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十年浮生梦之日月昭华 第六章 江湖奇遇

第六章 江湖奇遇

目录:十年浮生梦之日月昭华| 作者:| 类别:玄幻奇幻

    话说当日南侠展昭在丁府茶话会上惨遭逼婚,后来又独自面对花容月貌、武艺超群的丁家小姐丁月华,居然不到一刻钟就落荒而逃。这事要是传扬出去,不知江湖上的人该如何评价这位鼎鼎大名的展南侠,开封府的包大人、公孙先生,以及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四大校尉作为官方正面人物又该对此次事件作出何种回答?也许这将成为北宋的一个不解之谜。

    一个月过后,“重生”的丁月华就完全适应了目前的北宋生活,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丁家大小姐,不但没有出过一次错,而且还当得顺风顺水,乐不思蜀。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以前的丁家小姐,没想到她居然还有写日记的习惯。自从在“流照阁”发现了三本手札,丁月华就如获至宝,每天抱着不离手,坐着也看,躺着也看,走着还看。简直比考前恶补的时候还要认真。每回被人问及时还美其名曰:回顾往事,感恩父母,人不能忘本。搞得丁府上下都对丁月华刮目相看,认为她经过上次的溺水事件后成熟了很多。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好事和坏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有时候,福会变成祸,祸也能变成福。

    就在丁月华为找到手札而沾沾自喜的时候,一个名叫吕鱼的女子就送了一张比武的帖子到丁府,收帖人就是丁月华。大惊之下,丁月华终于想起手札的第二百五十页第二十五行,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自己和一个叫吕鱼的女子约定每三年就比武一次。

    丁月华是将门虎女,武艺超群,行走江湖多年,素有侠女之称,与人约定比武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可现在的丁月华身体里住着的却是一个四肢超不发达的宅女的灵魂。而且她早就已经试过了,她是半点武功也不会。

    丁月华不死心地拿起十来斤重的湛卢宝剑,艰难地晃了两下,发现自己完全不懂得如何用剑,垂头丧气地坐了下来。想到自己的完美千金大小姐的安逸生活梦彻底破灭,丁月华欲哭无泪,还好比武日期是定在三天之后,要是现在就让她去比武,估计立刻就要现出原形。

    哀痛加沉思了一个时辰之后,丁月华终于想出了一个万全之策----出门避祸。拿起毛笔写了一封歪歪扭扭的信之后,丁月华带着为数不少的银两以最快的速度逃之夭夭了。

    丁月华选择了自以为最舒服的交通工具:马车。开始心里还有点小激动,结果,一个时辰坐下来就叫苦不迭了。

    “什么嘛!坐个马车居然如此颠簸!我的小胳膊小腿啊,我的小蛮腰啊,都快断了。”

    说实话,这古代的马车坐起来是真的很不舒服,先不说这木头做成的车厢有多么坚硬,光是这毫无减震功能的车轮就够让人受不了了,再加上古代的官道、小路全是泥路,坑坑洼洼。要是遇上不好走的路,坐在车里面的人更是饱受颠簸,苦不堪言。所以,坐了一天的马车之后,丁月华就果断决定:弃车而行。当然,弃了车也不是改骑马。要知道,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古人随处可见的马在现代只有动物园里才有。要是冒险去骑马,估计后果会更惨。所以,丁月华只好“仗剑走天涯”,做一回真正的徒步侠女。

    其实,丁月华心里还有另一个重要打算,就是去看看那传说中的南侠展昭。好歹穿越过来做了一回名人的未婚妻,总不能连未婚夫长什么样都不知道,那样也太说不过去了。于是,丁月华打定主意,此行的最终目的地就是御猫展昭的现居地----开封府。

    一路走来也还算安稳,没遇上什么歹人,也没发生什么恶**件。偶尔也能遇上几个认识湛卢宝剑的侠客和自己打招呼,每次丁月华都是学着电视剧里的女侠样子回应一句“久仰久仰”或是“幸会幸会”。 这两句台词还真是万金油啊,居然屡试不爽,没出过一次错。有时候就干脆点点头或是抱剑拱手,这算是江湖中人最平常的打招呼方式。游历了几座城市之后,丁月华来到了江南名城----杭州。

    “额滴神呐!这就是传说中的北宋江南名城,号称风光秀丽、物产丰富、人杰地灵、民风淳朴的六朝古都啊!果然是名不虚传,连座城门都这么气势恢弘,里面肯定更加繁华。那句诗是怎么说来着的?‘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正当丁月华神游天外的时候,一匹骏马飞奔而至,丁月华惊醒过来,蓦然回头,紧接着就发出了一声冲破云霄,响彻城门内外的尖叫。

    “Oh,y od!elp!”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路边的人群中有一人飞身而起,只轻轻掠过城门,就把呆立的丁月华从马蹄下拯救出来了。而那位骑着白马,穿着蓝衫,腰悬宝剑,险些撞了人的男子居然只是停在城门口看了几眼就飞快地进城去了。不知是害怕受惊者追究责任,逃跑去了,还是真的发生了什么十万火急的事情需要立刻处理。反正那骑在马上的男子在看清了差点被撞的女子面容之后几乎是以光速逃离现场的。而丁月华在愣了五分钟后才三魂归位,七魄归体,咽了口口水,抚着胸口,连追究责任,逮捕肇事者,感谢救命恩人都忘记了。

    “小姐,你没事吧?出门在外,不要随便发呆,虽然这里没有汽车、摩托车,不会发生醉酒驾车,超速行驶,疯狂飙车之类的事情,但是,挡在在城门口发呆还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个清朗的男声说道。

    “哦,是哦,是哦,没想到古代还这么危险。天呐,差点偶就没命了。谢谢你啊!大哥。”丁月华还没有发觉自己说的话有什么不对之处,抬头看了看说话的男子。

    只见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男子,身着白衫,腰悬利剑,有一张白净的脸,一双如星辰般的眼睛,黑白分明,配上斜飞入鬓的剑眉真的是完美至极。

    “哇,美男啊!”丁月华脱口而出,不由得看呆了。

    “你也很漂亮啊,美女。”对方毫不示弱地回敬道。

    “哪里,哪里,我哪比得上你啊。你真是我一路上见过的长得最帅的男的了。真的。你不信?不可能吧?你这么帅,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我又没有瞎说。”丁月华继续反应迟钝,仍然没有发现对方的特殊之处。

    那白衫男子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抛下头脑迟钝的丁月华,悠闲自得地向城内走去。心道:我了个去!这女人真是个白痴,智商这么低,到底是怎么穿越过来还活到现在的!不对,要是没有自己刚才出手相救,说不定还活不到现在呢。也不动脑子想一想,在这北宋朝会说现代语的人能有几个?自己刚才说了那么多话,居然全是废话!真是不可理喻。不过,转念一想,自己穿越到北宋已经有七年了,今天居然遇到了一个同样是穿越过来的现代人,这真是比走在街上被原子弹炸到的几率还要小啊!算了,暂且不管她的智商问题,先和她认识一下再说。

    “白痴小姐,我们一起进城吧!大爷看你神情恍惚,一脸呆滞,怕你路上又出事,还是和大爷一起走吧,也好有个照应。”

    “什么?白痴小姐?神情恍惚?一脸呆滞?喂,这位大叔,你说谁呢?也不看看你自己,脸比面粉还白,一副营养不良,刚从非洲逃荒出来的模样,我看叫你排骨精还差不多!还敢自称是大爷!”丁月华看着前面那个突然回过头来对自己说话的男子气氛地说道。

    然后,沉默。

    继续沉默。

    十秒钟后,丁月华的眼睛渐渐睁大,直到再也不能睁大为止,嘴巴张开,直到再也不能张大为止地盯着那白衫男子。那样子,比活人见到了死人,地球人见到了火星人,还要恐怖。

    只见她颤抖地伸出右手,指着对面的白衫男子,艰难地说道:“你,你,你不是这里的人,你是穿过来的,对不对?”

    白衫男子见丁月华终于领悟过来,总算松了口气,本来他还做好了心理准备,以为她要过个一时三刻的才能发现这件事,现在,总算是解决了一个大问题,省得到时候又要浪费口舌。又看着丁月华一副活见鬼的模样,不由得心头一乐,笑了起来。

    “你总算发现了,不要发抖了,我又不是鬼,再说了,刚才我听见你在马路中间大喊英语的时候,也没你这么惊讶,别在古人面前丢人现眼了。进城去吧。天都要黑了,美女。”

    丁月华艰难地把眼前的事实消化,脸部肌肉恢复正常,看着先走一步的同志,连忙追了上去,进行了下面这段对话。

    “喂,帅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你是问我现在的名字还是以前的名字?”

    “这个问题问得好,古代的还是现代的?你全都说了呗,这么罗嗦干嘛?”

    “穿过来以前叫徐少卿,穿过来以后叫李少白。你呢?”

    “我以前叫陆盈盈,现在叫丁月华。”

    “哦,怎么没有以前的名字好听啊!丁月华?这名字不怎么样嘛!”

    “我有什么办法,这又不是可以事先商量好的。”

    “说的也是。”

    “喂,问你个问题,你为什么不叫徐长卿啊?看你也是个一身白衣的帅哥,不会也是蜀山道士吧?”

    “那你怎么不叫任盈盈呢?看你身手不怎么样,好歹也有把名剑在手,做个魔教妖女应该还是挺像的。”

    “喂,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你干嘛说我是魔教妖女?还把我的姓给改了。”

    “拜托,是你先给我改的名字。没想到你还知道蜀山道士,不错嘛,是因为看过电视剧《仙剑奇侠传》吧?以你的智商,估计在现代看得懂的只有电视剧了。”

    “你!少小看人,我还看过武侠小说。”

    “好了,就是这里了。”

    “什么?”

    李少白没有接丁月华的话,却在一家“三江客栈”门前站定,然后大步流星地走了进去。丁月华这只白痴跟屁虫自然也跟着进去了。

    “现在几点了?就吃饭?”丁月华一脸疑惑地问道。

    “大姐,现在是正午时分,你看看这客栈里坐满了人,哪个不是来吃饭的?”李少白一脸看白痴的样子看着丁月华说道。

    “哦,好像是哦。可是,我一点也不饿。我刚才在城外已经吃过一碗馄饨,两个大饼。”

    “······”李少白彻底无语了。于是自己点了几个招牌菜,要了一壶酒。

    “喂,你要不要来杯酒?”李少白看丁月华坐在对面挺无聊的,开口问道。

    “不要,我酒精过敏,不能喝酒。”丁月华想也没想地一口回绝道。其实,不是丁月华酒精过敏,是陆盈盈酒精过敏。不过,出于惯性,丁月华脱口而出地拒绝喝酒,根本没有想到这一层。

    “哦,酒精过敏?”李少白若有所思地一个人喝起酒来。

    大概十分钟后,一个手提大刀的壮汉走进店来,在李少白和丁月华的旁边那桌坐下。只听那大汉开口说道:“小二,给我切两斤牛肉,先来几斤烧酒,喝完了再上。”

    小二忙应声离去,不一会儿就端着一坛子酒和一盘牛肉进来了。话说这丁月华不吃饭也不喝酒,干坐着实在是无聊,而且客栈里闹哄哄的,吵得人好不烦躁。于是丁月华就百无聊赖地观察起客栈里吃饭的人来。只见东面靠窗坐着几个身穿长衫的青年男子,样子斯斯文文,喝杯酒、夹个菜还推来让去的,十分客气,看来是一群书生无疑了。丁月华心想一群大男人也不嫌麻烦,无趣。于是转头看向别处,只见南面窗户旁的那一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神情亲切,气氛融洽,应该是一家子出来吃饭的。而自己右手边上的那桌该是在外面讨生活的人,点的菜都是些极普通的素菜,穿着皆是粗布麻衣之类的,服色也很繁杂,有的人旁边放着担子、货物,有的人身上背着包袱,脚边放着篮子,相互之间也不多说话,看来彼此并不认识,只是凑在一桌吃饭而已,也没什么好看的。正当丁月华准备收回目光时,只听得左手边的一人大声说道:

    “丁女侠!怎么是你?你来杭州了!”

    丁月华一惊,回头一看,说话的人正是刚才进来的那位拿刀的大汉。难道他是丁月华认识的故人?大汉见丁月华一脸惊讶,却并不和自己说话,于是干脆放下酒碗和筷子,起身走到丁月华面前,说道:

    “丁女侠,好久不见。你怎么也来了杭州也不和我打个招呼?是不是出门行侠仗义来了?”

    “额······大侠,我只是出来游玩,随便逛逛的,没什么事情要做。”丁月华第一次遇见认识自己而且这么热情的人,有点心虚地说道。

    “哎,叫什么大侠,和以前一样,叫我李大就行了。来来来,好不容易遇见一次,一起来喝酒,咱们今天一定要拼个高下!”只见那位自称是李大的汉子完全没有理会坐在一旁的李少白,端起一大碗酒朝丁月华一举,仰头就喝。

    “额······喝酒······那个,今天我不能喝酒。”丁月华瞄了一眼李大刚才坐的那桌,只见桌上放着一大坛酒外加一个空了的酒壶,暗自咽了口口水,怯怯地说道。

    只见李大愣了一下,有些疑惑地看着丁月华,一脸不相信的样子,说道:“丁女侠,怎么今天连杯酒都不肯喝,难道你嫌弃我李大请的不是好酒,不愿和我共饮?”

    “不,不是,绝对不是那个意思,是我今天身体不太舒服,不能喝酒。”丁月华一脸无奈地解释道。心想:额滴神呐,怎么会遇见一个非要请我喝酒的“熟人”啊?我总不能和他说我是因为酒精过敏才不能喝酒,古代有这个说法吗?天知道。更不可能以来了例假为借口拒绝他啊,他可是个古人,这个现代女生避酒的专用借口对他来说完全没有用啊。而且自己刚才都说的那么明显了,要是换成现代人,早听出其中的意思了,偏偏眼前的这个汉子就是完全听不懂。哎,怎么办啊?

    眼前的汉子脸色越来越不好看了,开口说道:“丁女侠,你面前就摆着一个酒杯,难道刚才不是在和这位小兄弟喝酒吗?”

    “额?!”丁月华低头一看,就看到了那个端端正正放在自己面前的空酒杯。这是小二给李少白上酒的时候拿来的酒杯,小二见一男一女两人都是拿着剑的江湖人,又不知道丁月华不喝酒,自然而然地拿了两个酒杯。本来丁月华完全没有在意这个多余的酒杯,没想到它现在居然成了证明自己“瞧不起人”的罪证,真是百口莫辩。眼见这位喝红了脸的大汉睁着大眼,马上就要发飙,丁月华头冒冷汗,只好答应喝酒。心想:喝就喝了,又不是没喝过,大不了就是全身发红,长些疹子,痒上几天,总比现在丢了小命的好。

    那李大一听,顿时乐了,笑着说道:“我就说嘛,丁女侠号称‘千杯不醉’,连酒鬼刘三都不是你的对手,今天怎么可能会怕了和我李大喝酒?小二,添一个碗,再上三坛酒来。”

    丁月华刚想站起来换到李大那桌去坐,一听李大的话,腿一软,脚下一滑,差点就摔了一跤,幸好扶住了桌子。却听见对面一直没有说话,摆着一副看好戏模样的李少白嗤笑了一声,看着丁月华的双眼早就眯成了桃花眼,一看就不怀好意。丁月华顿时气上心头,转念一想,开口对李大说道:

    “李大哥,这位穿白衣服的兄弟说要替我喝酒。你觉得怎么样啊?”

    “额?”李大刚拿起酒坛子准备倒酒,听到丁月华的话,愣了一下,然后爽快地说道:“既然这位小兄弟也想喝酒,何必替你喝呢?咱三个一起喝。来来来,都坐一起来。小二,再添一个碗。”

    小二一听客官吩咐,立马就拿了一个大碗过来。

    丁月华一看,傻了眼,心想今天无论如何都逃不过了。于是眼一闭,心一横,死就死吧!抓起面前的酒碗就抬头干了。旁人看见,心里都道:这姑娘好酒量,好气魄。看来,是个侠女。

    “哈哈哈······丁女侠果然好酒量!干了,干了,今天咱们不醉不归!”李大手一拍大腿,也仰脖喝起来。

    李少白一边喝着酒,一边看着丁月华,发现这女人连喝了三大碗酒居然没有脸红,也没有喘气,也没有什么过敏的症状,好像刚才喝的不过是白开水而已,心里想了一下,猜到了原因,顿时了然。

    原来,这丁月华确实是一位酒中侠女,千杯不醉,根本不会酒精过敏,而在现代会酒精过敏的陆盈盈,魂穿到丁月华身上以后,体质自然和丁月华是一样的。那些顾虑都是转不过弯的某女自己想当然的,哪里还有酒精过敏这回事。某女似乎也明白过来了,认识到自己现在是一位千杯不醉的女侠,顿时腰也直了,胆也壮了,喝起酒来更是豪气干云。不到一刻钟,桌上的酒坛子就全部空了,再看看李大,一副醉醺醺的模样,看来是喝得差不多了。于是,丁月华开口说道:

    “李大哥,今日就喝到这里了。我和这位兄弟还有点事,就先走一步了。”

    话音刚落,也不见李大回话,就听得一阵呼噜声响起来。丁月华一看,李大已经醉倒在桌边了,于是吩咐小二好生照料,自己和李少白付了银子,走出客栈。两人刚才喝了不少酒,所到之处三丈之内都能闻到酒气,自己却并不觉得有何不妥,路人也只是多看了这对持剑的男女几眼,没有人敢多说什么。看来,行走江湖,靠的还是拳头和武器啊!难怪毛爷爷要说:“枪杆子里出政权。”现在,丁月华和李少白二人的行为,倒验证了那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话。

    突然,一位道人挡住了两人的去路。丁月华抬眼看去,发现是一个身着青色道袍,手擎一根法环,背插一柄拂尘,相貌奇特,一派仙风道骨的道士,不由得站住了脚。刚想开口询问,却听得那道士先开了口:

    “施主,我们又见面了,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七年了。”

    “???”一句话说得丁月华一头雾水。

    “三好道长,别来无恙。”李少白看着那位道人,波澜不惊地说道。

    “你们认识?”丁月华看看李少白,又看看道人,一脸疑惑。

    “道长,这边说话。”李少白伸出右手,态度恭敬地把道人请到了一间茶馆。

    丁月华不知其中缘由,心里好奇,只得跟在后面,也在茶馆里坐下。那青袍道人放下手中的法环,取出背后的拂尘,横放在胸前,表情肃然,一副有道高人的模样,让人不敢造次。丁月华见李少白没有说话,自己也不便开口,只好干坐着喝茶。忽然,那道人开口说道:

    “这位姑娘真是了不得,可否让贫道为姑娘看相?”

    “看相?好啊!”丁月华先是愣了一下,继而爽快地答应了。这可是她有生以来头一回看相,当然乐意。

    “姑娘,可否伸出左手?”

    丁月华一听,依言伸出左手,一脸好奇地看着青袍道人。丝毫没有发现一旁的李少白脸色微变,却又马上恢复正常,仿佛刚才的异样只是幻觉,根本不曾发生。

    “姑娘,你气质非凡,绝非俗人。这掌心的一颗痣蕴藏了一段伴你三生三世的姻缘。只待遇见另一个掌心带痣的男子,那便是你此生的有缘人。你们的命运会紧紧相连。”

    丁月华一脸惊奇,听得入神,再想听那道人说下去,那道人却再也不肯多说,最后居然连招呼都不打就走了。留下一脸迷惑,苦思冥想的丁月华和一言不发的李少白,只见他紧握着左手的宝剑。过了一会,李少白结了帐,出了茶馆,向城门口走去,竟是要出城。丁月华也不多想,跟在后面一起走。

    “喂,李少白,你相信那个道士说的话吗?你不是认识他吗?”丁月华追上李少白问道。

    李少白只顾着一个人往前走去,完全不理会丁月华。丁月华心里奇怪,这人怎么这么奇怪,从茶馆出来就不说话,也不理人,真是莫名其妙,难不成撞邪了?

    “喂!李少白,你聋了还是哑了?怎么不说话?”丁月华不满地说道。

    “你相信道士的话吗?”李少白突然停住脚步,转身看着丁月华的眼睛,面无表情地反问道。

    丁月华被他突如其来的反应惊得一愣,开口回道:“有点相信,又有点不相信。不过,看他一派世外高人的模样,应该不会说谎或是开玩笑。这样说来,难道我掌心的痣真的像他说的那么玄乎?”

    丁月华一边说着一边端详着手中的痣,全然没有发现一旁的李少白已经脸色发白。

    “如果你遇见了那个和你一样掌心有痣的人,你会怎么样?”李少白完全忽视丁月华的问题,自己的问题倒是一个接一个来。

    “这个嘛,还真不好说。也许哪天真的遇见了就爱上了。毕竟,咱连穿越这种事情都能发生,感情这命运的安排是早就注定的。”丁月华想到什么就说了,对李少白的反常毫不在意。

    “七年,七年······“李少白像是中邪了一般,喃喃自语地盯着眼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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