不信,也可以让你的狗继续扑上来,但我也可以保证,我不会再手下留情。”

    说着,我双手紧握的拳骨里,适时地爆出噼啪的脆响。

    虽然纨绔讨人嫌,但最好对付的,还是这些白痴。这类纨绔都有一种名为“欺软怕硬”的通病,只要比他们位高权重,他们就没办法奈我何。更何况我的拳头也够硬,那些只会狐假虎威的恶奴家丁,就算再来十个我也打得赢。

    “你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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