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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小争执

目录:宅行异界| 作者:春溪笛晓| 类别:历史军事

    林越追问之下,胖子才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原来他打听到一位精于魔法阵的老魔法师,可是那老头脾气古怪,居然住在贫民区里,而且胖子找上门的时候还遇上了另一伙要拉拢他的人。

    这老头倒是一视同仁地表示:贫民区大半民房都毁损严重,谁能解决这个问题,他就跟谁走。

    王都无比繁华,可散布在王都外围的贫民区却依然困苦。毕竟每时每刻都有无家可归的人前来投奔王都,再大的地方也容纳不下这庞大的人流,能在外面划分出一片贫民区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要重建或修整贫民区的几十万间民房,就算是发动军队也很困难,所以另一伙人一听到这个条件就转头走了。

    可胖子这人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困难。他二话不说就直奔贫民区那破落的佣兵公会,发布了一个可以组队参加的大型任务,任务赏金一共一百万金币。

    重赏之下,整个贫民区几乎都闻风而动,在佣兵公会记过名的人立刻去接了任务,没记名的也帮熟识的人干得热火朝天。

    仅仅七天,整个贫民区就变得井井有条,甚至还按照老魔法师的规划,增加了不少基础的排水和防火措施,修建了小型的中央广场,俨然已经成了一座小城。

    有暂驻贫民区的吟游诗人把这一变化称为“七日奇迹”,并编成吟游曲迅速传唱开去。这事传到王都以后,引来不少好奇的勋贵携伴出游,分外热闹。

    林越不由有些郁闷:怎么幸运之神就这么眷顾胖子?这一百万花得太值了——不仅请到了一个似乎很厉害的老魔法师,还成了“奇迹”缔造者。

    林越“轻轻”地拍拍胖子的肩:“你来就是告诉我这件事的?”

    胖子被他脸上凶狠的笑吓住了,连忙说:“不是不是,是沃夫老先生要见你,他说要你当面跟他说清楚整个‘印刷’过程。”这沃夫老先生就是他花一百万请来的“技术人才”。

    “没问题。”林越满口答应,“下午我给学生测试完就去你那,你没搬家?”

    “当然没搬。镇长还说他要把镇子卖给我,我觉得不错,改天跟他去签订合约。”胖子两眼发亮:“那样的话整个镇子都是我们的了!”

    林越觉得有古怪:“王都附近怎么有人敢擅自割让城镇?”虽然那个镇子不怎么大也比较偏僻,但毕竟是在地图上有标记的地方,不可能说卖就卖。

    胖子对这些东西一向两眼一抹黑:“不知道。不过那镇长好像说过一点,似乎是因为贫民区的关系。”

    林越明白了,胖子那一百万花得太漂亮,这下不仅在民间打出了名声,上面也有人注意上他了。如果他再把印刷体系捣鼓出来,那他那仅为男爵的爵位绝对会往上提一提。

    对于胖子攻略失败这一件事林越一直有些愧疚,见胖子有这种好运气他自然高兴。毕竟他遇见阿格斯、尖牙、长耳他们只是偶然,帮三班学生们找出路也只是责任使然,只有胖子是他主动去招惹的。如果用以前左拥萝莉右抱御姐群里的标准来衡量的话,那就只有胖子是亲儿子……林越突然感觉一阵恶寒。

    这么大个儿子,他可消受不起……

    甩掉脑海里那个可怕的念头,林越招呼胖子尝尝长耳弄出来的新鲜冷饮。说新鲜当然是对这边的人而言,对林越来说那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东西,比如摆到胖子面前那杯就是由野牛兽的乳汁、花糖还有各式水果精制而成的“雪糕”。

    由于这边的物种跟地球有点儿交叉却又差异极大,林越又没有《世界菜谱大全》之类的书穿过来,在菜色研发这方面是完全帮不上忙。不过长耳很厉害,光是听林越描述食物的口感就能仿制出相差无几的东西。

    最让林越吃惊的是,通过这些天的交流他才知道,这边的人一般不会把蛋当食物。因为这边的每个种族乃至于物种都是成长到一定阶段才出现天赋,他们怕扼杀了对自己有大用的东西。而人们也不会蓄养牲畜,肉食一般是由冒险者们打回来统一售卖,再有就是捕猎那些袭击庄园魔兽了。

    不过尖牙跟长耳连肉都不吃,林越自然不会撺掇他们去搞畜牧业,反正他也不用靠这个来赚钱。

    见胖子三两下就把那混杂着榛果、甜果、雪果、西梨四种口味的拼盘式雪糕挖得一干二净,林越啧啧赞叹:“照你这吃法,你怎么没胖回来?”

    胖子兴奋地说:“你也觉得我现在不胖?”

    林越:“……”

    高兴完了,胖子又追问这冷饮是去哪里买的,他要去挖角。

    这时长耳默不作声地走了出来,把最新的一种“雪糕”放到林越面前,然后又走回后边的厨房——由始至终都没看胖子一眼。

    胖子缩了缩:“怎么屋里突然变冷了。”

    林越幸灾乐祸:“你可以试着把长耳挖回家。”

    “还是不要了。”胖子委委屈屈地说。虽然他比较迟钝,但是也知道这个叫长耳的家伙不怎么待见自己。要不是上次林越把他放了进来,这回恐怕他也进不了门。

    见胖子似乎因为长耳的态度有点受伤,林越问道:“你真的要把那个镇子买下来?”

    胖子摩拳擦掌:“当然要买!那可以花掉我一半的钱!”

    林越忍了又忍才忍住揍人的冲动,认真跟胖子商量:“那我跟你租个庄园,以后专给长耳他们供货。以长耳这种个性估计是不怎么愿意跟别人打交道的,现在自己吃还好,食材很容易弄到手。到时店一开张就不同了,那得是流水一样地购进。自己料理一个庄园最好,一劳永逸。”

    胖子听得一愣一愣,老半天才反应过来:“你们要开店?我怎么不知道?”

    这要解释起来可没完没了。林越皱起眉,随口敷衍:“这你不用管,没你的事。你说同不同意租不就成了?”

    “租什么,我直接送给你啊!”

    “朋友归朋友,钱归钱。”

    胖子不满:“可是……”

    林越觉得这是原则问题:“没有可是,你不租我也去别的地方租也一样。”本来这事他早就有计划了,是为了缓和胖子跟长耳的关系才把地方选在那边的。

    胖子低着头不说话。

    林越眯起眼:“胖子?”

    胖子迅速抱成一团,转成圆球形态:“你开店也瞒着我,你又不肯要庄园……”两肩一耸一耸,似乎又开始抽噎了。

    “……胖子,你能不能有点出息……”

    “你什么都不告诉我,好像有我没我都没关系……”

    本来就没关系!他还能装得更可怜一点吗?林越咬牙切齿:“你以为你还是当初那个肉球?这么大一个人哭成这样不要太难看!”

    胖子很委屈:“你不告诉我……”

    面对死乞白赖的胖子,林越只能把开店的始末一五一十地告诉他。整件事实在太复杂,说到最后林越已经口干舌燥,于是不再管对面盯着自己认真思索的胖子,埋头解决长耳端出来的新冷饮。

    吃到一半,胖子似乎突然想通了:“不对啊!你也直接把钱给了尖牙和长耳!他们开店用的都是你的钱!”

    林越头也不抬:“我的钱我爱怎么花就怎么花。”

    “这不对!你能跟他们这样,怎么跟我就要分清楚!”胖子似乎又想缩成团:“明明是我先认识你的!”

    “跟认识先后没关系,我的原则是不花别人的钱。”林越还记得以前他跟一个朋友好得不分彼此,结果有一次起了争执对方就叫他把用了他的东西都还回去——明知道他那时困难到连说出“还就还”的底气都没有,明知道他自尊心很强,却还是当众说出那些让他极其难堪的话。虽然那时只是十二三岁,但那种在众人侧目之下无地自容的感觉,林越至今还记得。从那以后他就明白,再好的朋友也要把帐分清楚!林越紧捏着手里的短勺,感觉心里的火都被勾了起来:“你要是急着把钱用光,直接到街上撒了就好,保证立刻让人捡掉,不用往我这里送。”

    见林越变了脸色,胖子有些慌神。即使上次说错话冒犯了阿格斯,林越也只是冷下脸,这次林越的眼神却不对劲,似乎真的很恼火。胖子赶紧坐起来,满脸堆笑:“租!等镇子交割完毕立刻就租!要多大的地?租金多少?你定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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