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穿越之随身空间 第三十章七彩果与儿时的记忆

第三十章七彩果与儿时的记忆

目录:穿越之随身空间| 作者:逍遥小农夫| 类别:历史军事

    第三十章七彩果与儿时的记忆

    “知了,知了。”清晨,阳光透过树荫洒落在这一方小天地之间,蛰伏了一夜的知了不甘沉寂,振动薄而透明的翅膀,抖落上面的露水。停留在高大的树上,如同一个乡村歌手展示着自己的歌喉,给人感觉它们像是在开演唱会,你方唱罢我登台,甚是热烈。

    林珲顶着一团乱糟糟的头发,走到院子里。似乎还没有睡醒,有些睡眼惺忪,昨天和刘大爷喝了一下午的酒,宿醉未醒。按照他以前的习惯,没事的时候不睡到中午不算完。在这里安身后,渐渐的养成了早起的习惯,每天生物钟都会准时的叫他起床,今天也是如此。

    “唔,舒服。”掬一捧冰凉的井水敷在脸上,冰凉的气息瞬间就驱散了睡意,林珲舒服的呻吟了一声。

    “一天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晨。”洗刷完毕,又简单的吃了一顿早饭,林珲又在院子里忙活起来,浇树浇菜,除草,他干起活是越来越顺手,没用多长的时间就完成了。

    忙完院子里的活,林珲又转身回到屋子里,端出来盛着小野鸭的筐子,把小家伙们放出来。把筐子一放到,所有的小野鸭一涌而出,扑棱这灰色的小翅膀四散开来,摇晃着有些笨拙的身子跑向果树下。

    “刺啦,刺啦。”林珲挥舞着手里的刀,剁碎一片片菜叶。偶尔还会被刀带起那么一两块碎菜叶到地上,一些眼尖的鸭子便飞快的跑上前来,争相啄食。

    将弄好的菜叶均匀的撒在果树下,所有的小野鸭一拥而上,飞快的啄食前来。林珲拍拍手上的碎屑,用破了一个口子的瓷盆倒进去一些混了空间水的井水,以防止上午的时候,天气太热小野鸭们中暑。

    忙完所有的活计,林珲搬了一张椅子和小凳子,坐在门前,椅子上面还放着一只大青碗。接着他双手一翻,一只绿色毛绒绒的果实出现在他的手中。他耐心的把果子上面的紫色绒毛拔干净,然后用小刀在上面开出个小洞,对着碗口倾斜,随之流出一股绿色的浓稠液体,和糖浆没什么差别。

    林珲刚才从空间里拿出来绿色毛绒绒的果子,就是毛绒果,是他前些日子在空间种下的毛绒果树结的。当他第一次看到成熟的毛绒果的大吃一惊,果子的颜色发生了变化,总共有七种颜色,对应着彩虹的颜色,也和七彩土地的颜色是一一对应的。

    不仅是如此,果子里面汁水也不再是粉红色的,而是和绒毛的颜色相同的,也成七彩的了。而且等他好奇把七种颜色的果子打开,倒出里面的的汁水尝了尝,发现味道同样发生了变化。七种颜色七种味道。

    正如这彩虹的七色所表达的象征意义,七色毛绒果果汁的七种味道恰恰与之对应。每饮完一种,都会使你身临其境一般,体验一次不同颜色所带来的意境。和茶一般,越品越有味道,直至欲罢不能。

    红色是热烈、冲动、强有力的色彩,它能使肌肉的机能和血液循环加快。

    橙色是欢快活泼的光辉色彩,是暖色系中最温暖的色,它使人联想到金色的秋天,丰硕的果实,是一种富足、快乐而幸福的颜色。

    黄色的灿烂、辉煌,有着太阳般的光辉,象征着照亮黑暗的智慧之光。黄色有着金色的光芒,有象征着财富和权利,它是骄傲的色彩。

    鲜艳的绿色是一种非常美丽、优雅的颜色,它生机勃勃,象征着生命。绿色宽容、大度,几乎能容纳所有的颜色。

    蓝色是博大的色彩,天空和大海这辽阔的景色都呈蔚蓝色。蓝色是永恒的象征,它是最冷的色彩。纯净的蓝色表现出一种美丽、文静、理智、安祥与洁净。

    紫色是非知觉的色,它美丽而又神秘,给人深刻的印象,它既富有威胁性,又富有鼓舞性。紫色是象征虔诚的色相,当光明与理解照亮了蒙昧的虔诚之色时,优美可爱的晕色就会使人心醉!

    青色是一种底色,清脆而不张扬,伶俐而不圆滑,清爽而不单调。青色象征着坚强、希望、古朴和庄重。

    对于,七种不同味道的果汁,林珲最喜爱的是那绿色的,每次和都会给他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隐约间还能听到冰雪融化,河水流动时“叮咚,叮咚”清脆声音。入得喉咙,感觉瞬间就又发生了变化,林珲有感觉到了,自己仿佛置身于鸟语花香之地一般。

    林珲端起碗来,抿一小口果汁,细细体味着其中的韵味,整个人瞬间变得懒散,惬意的听着耳边的蝉鸣。不再是往昔的聒噪。思绪越飘越远,忽的儿时的记忆瞬间涌上心头。

    每到知了鸣叫的季,也正暑假,儿时的林珲,最大的乐事莫过于捉知了。每当这时侯,他就会自己动手,将一根长竹竿拿出来,然后翻出一个塑料袋,最后找来一根细细的铁丝,用塑料袋口将铁丝裹上一圈,然后用针线缝起来。由于做这些事情都是自己来的,所以,穿针引线的事情只能自己动手。在缝制的过程中,手指被针扎了好几次。

    很快,捉知了的工具就做好了。这时,林珲就会偷偷地溜出家门叫上小伙伴,光着脚丫,反穿着背心,向村旁的那一片树林里跑去。

    然而,耳朵里虽能听到阵阵知了的鸣声,但如果寻找起来,却要颇费一番功夫。它们的声音忽远忽近,忽强忽弱,时断时续,总好像处在一种无法触及的距离,像风一样摇曳,让你在三五步之间徘徊,在一两棵树之间游移。

    好不容易确定了目标,来到树下,屏住呼吸,蹑手蹑脚举着竿子慢慢地从下面贴近它,很近了以后,猛地扣了上去。这个动作一定要快而准。

    不然,很多时候,我们总以为自己已经成功地将蝉捕获,然而,等将竿子从树身上拿掉后,才发觉,知了不知什么时候,早已轻巧地逃脱掉了。所以,在这个当口,经验和技巧就显得尤为重要。

    每年夏天,林珲和小伙伴们都乐此不疲,所以对于这点小窍门来说,他自是撑控自如,渐渐就变成捉知了高手。

    每次在知了发觉自己即将身陷囹圄展翅欲飞之际,正好落入那个塑料袋里。这时,要快速地将竿子翻转过来,也就是让塑料袋口朝上,那蝉便会吱吱地在塑料袋中仰面扑棱着,怎么也出不来。

    这时,他自己就会边抹汗水,边开心地冲伙伴喊道:“我又捕到一只了,我又捕到一只了。”那神气的样子别提让我在小伙伴面前有多风光了。

    那个时候,他自己和小伙伴都会在林子里逗留许久。直到傍晚时分,才带着捕获的知了回到家里,央求爷爷将它们变成盘中餐。

    听着油炸的吱吱声,闻着飘飞的香味,他的早已流了一回又一回。记得直抓耳挠腮。每当这个时候爷爷都会慈祥的笑着,说一声:“馋猫。”

    终于出锅了,炸好的蝉肉盛在小碗里,撒点盐巴。炸的红灿灿的知了,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早已馋的不行的他,从碗里抓起一只,也不顾不得烫,塞进嘴里咀嚼着,嘴里还嘟囔着:“好吃,真好吃。”

    儿时的一幕幕在脑海里飞快的划过,林珲的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一丝甜蜜的笑容。

    不过,等林珲长大以后,上了大学离开了生活十多年的小山村。直到来到这里他都生活在钢筋水泥建造的都市之中,很少回去过。因此,就再也没听到过知了的鸣叫声。只能在夜梦之中,重温那儿时的趣事。

    今天,再次听到知了的鸣叫声,让他感触颇深,坐在那里暗自思量着,一定要在重温一遍儿时的趣事,捉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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