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执迷不悔 第一章

第一章

目录:执迷不悔| 作者:君子墨| 类别:都市言情

    执迷不悔

    叶梓第一次见到傅启俊是在W市的一家高级会所,当时叶梓去W市参加大学好友夏汐的婚礼,夏汐的未婚夫戴铭远就在这家会所定了包厢为叶梓接风。夏家是W市的书香世家,戴家在W市政界也是呼风唤雨,两家算是门当户对的。大学时候一直听夏汐提到戴铭远,两人是青梅竹马,但是叶梓一次都没有见过,所以对戴铭远很是好奇。当夏汐带叶梓来到会所大门时,叶梓才知道戴铭远为她接风的会所是W市最好的,之前只是在杂志上看过该会所的介绍,虽然叶梓在W市呆了四年,但是一次了没有来过这里。因为这一带是W市的*最“繁华”的娱乐街,并且东西都贵得吓死人。叶梓在大学时被同学戏称为“乖宝宝”,她连自己学校的舞厅都不会去,这种娱乐街对她来说简直是另一个世界,如果不是夏汐带她来,她想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来这里。但是她也没有太大惊小怪,觉得见识一下也好,这样一想也便坦然了。

    在会所门口夏汐给戴铭远打了个电话,因为会所是会员制的,她们进不去,只能让人出来接。不久叶梓便看到了戴铭远,之所以这么确定,是因为看到他望向夏汐时眼里深深的宠溺。相互寒暄完后戴铭远便带着她们进去了,饭吃到一半戴铭远接了个电话叮嘱了夏汐几句便出去了,直到吃完饭也没回来。等了一会两人便决定先走,但一出包厢便看到了戴铭远,说是遇见了几个朋友,正要喊夏汐一起过去打个招呼。叶梓原本想回包厢等他们的,但话还没出口便被夏汐拖走了。

    路上夏汐问戴铭远:“遇到谁了,怎么去了这么久?”戴铭远说:“傅启俊来了,所以我过来喊你去打个招呼。”他还要说什么,便到了包厢门口。推门进去,瞬间叶梓便觉得被里面的风景迷了眼。

    从小到大叶梓的生活环境简单,接触的人也就是家人亲戚同学。今天能来这么高级的会所也是因为好友夏汐,这里与她的生活圈子实在是相差太远,但是不愿让戴铭远觉得夏汐的朋友太小家子气。

    现在站到包厢门口看着里边的人,叶梓便觉得里边的人晃了自己的眼。包厢的桌子边上围着七八个人,吸引叶梓第一眼的并不是关莹莹这位当红女星,而是紧挨着关莹莹的那个男人。尽管叶梓离他们那桌人有点距离,但是还是一眼便能看出那是一个长相很好的男人,她想不出能用一个什么样的词语来描述,只能低叹一声“真是好看到点子上了”。但是吸引叶梓的并不是他的长相,而是那人浑身所散发的气场。虽然包厢里的灯光很暗,那人也只是懒散的坐在那里,穿着一件深色的衬衫,开了三颗扣子。边上还有关莹莹这样的美女相伴,但是他周身的气场却很摄人。

    那人看他们三个进来,也只是懒懒的打了个招呼,戴铭远走过去和他们一圈人喝酒,夏汐也只是喊了一声“启俊哥”,那人“唔”了一声便又跟身边的朋友说话去了。叶梓觉得这样的情形很诡异,也不便打招呼,于是便把自己当透明的,便跟夏汐走到离他们很远的一个沙发里窝着说话去了。

    大学的时候叶梓和夏汐是室友,叶梓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可以说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虽然这梓说有点夸张,但是也是很能描述叶梓的大学生活的。她整天除了宿舍就是在教室上课或在图书馆自习,很少出去逛街,最多也只是去学校边上的超市。因此虽然叶梓在W市呆了四年,但也只是熟悉学校周围的一片地,其他地方是没有去过的。而夏汐在文艺方面很优秀,钢琴舞蹈样样好,经常参加学校的晚会。按说这样性格差距大的两个人应该交集不深的,但是她俩却成了闺蜜。大学毕业后叶梓去B市继续读研,而夏汐*W市一所不错的中学当老师。

    晚上离开会所后叶梓便跟夏汐去了夏家,因为从B市来时比较匆忙,叶梓没有定宾馆,所以只能来和夏汐睡,顺便还能聊聊天。晚上两人躺在床上聊天,叶梓才知道晚上见到的人叫傅启俊,他姥姥家和戴铭远他们家是一个大院的,他姥爷以前是省里的干部,戴铭远的父亲就是他姥爷一手提拔上去的。傅启俊小时候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便和戴铭远他们混熟了。这次来W市办事,正好碰到戴铭远结婚,便留下参加他们的婚礼。夏汐也只是跟着戴铭远见过他几次,每次也紧紧是打个招呼,算不上熟悉。叶梓这次来W市还没有跟老板打招呼,所以也不敢在W市多呆,夏汐婚礼结束后叶梓便回B市了。

    叶梓的导师秦博琛年近七十,在密码界很是有名,大家都尊称“秦老”,叶梓算得上是秦老的关门弟子。叶梓住的是两人宿舍,另一个室友向凌薇是学生物的,人跟名字一样的有气势,也是叶梓现在的闺中密友。向凌薇是B市人,但是叶梓却极少见她回家,也不怎么和叶梓提家里的情况,叶梓也不多问。现在回来看到寝室没人,想来向凌薇应该是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叶梓薇便把从W市带回来的鸭脖放出来晾着,鸭脖子是W市特产,这是叶梓去W市之前向凌薇点名要的,叶梓不敢怠慢。正收拾着东西向凌薇便回来了。

    “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好不容易去一次应该多玩几天的。”

    叶梓手里边忙着边说:

    “我走的时候没有和老板打招呼,再说人家都去蜜月了我在那里也没人玩。喏,那是带回来的鸭脖。”叶梓边说边往向凌薇的桌子上指了指。

    “哎呀哎呀,带回来了这么多,叶子最好了,我去洗下手。”

    向凌薇喜欢称叶梓为叶子,说两者音一样,只是调有所有同,并且喊叶子显得亲昵很多。还曾多次感叹叶爸爸叶妈妈有先见之明,给叶梓起的这个名字既可以做学名也可以做昵称。

    “刚刚在实验室呆了近十个小时都快累死了。”向凌薇边啃着鸭脖边向叶梓抱怨,“对了,我下个星期要去C市一趟,我们上次去采的数据不够,做出来的结果不是很理想,老板让我和师兄再去一次。”

    “嗯。”

    对于向凌薇的经常性出差叶梓见怪不怪了,向凌薇现在在做一上关于毒品的实验,已经去C市采了几次数据了。相对而言叶梓就轻松的多,她是学密码的,而且她的方向是以理论为主的,所以极少有出差的机会,大多数的时候是啃课本和论文。

    其实读密码学的研究生是很枯燥的,整天对着一大堆的理论知识,啃起来也是相当困难的。叶梓一直在学校这样单纯的环境中长大,她的思想也比较简单。要说她有多热爱学习那也不对,只是她习惯了以学习做为自己的精神寄托。并且她很执着,甚至于偏执。她将学习做为一门事业,说不上多热爱,但是却也对它足够的用心,这也是她虽然不喜欢学习却仍能取得一个好成绩的原因。她不喜欢逛街,不喜欢参加各种活动,也不喜欢和很多人打打闹闹,要说她的休闲方式,大概要数看电视剧和看小说了。叶梓也没有什么大理想,将来毕业后进高校当老师,因为虽然工资不高,但却很是轻松安逸。然后找个不太优秀也不太差的老公,安定平稳的过一辈子。

    叶梓再次见到傅启俊是在导师秦博琛的生日宴上,宴会是在老师自己家里举行。乍看到傅启俊出现在大厅,叶梓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觉。离上次在W市见到他已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虽然当时傅启俊给了叶梓很大的震撼,但是不至于让她对他念念不忘。但是她也实在是不理解傅启俊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傅启俊走向秦老,很是恭敬的问候:

    “秦伯伯,祝您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

    “好好,阿俊来了,你父亲身体好吗?”秦老对着傅启傅笑的很是和蔼,可见他对这个年轻人很是喜欢。

    “父亲身体很好,原本打算亲自过来的,却又被事情给缠住了,脱不了身,说过几天再给您赔罪呢。”

    “呵呵,好啊,我等着他。”

    叶梓听着他们之间的寒暄,才知道他们是认识的,并且可以看得出他们认识的时间还不短。正想着便看到傅启俊朝她的位置走过来,当时外面的阳光正好落在他的身上,使他全身像是笼了一层光芒。他个子很高,有一米八三左右,身上穿了一身银灰色的西装,将他整个人显得更加的修长紧抿双唇,散发出一种威严。叶梓觉得自己的心跳有点加速,还有点慌神。然后他在自己身边站定,将手上的礼盒递给师母:

    “伯母,这是家父准备的给秦伯伯的礼物,请笑纳。”

    “好好,替我向你父母问好,这是博琛的学生,叶梓。叶梓,这是傅启俊。”

    直到师母点到自己的名字,叶梓才回过神来,然后伸手,笑着说:

    “您好,我是叶梓。”

    傅启俊也伸手微握了一下说:“你好。”然后他又与师母寒暄了几句便先行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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