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三国之猛将雄兵 正文 第三十四章 锋锐营

正文 第三十四章 锋锐营

目录:三国之猛将雄兵| 作者:树下黄狼| 类别:都市言情

    果然,听到云哥前来投奔,李峰那是喜出望外呀,差点没乐傻了!天天拉着云哥嘘寒问暖,生怕这天下第一小弟被刘备曹操之流给忽悠走了。为了拉拢云哥,李峰更是把手中为数不多的两千骑兵交给赵云统领。

    骑兵可是东汉这个时代的贵族兵种,养一个骑兵的军费,完全足够供养十个普通步卒。就这样,各路诸侯仍然毫不犹豫的扩充骑兵,生怕让别人抢了先。

    战马的产地主要在凉州,幽州,辽西等地;所以各路诸侯中,董卓马腾盘踞凉州,不缺战马,西凉铁骑威震天下;公孙瓒盘踞辽东之地,也不缺战马,故而能组建声名远扬的白马义从;袁绍夺下冀州,紧邻幽州,获取战马也不难,所以不缺战马。

    除此之外,就是曹操,孙坚,袁术等实力雄厚的诸侯,也是欲求一马而不可得。说起来,李峰这两千战马还是一点点的从马贩子那里高价买来的。

    赵云见李峰这么看重自己,把手中仅有的两千骑兵都交给自己统领,不禁心中暗暗感动。

    对于赵云统领骑兵这件事,李峰一百个放心。云哥没来投奔之前,曾在公孙瓒手下的白马义从中担任军官,对骑兵的训练,和指挥作战都大有经验;说起来,白马义从威震天下,这其中也有赵云的一份功劳。

    两千骑兵被编为一营,号称“飞骑营”。赵云受到重用,每日里都泡在军营中,与士卒同吃同住,一同操练。

    正是春耕时节,诸侯都休兵罢战,各自默默的舔着伤口,积蓄实力。

    趁着乱世中难得的和平时机,李峰和诸将议定,日日狠狠的操练兵马,并不因为短暂的和平而放松。

    董卓死了,一家独大的场面已经消失无踪;群雄争锋的时代就要到来。

    各路诸侯,猛将贤才层出不穷。接下来,是雄兵的时代!

    黄巾军拿着锄头打天下的日子早已成为历史。

    纵观汉末三国,曹操的虎豹骑,吕布的并州铁骑,高顺的陷阵营,袁绍的先登死士,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刘备的白耳精兵,还有南蛮的藤甲兵,野象部队,东吴的无敌水师,孙权的解烦军,陶谦的丹阳精锐,还有马超的枪骑兵,甘宁的锦帆贼,诸葛孔明的连弩部队,曹孟德的青州兵,袁绍的大戟士,以及日后蜀国的无当飞军,还有即将灭亡的西凉铁骑……这里的每一个名字都是传奇,纵然改朝换代,他们的英勇也将永传于青史之中。

    这么多的精锐部队,哪里是只有锄头的黄巾军可比?

    往日里,李峰能大破黄巾兵,那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以上任何一支部队都可以轻易将黄巾军横扫。如果李峰不训练精兵,当他遇到以上精锐时,就很可能被击溃。

    随着李峰的穿越,有些威名赫赫的精锐雄兵可能永远也不会出现了,比如曹操的青州兵等(因为李峰绝对不可能让曹操完整的吞下青州黄巾这块肥肉)。

    但是,手下拥有一只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招牌部队,仍旧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历朝历代都在喊精兵政策,精兵政策,可是真正有多少人知道精兵的意义呢?

    什么是精兵,什么是雄兵?

    精兵雄兵,最简单的认识就是,要有以一敌二,以一敌三,以一敌五,以一敌十,甚至以一敌百的超强战斗能力。

    精兵的优势有许许多多,最简单的一种就是精兵能减少后勤压力。

    举个例子来说吧,高顺的陷阵营:所将七百余兵,号为千人,铠甲具皆精练齐整,每所攻击无不破者,名为陷阵营。

    陷阵营只有七百人,可是毫无疑问,陷阵营无疑可以发挥普通步卒五千人的战力,甚至更多。换句话说,一只拥有五千人以上战力的部队,却只需要花费七百人的粮草,这对后勤是极为有利的。

    古代没有现在发达的高速公路,铁路;古时候的交通运输是极为困难的,故而有“打仗就是打后勤”一说。

    精兵的优势很多,在此就不一一细说了……(其实老狼很想和朋友们聊聊精兵猛将的,可是害怕被个别读者骂,还是算了。有兴趣的书友们,书评区接着聊呀!)

    李峰麾下原有两万余人马,打下富裕的寿春郡后,又扩充了一万三千余人,减去伤亡,此刻约有三万余。

    这三万人中,最为精锐的是历经百战,大破黄巾时留下的五千人。其次是随同这五千人攻打寿春的一万五千汝南老卒。这一万五千汝南老卒久经训练,又曾在寿春之战中见过血,战力同样不可小视。至于这最后一万人,既没经过多少训练,也没见过血,新兵蛋a子一群,没什么好说的。

    群雄并起,正是大丈夫扬名之时!要在这等乱世中崛起,雄兵猛将必不可少。

    李峰将麾下仅有的两千骑兵交给赵云时,曾秘密和云哥谈了整整一夜。没人知道他们谈了些什么,只是赵云从城主府中走出时,脸上写满了慎重和执着,眼神里隐隐有一丝狂热。第二天,赵云就带着飞骑营到汝南城东北的一片荒谷中驻扎;不与外界交通,只是每十日,汝南城守军会押运一批粮草和弓箭武器,送到荒谷之中。

    精锐士卒对身体素质的要求极高,李峰同张飞廖化商议后,从全军两万八千人(本是三万人,只是要扣掉云哥的两千骑兵)中,选出最强壮的三千人,编为一营,交由张飞太史慈两人狠狠操练;其余两万五千人则由廖化周仓统一训练。

    这一营人马,名唤“锋锐”营。据传,建营之日,李峰令能工巧匠铸造了一块金碑送到营中,上书“锋锐甲天下”五字。

    锋锐营的士卒待遇堪称全军第一,营中士卒餐餐管饱,日日有肉,军饷更是翻倍;每日锋锐营中飘来的肉香,馋的其余两万五千士卒口水横流。

    这两万五千士卒纷纷抗议,要求李峰提高自己的待遇,或是降低锋锐营的待遇。

    李峰嘿嘿一笑,传令三军道:“若有不服者,一月之后,可从锋锐营中任选一人挑战,胜者入锋锐营,败者为它营士卒。”

    军令一下,顿时是群情汹涌,那两万五千士卒中自认有点本事的都去锋锐营中挑战。

    结果令人大吃一惊,总计八百七十六人挑战,竟然只有区区三人勉强获胜,其余人等均挑战失败。

    李峰也不食言,马上令那挑战成功的三人入锋锐营,而输了的那三名锋锐营士卒则被下放到周仓营中。并且传令三军,每月十五都举行挑战赛,胜者入锋锐营,天天吃肉,拿双倍军饷;败者离开锋锐营,下放到其余诸将营中。

    一时间锋锐营人人自危,拼了命的训练,生怕在挑战赛被其他营的人击败。试想,一旦败了,不仅不能再日日吃肉,也不能再拿双倍军饷,更可怕的是会被全军的人耻笑。当初第一个月那三个锋锐营士卒就是因为训练偷懒,才导致战败的。他们被赶出锋锐营后,训练偷懒的事泄露了出去,受到全军的耻笑;如今这三人每天玩命的训练,血红着眼睛发誓说下个月要回来报仇。

    锋锐营只有三千个名额,他们三人要回来,就意味着肯定有三人要出去;一时间,锋锐营士卒人人自危。每日完成规定的训练量之后,不仅不叫苦,还纷纷主动要求张飞太史慈两位将军增加训练,倒是惊得二位猛将跌破了眼镜(三国时期还没有玻璃眼镜这东西,书友们别较真,看着开心就好)。

    李峰知道良性竞争可以让士卒更加刻苦,只是,效果居然好成这样,却是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心里美滋滋的扬州刺史奋威将军李峰,乐得整天拿着铜镜,冲着镜中的自己,道:“真是长相决定人品呀,你长的这么帅,难怪事事都有惊喜!”

    只听得陪在一旁的貂蝉,不停的用漂亮的大眼睛鄙视他。可这厮脸皮极厚,下意识的就忽略了貂蝉妹妹的白眼,仍旧自得其乐,却是恨得貂蝉妹妹牙根儿痒痒。

    日子一天天过去,在诸位贤才的帮助下,汝南寿春两郡变得越来越美好;在猛将们的努力下,士卒的战斗力也飞速的提高着……

    终于,短暂的和平结束了,新的战争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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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友们,有资料说先登死士和大戟士是同一支部队,又有资料说不是同一支部队,老狼很为难,不知哪位书友知道具体的真实情况,请在书评区留言,谢谢了。

    朋友们若是有好的情节和创意,不妨在书评区建议楼留言,老狼会仔细看的,如果合理,也弄进书里,大家一起乐呵乐呵!

    最后,请朋友们多多支持,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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