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清穿之惟有清风 第二十三章 狼狈相遇

第二十三章 狼狈相遇

目录:清穿之惟有清风| 作者:| 类别:历史军事

    风华的宝贝数之不尽,可就如同那些现代的“黑钱”一样见不得光,她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渠道拿出来,于是,蓬莱山庄就成了她最好的借口。

    放在明面上的蓬莱山庄,有寻常的酒楼客栈药材行生意,也有人工珍珠、化妆品、玻璃等让人眼红的闻所未闻的生意,风华从没想过她能拥有这些一辈子,哪怕是在现代那种讲究民主私有财产的社会,都时有巧取豪夺事件的发生,更何况现在这个皇权至上、人命如草芥的封建不封建奴隶不奴隶的社会?

    一旦蓬莱山庄生意做大,旗下都是垄断性质的暴利商品,又没有足够强悍的势力去保护它,想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都难,风华完全有理由相信,纵然是表面上最不争的四阿哥,也许都会为此动心,尤其九龙中还有一位以经商手段著称的“毒蛇九”九阿哥。

    所以,风华不过是想以蓬莱山庄掩饰她真正想要做的事情罢了,鸡蛋永远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即使对于曹颙和李卫而言,蓬莱山庄也只不过是临时的寄托,而非终生的事业。

    他们目前能用上手的人毕竟不多,所以计划也只能一样一样地来,风华把需要出面打理的事情都交接给了李卫,先把酒楼客栈饭馆开起来,别看李卫年纪小,他自小在市井中长大,很有几分手腕,很多对于风华来说极繁琐的事情,到他手里,三下五除二,办得那叫一个干净利索,风华见状,干脆做了甩手掌柜,只负责埋头钻研完善发展方案,并且为下一步的计划所需的人才而头疼不已。

    就在两人忙得痛快而纠结的过程中,时间如射出去的箭,很快地,第一家蓬莱酒楼就这样低调地在苏州开业了。

    酒楼装修以白墙为主,所有木料都是温暖的淡黄色,搭配着悬挂在墙上的字画,整体看上去明亮典雅。

    酒楼内并不明确卖何种菜,只在每张桌上放一本厚厚的菜谱,而且在二楼每个包厢的门上写明菜系,客人喜欢哪种,便进哪个包厢,包厢里另有专门针对这个菜系的各种菜肴,端是方便新颖。

    尽管风华有满肚子的宣传主意,完全可以出奇制胜,但根据他们制定的方针,一开始最好还是低调,所以酒楼开业并没有弄什么噱头,因此除了有心人的关注,并没有在一开始就引起多大反响,倒是等风华离开苏州后,酒楼种类繁多的美味菜肴、舒适有品位的环境、新颖独特的待客之道,终于在回头客中流传开来,生意这才慢慢火热起来,此是后话。

    同样因为低调,李卫专门聘请了掌柜,自己以东家的身份出面,风华和曹颙则完全隐在幕后,没有半分要暴露身份的意思。

    开业当天,李煦没有亲自前来,不过派人送了丰厚的贺礼,以及亲笔手书“蓬莱酒楼”四个遒劲墨字的酒楼匾额,既表示了他对蓬莱酒楼的支持之意,又不会过火到让别人眼红嫉妒,风华和李卫俩真假小毛头,由衷感到这位李大人为人处世真的很有一套,真不愧是官场上长袖善舞的人精老狐狸。

    在一个静谧的夜晚,风华没有知会任何人,独自驾着马车,悄悄出了苏州,反正她之前已经告过别了,现在也不算不辞而别,只是她不喜欢那离别送行的气氛而已,她也没有看错李卫,才十二岁的少年,独当一面也显得游刃有余,她的担心完全是不必要的。

    既然如此,她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她是希望建成蓬莱山庄以支持她将来随意自由的生活,而不是反过来被其束缚,如此一想,风华便理直气壮地、毫无心理负担地离开了苏州。

    可想而知,在风华眼里“独当一面都游刃有余”实际上忙得废寝忘食、已经快进化成国宝大熊猫的某人,在第二天醒来后发现她语气轻快没心没肺的辞别信后,是多么苦逼多么茶几……

    就在李卫纠结无比的当口,风华已经乐滋滋地出了苏州地界,预备先转扬州,到南京也就是江宁与曹颙见上一面,看看时机是否成熟能不能开展下一步计划,再然后北上京城,趁着夺嫡大旗尚未完全展开之时去过一把眼瘾,好好瞅瞅已经被YY了千百遍的康熙朝九龙,最后,如果能通过北京城里的传教士,去海外游览一趟,那真是太值了。

    至于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冷面四爷,风华绝不承认自己有那么一点还想再见人家一面的小心思——

    呃,说曹操曹操就到,这人还真经不住念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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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说四爷胤禛年初在五台山随驾,本是件荣耀的事情,谁知半途里被一个封号给削光了里子面子,四爷那是郁闷无比,更郁闷的是,他那皇帝老爹没打算带他回京,而是把他撂在了半路上,美其名曰——代表皇上巡视暗访。

    这事要搁在其他心思九曲十八弯的皇子身上,没准会认为是一件苦得不能再苦得鸡肋苦差,吞不得扔不得,可换成了一贯办事认真铁面无情的四爷,连康熙自己都认为这是给了耿直的四儿子一个名正言顺捞功劳的机会,这是多大的恩赐哟——只能说,四爷你做人实在太成功了!!!

    好吧,如果搁在平时,四爷的确会以为这是皇阿玛重视他的表现,于是更不惜余力、认认真真地办差,这面具戴久了,恐怕连本人都不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了——遗憾的是,现在的四爷很不爽,所以脑子没有被年轻气盛给搅成浆糊,反而清醒得如同刚泡了冰水澡。

    此时此刻,四爷有点发冷,不是因为让他郁闷无比的封号,不是因为皇阿玛半途丢儿子的可耻行为,更不是因为难啃得如鲠在喉的秘密任务,而是他清楚地感觉到了,针对他生命的危险!!!

    他不过才走到江宁地界,已经遭遇了四次刺杀,次次都是不要他命不罢休,他身边由二十人的队伍锐减到连他在内只剩三人——他记得当时皇阿玛给他的是密旨,连大阿哥、三阿哥和十三都不知道他的具体行程,到底谁把他的行踪泄露出去的???

    四爷脑中盘桓过一个个兄弟,每一个人都那么可疑,可一时之间思绪如麻,根本不得要领,而追兵却是如影随形,杀机毕现!!!

    他放出了求救的信号,过了很久,仍然没有等到救援的人,绝望的情绪,慢慢从他心底浮现——难道,他就要死在这里?

    三个人……

    两个人……

    最终,只剩他一个,拖着受伤的身子,踉踉跄跄地沿着森林的外围奔跑,不敢停下脚步。

    在离京城万里之外的一处荒郊野外,在月黑风高的掩映下,在野兽的嚎叫此起彼伏中,一向沉稳严谨的四爷,只能苦苦地逃命,一刻也不敢懈怠。

    只要慢上一步,他就有可能永远躺在此处,再也回不去那个让他无比厌恶却也无比眷恋着的‘家’……

    ——真的无力回天了吗?

    黑黝黝的森林里,一枚幽蓝的飞镖蓦地射了出来,夹着一股腥风扑向几近虚脱的胤禛脑后,说时迟那时快,胤禛脚下一绊,一骨碌滚下了坡,就那么巧之又巧地躲过了剧毒飞镖!

    坡面并不算陡峭,可对于身受重伤的胤禛来说,无疑已经到达了体能的极限,只听一声令人牙酸的“嘭”,闷响的同时,他整个身子猛烈地撞上了什么坚硬的东西,只痛得他连声呻吟,眼前阵阵发黑,意识渐渐陷入混沌之中。

    就在他彻底陷入黑暗之前,他仿佛瞥见了一双精致娇小的浅色皮靴,轻快地向他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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