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世有桃花 第十六章 训鹰有术

第十六章 训鹰有术

目录:世有桃花| 作者:| 类别:历史军事

    秦天两人从周氏狗肉铺出来时已经繁星满天,静雅不停打嗝,以前卓怜衣的淑女形象完全消失殆尽,她越来越像一大老爷们,跟秦天这一纯爷们在一起不受影响才是怪事。

    两人拖拖沓沓,秦天也不发话,拎着那只焉不拉叽的大鹰往前走,静雅就光着脚丫默默地跟着,秦天停在杂货铺前,伸手,“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雨点般的敲门声不停响起,就像一道道催命符,铺子里,张大麻子正和体重严重超标的爱妻做着热身运动,蓦地被这阵敲门声打断,张妻脸色一黑,对敲门的人一通臭骂,骂完还不忘把张麻子捎上骂了几遍。张麻子脑子里腾地升起一股鬼火,简直连杀人的心都有了。披衣起来,从铺子里摸出一把菜刀就去应门了,他一定要赶紧把那敲门的家伙撵走好回去继续和妻子温存。真是的,哪里来的无赖?看不见铺子已经打烊了吗?

    “嘎—吱”木门应声而开,秦天脸色不善,把这门敲开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却见那满脸麻子的掌柜拿着柄菜刀,脸色比他还难看。“你干嘛?”秦天冷声问,从没见过拿着刀迎接客人的老板

    张麻子在看到秦天彪悍无比的体形时,心里所有的鬼火都无故熄灭,这可不是他能得罪的主,“我刚在切菜,大哥想买点啥?”

    “给我拿双草鞋,上次买的那种”,说着把身后的静雅拉出来,张麻子低头,见静雅白生生的脚丫上尽是泥污赶紧去货架上找草鞋。心里还暗暗吃惊,没想到那小哥长得俊不说,一双脚却生得比女人的还白嫩,可别是个兔爷上次拿那种,这小哥前几天才买了一双草鞋,难道是自家的草鞋质量不好,这么快就穿坏了?想到此处张麻子脸上的愤慨稍稍缓和,找了双和上次一样的草鞋递给静雅。

    静雅接过那双和以前一模一样的草鞋,目中露出一丝疼苦,难道今后只穿得起草鞋,真是凄惨呀凄惨

    秦天从怀里掏出几枚铜钱,右手一撇,“叮”,那些铜钱全镶进梁柱里,把个张麻子看得欲哭无泪真是背运,遇着这个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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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静雅睡醒的时候,发现山洞已经没有秦天的影子,乱七八糟的洞内除了她之外,就一只蹲在她身边的大白兔。稍远的地方,那只秃毛鹰瞪着一双狠厉的眼睛,逼视着白兔,它已经有很久没有吃东西了,对于它来说,饥饿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明饿得不行,那食物却在它面前活的很休闲。它不停地踱着步,时不时地盯两眼兔子。

    那兔子被它盯得瑟瑟发抖,肚子里也咕噜咕噜响个不停,它也很久没过吃东西了,虽然落入两个山贼手里后没受什么虐待,可是让它时时刻刻面对着天敌,虐的是心呀见鹰的眼神越来越锐利,它马上跑进静雅怀里,嘿嘿,它有靠山它怕谁?

    静雅以为秦老大已经去山道边工作去了,于是赶紧坐起来,抓起硬得像石头一样的大饼就着水啃了两口,正想出去工作,那秦天却从洞外走了进来,手里还抓着一个血淋淋的东西,把静雅吓得不浅。

    “老大,你手里拿的是什么?”静雅哆哆嗦嗦地问,那血肉模糊的东西很是吓人,可别是某某人的脑袋才好。

    “你不是说要训鹰吗?”秦天抹了把额上的汗水,头上的鸟巢越发地乱了,“我趁早去打了只山鸡,要训鹰可得给它肉吃”

    山鸡?静雅点点头恍然大悟,原来他一早起来就是去抓训鹰的山鸡去了。秦老大虽然不够聪明,但是绝对是个勤快的人,这样的人只要有一丁点运气,那么就算不能成就一番大业,做个山寨头子应该是没问题的。

    两个人又来到那颗大树底下,只是今天还多了一鹰一兔。

    “我说兄弟,要训好这鹰起码也得十多天。咱们可没有这么长的时间等它训好”秦天挠挠鸟巢,一脸犹豫之色。

    对呀静雅脑子一转,他们绝对不能按常规来训这只鹰,要是花那么多时间黄花菜都凉了,还打什么肥羊,他俩儿土匪直接就被饿死了。

    她使劲回想以前在百度上看的训鹰法子,发现没有一个是可以借鉴的。回眸见那只秃鹰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怀里的兔子,计上心来。两劫匪开始忙碌起来,用刀剑在地上刨着什么,旁边的兔子和秃鹰饥肠辘辘,忙着用眼神交战。

    日色方中,两人终于在地上刨出一个一丈见方、两尺高的坑,累得不停喘气。

    “我说,这样管用吗?”秦天问一边累得趴下的静雅。

    “老大,别担心,一会就可以看到成效了”静雅摸了把额头沁出的汗水,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让秦天定下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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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坑坑洼洼拙劣无比的临时土坑,一只毛羽不全的大鹰首先被扔了进来,它抖擞一下所剩不多的毛毛,扬起高傲的头颅,下一刻,它冲天而起,笑话,想它翱翔于苍天之上,岂会被这不入流的小土坑所难道。

    “哐当”,它的头又一次和那白花花的刀身做了个亲密接触,它像断线的风筝般掉落在土坑中。这次它没有昏死过去,它痛恨非常地瞪向那凶神恶煞般的男人,那男人一脸木然,只是坐在坑沿上观望,手中拿着那把让它吃尽苦头的大刀,好,它先按兵不动

    不一会儿,那男人的同党,它那食物的包庇者—一个长相善良无辜、其实腹黑无比的小个子男人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捧翠色欲滴的青草。什么,不、不,那捧草扑天盖地地向它落下来,这是干什么?它气得浑身发抖却无可奈何,笨猪,知不知道本鹰是吃荤的、不是吃这些没营养的草草的。那些草在坑里铺了一地,虽然它已经饿得不行了,但是,如果它可以说那两个蠢猪们的那种语言,它一定要骂死那两个笨蛋。

    那两个人交谈了些什么,不停哈哈大笑。

    “小强看着,小白来也”那腹黑男说着把那个它平生最恨的食物,那只毛色雪白,眼睛红惺惺的兔子扔进坑里。

    那小兽四条腿趴在地上,它能看出它红眼睛里泄露出来的恐惧,小丫的,嘿嘿,这下没人护着你了。也许是那兔子昨天撞树撞傻了,面对它这样强大的仇敌,它居然还有心思低头吃坑里的草。

    它可是天空中最刚猛的飞禽,谁敢藐视它都将得到血的惩戒。它蓄起身体里所剩无几的力量,猛地发动攻击,向那只该死的兔子扑去。

    那只红眼兔子耳朵一竖,赶紧从一旁避开,居然逃过了那一击,好它承认现在的自己已经没有多大攻击力,但是,若不把那只兔子撕碎吃了,自己就会被饿死。它再一次发动攻击,每次、每次那该死的兔子都在千钧一发间从它利爪下躲了开去,而且最恐怖的是,自己越来越虚弱,那只兔子在坑里不停吃草,反应却越来越敏捷。

    日色偏西,它累得瘫倒在地,对面那只兔子却神采奕奕,很是欠扁。

    “小强,连只兔子都抓不到,你昔日的威风何在?”那腹黑男说,对了,那男人还跟它娶了个恶心的名字,叫“小强”,它才不要,它的名字叫崖鹰,日行千里、万畜莫敌的崖鹰,它怎么会叫那样无害的一个名字。

    那男人叹了口气,从上方抛来一块鲜红的肉,它瞥了瞥,真是致命的诱惑,那股肉香更是让它移不开眼睛,对面的兔子很安静,鼻子一蹙一蹙,让它很不爽。

    好,吃了这块肉,吃掉对面那该死的兔子,冲出这个土坑,再抓破那个胆敢用刀身敲它头的男人的眼睛。

    它用尖喙叼起那块肉,脖子一缩肉就滑进肚里去了,眼睛闭了闭,体会着很久没有吃过的美味。而后它抬头往上看,看那叫它小强的男人手里还有没有那么美味的肉块,见他手上空空,它失望地转过头,嘿嘿,亲爱的兔子我来了,它偏偏头,又一次发动了攻击。几个来回后那兔子被它摁在地上,看到了,这就是区别,它抬起头,准备用尖喙啄破那对红惺惺的眼睛。

    “好了,小强,不许欺负小白”上空传来一声低喝,它回头又见着刚才吃过的那种美味。也顾不得脚下的兔子了,反正这该死的红眼兔迟早是要进它的五脏庙,不急于一时。它飞起来,一下子就把那块肉叼走,仰头吞进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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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雅见事情按照自己的预计发展,乐开了花。她想起以前看到的一个小短文:在非洲大陆上,生活着狮子和羚羊。每天清晨,羚羊睁开眼睛所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想活命,我必须比跑得最快的狮子跑得更快,不然,我就会被狮子吃掉。而就在同一时刻,狮子也从梦中醒来,首先闪现它的脑海中的一个念头是...更多>在非洲大陆上,生活着狮子和羚羊。每天清晨,羚羊睁开眼睛所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想活命,我必须比跑得最快的狮子跑得更快,不然,我就会被狮子吃掉。而就在同一时刻,狮子也从梦中醒来,首先闪现在它的脑海中的一个念头是:我必须追得上跑得最慢的羚羊,要不然我就会被饿死。

    她用这种方法训鹰就是要让小强耐性变强的同时依赖上她给的食物,这样比单纯的训鹰得到的效果更好、也更直接。至于这只没多少骨气的兔子小白,也是要让它知道,没有人能永远可靠,最可靠的只能是自己,自己本身的能力。

    三天过去了,小强进步得很快,已经不会对秦天发动攻击,秦天喂的肉块,它也能若无其事地吞下。只是在周氏狗肉铺,那掌柜拿着那磨得雪亮的菜刀在它面前转悠时,会让它产生阵阵不安,脖子上的毛会竖起来。

    到第五天的时候,小强已经能按照秦天和静雅的命令做一些简单的侦查工作。

    当然这几天,那条道上也没一个山羊经过,静雅早就对那条道绝望了,也不介意。为了让自己的劫匪生涯有光辉的历史,以供后人观瞻,静雅和秦老大商量了一下,准备等时机成熟后去大干一票。

    什么叫时机成熟?

    静雅在练马术,她一直认为马贼是高于一般劫匪的存在,既然她苏静雅无奈陷入盗匪一途,那么,咋地也要干出番模样不是?于是在她的坚持下,秦天在清溪镇买了两匹马。清溪镇很小,也找不出什么好马。两匹马瘦弱无比,很像唐吉珂德的坐骑,就算这样,静雅还是很无奈。

    她一直以为骑马很容易,为什么她一连三四天都没能把这匹马奈何了,在一遍遍从马背上摔下来时,她很是伤心。

    小强经过训练已经能很好地执行任务了,秦老大看着拖后腿的苏金一脸无奈,他有好好指导的,谁叫她那么笨,这么匹瘦马都会被颠下来。后来他终于无奈了,在清溪镇用静雅的马给她换了匹毛驴,所以静雅的第一匹坐骑不是马,而是一匹不显山不露水的毛驴。

    毛驴很可爱,性格也颇温顺,唯一的缺陷是胆子太小,平时,没啥事儿时,它跑得贼慢、贼悠闲。一遇到打劫、砍杀的危机关头,它撤得比秦天的马还快。

    等静雅能熟练驾驭毛驴时,俩劫匪开始了下一轮颇具挑战的征程。

    从此下一代匪王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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