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秘界(秘界寻奇) 正文 第四卷 丛林惊魂 第122章 交手

正文 第四卷 丛林惊魂 第122章 交手

目录:秘界(秘界寻奇)| 作者:赤虎| 类别:历史军事

    怀特的营地其实离罗亦安他们的初始营地并不远,这段路不过三十公里。如果这段路是平坦的大马路,众人只需要走四个小时便可以到达,但在原始森林里,这段路可能需要走一天,甚至两天。

    然而,这三人当中,罗亦安是个方向感极强的引路人,韦尔斯是个经验丰富的旅行家,而赵箐则是个体力充沛的好奇者。这三人合力,他们一路上几乎没有什么耽搁,用悠闲的姿态,披荆斩棘的挺进着。现在,按地图上的标示怀特曾经建设的营地离此地不过两公里。

    韦尔斯领着赵箐向前奔去,不过奔行了五、六米,他们的身影已遮蔽在葱葱密密的幽暗林间,只听到树叶的响动渐渐远去。罗亦安回转身来,发出一声震天动地的长啸,希望借此将那些响动引来自己身边。

    一只蝙蝠,不,不能说是蝙蝠,似乎是一只鸟,不,不能说是一只鸟,它没有翅膀,好像是一只小猴,然而它却身披羽毛,具有类似于鸟的长喙。它利用四肢,采用猴子的姿式,从一根树枝滑翔到另一根树枝,就这样,它在林间跳跃着。

    一眨眼之间,这种奇怪的生物越聚越多,它们利用长长的尾巴保持着身体的平衡,从一根树木灵巧的滑翔到另一根树木,嘴里唧唧的叫着。像是猴叫,又像是鸟叫。

    罗亦安毫不犹豫地拉开了弓,闪电般将一支支箭射了出去,片刻间,一壶箭射光,树枝间钉上了20只嗷嗷叫地怪兽。

    “36支箭,命中21支。命中率超过50,这样的射击成绩还算令人满意。”罗亦安弃了弓。拔出了手枪,犹豫不决的在林间搜索着这些怪兽,迟迟未敢扣动扳机。

    与常人所想象的不同,弓箭的射击强度与持弓人的力量毫无关系,只与弓箭的材质有关。一个爆发力为1000牛顿地强弓,在力大无比的人手里,与在勉强能拉开这张弓地人手里。射出的箭没什么不同,就好像一柄手枪持在一个壮汉手里,与在一个孩童手里,射出的子弹力量完全相同一样。

    罗亦安虽然力大无穷,但受弓箭材质的影响,他射出的箭不可避免的受到林间枝叶的干扰、风地阻力,长长的箭矢很容易偏离方向,在丛林中能有这样的精准度已经很难得了。

    被钉在树间的怪兽发出凄厉的惨叫。怪兽群稍一犹豫,立刻前仆后继的向罗亦安发起攻击。直到避无可避的那一刻,他仍舍不得打出那珍贵的子弹。他枪交左手,右手闪电般拔出砍刀,绕着大树奔跑着。利用大树地身躯躲避着群兽的扑击,同时。手中的砍刀挥舞着,准确地砍落着身边的怪兽。

    按照武侠小说的传统演绎,罗亦安这时候应该闭目,通过风声判断周围的攻击,准确地闪避,同时回击对方。但在整个搏斗过程中,他的双眼炯炯——因为熟知进化论的他明白,具备了双眼的立体视力是人类优于其他动物的优势,没道理把双眼闭上、让进化论倒退一次反而是优势。只见他在躲闪中准确的扑捉着群兽的身影,用锋利的砍刀斩下对方细长的脖颈。凭借着灵活的步法。依靠树枝藤蔓地掩护,总是让自己地正面只承受两到三只怪兽的袭击

    “砰”地一声。在避无可避的情形下,罗亦安左手的枪响了,子弹巨大的后座力将一个扑击的怪兽迎面轰出,震耳欲聋的枪声使怪兽群稍稍一滞。乘着这间隙,他一不做二不休,手中的枪接二连三的轰响起来。

    眼明手快的他开枪时并不总是直对目标,相反他总要利用身体的晃动,选择合适的角度,争取一粒子弹击中更多的怪兽。随着他的枪响,附近的怪兽像雨点般自枝叶间坠下,有一枪只击中了爪间的伤者,也有一枪直接轰碎了脑袋的死者。

    林间响起了一声悠长的鸣叫,这一叫声立刻招来了罗亦安的枪击。枪声响过,怪兽们稍稍一愣,顿时发出一声悲鸣,随即一哄而散。他这次击中的是怪兽中的王者,正是它指挥怪兽前仆后继的攻击。

    但它没想到,罗亦安具备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这怪兽之王的数次鸣叫,都导致了攻击方式的变更,他在数百只怪兽的鸣叫中,将这个声波筛选出来,一直等待着这个机会一击而中。

    罗亦安寻到了怪兽之王的尸体,将其拎在眼前仔细观察。这似乎是一个进化更为完善的怪兽,它的前肢已变得出现翼的雏形,借助尾巴的平衡力与风力,这怪兽可以实现在空中的身型转折,这已不仅仅是简单的滑翔。它的尾骨已变得很纤细,尾骨上密布着长而巨大的羽毛,似乎有尾羽的先期特征,也似乎更像壁画中那绚丽而巨大的凤凰一样。

    在一片血泊中,罗亦安拎着怪兽细长的脖子,环视了一下四周,收起了枪刀,匆匆选了几只身体完好的怪兽,不管它们死活,卡住脖子,紧追韦尔斯他们。

    “这是小盗龙,它们以偷盗恐龙蛋为生,群居,报复心极强”,韦尔斯叹了口气,啧啧出生的表示遗憾:“罗,它们是鸟类的始祖,你瞧,这只小盗龙首领后肢退化,前肢已经有了翼的雏形……你这一枪打下去,鸟类的进化又被推迟了一百万年,或许数百万年,也许上千万年也不一定。”

    罗亦安板着脸,回答:“啊哈,我可不打算拿我的生命为鸟类地进化历程作贡献。”

    赵箐畏畏缩缩的凑上前来。探头探脑的张望着小盗龙的尸体,是她的枪走火惹来盗龙的报复,因此耽搁了鸟类的进化。但她却没有一点身为祸首地内疚感觉,这畏缩仅仅出自于对未知生物的恐惧。而她脱口而出地话更令两个男人与哭无泪。

    “这个,是始祖鸟吗?好吃不?”她说。

    韦尔斯叹了口气,而后,他意犹未尽的再次深深叹息:“它可比始祖鸟更古老……”

    “盐焗?烧烤?或者按叫化鸡的做法做成叫化龙?”赵箐饶有兴趣的盯着罗亦安手上的几只小盗龙。不住地吞咽着吐沫。

    连续走了数小时,众人确实都已经饥饿难耐。经赵箐一说,也忍不住泛起饥肠辘辘的感觉。令韦尔斯气急的是,罗亦安不仅没有对他推迟鸟类进化地恶行感到羞愧,反而立即与赵箐探讨起厨艺来。

    “没有盐,烧烤、盐焗都没有味道,不如拔了毛,做成叫化龙。回去后沾着酱油吃,你觉得怎么样?”罗亦安问。

    “可是我好饿呀,还好渴,快要死掉了”,赵箐抱怨说:“我现在能够吞下两头龙。”

    小盗龙身躯并不比鸡大多少,能吞下两头龙不是夸张的说法,罗亦安捉摸着自己怎么样也能吞下七八头龙。倒是韦尔斯忍无可忍,打断了两个无耻之人的探讨会:“按照标记。怀特的营地就在前方200米处,我们先进营地再说。”

    巧合的是,怀特的营地也选在大树之上,但他显然没有罗亦安那样的体力,将营地建设得格外舒服。靠近树屋不远是一条小溪,怀特将溪流稍微整理了一下。沿溪边扎了一排栅栏,如今这栅栏已发出了绿芽,藤蔓缠绕着栅栏生长,更加使树下的空地显得狭小局促。

    怀特设在树顶地树屋也仅仅是利用枝杈搭设的一个小窝棚,人在其中甚至不能直立,但是,怀特的树屋其明显优于罗亦安搭建的树屋的特点是:高。怀特选的大树高约30余米,树屋建筑在大树地顶端,远远超越于丛林之上。在这里,阳光整日普照。群鹰盘旋左右。云朵处处,居高临下。利用一架望远镜就可以俯视林间万物的竞争与进化。

    这棵高大的巨树被无数气生根缠绕着,形成一道天然的藤体,韦尔斯花了半个多小时爬上这三十余米高的树屋。当他极目向四周探索时,刚好看见最后一缕阳光消失在远处地平线前。他打开手电,检查着怀特小屋内的物品,树下隐隐传来罗亦安与赵箐在溪流边的欢声笑语。

    罗亦安根本没有攀登树屋的**,他忙着与赵箐在溪流边清洗着小盗龙的尸体,开膛破肚,拔毛剥皮。

    树下的话语隐约不可辨,传到树梢,这声音几乎如同虫鸣。但傍晚时分是森林中最寂静地时刻,白天活动地动物已经回巢,夜晚猎食的动物还没有出动。静寂中,赵箐咯咯地笑声显得格外清晰,显然,罗亦安又不知说了什么笑话,惹得她开心大笑。

    韦尔斯用手电检查着窝棚内摆放整整齐齐的物品。很显然,怀特走时很沉稳,他没有带上的随身物品都摆在狭小的窝棚内,用藤蔓编成的筐篓盛满了怀特生前遗留的私人物品。

    秘族为长老级探险人员装配的设备很完善,一台微型照相机通体由不锈钢机件构成。看得出,怀特生前曾不断地擦拭这台照像机,项链内的全息相片就是由这台照相机拍摄的,如今这台照相机上的漆已全部抹去,露出灰蒙蒙的金属面。在照相机旁边摆放的是一支蓝宝石激光笔,激光笔的核心——那块蓝宝石已经碎裂,想必最后一次使用它,输入能量过大,使蓝宝石碎裂。

    照相机旁边的吊篮内摆放着厚厚一摞莎草纸,这种最耐存放的莎草纸可以保存数千年,纸上写满了怀特的随笔。

    韦尔斯没有着急的翻动这些莎草纸,他手电继续转动,转向了怀特的枕边。那里存放着怀特其他的随身物品,小刀、登山镐、马灯等等。从这些物品判断。怀特当初离开时目地地明确,他扔下了所有用不上的物品,坚定的踏上了行程,并最终成功地返回了故乡。

    韦尔斯检点完物品,默默地摘下帽子,向这位在孤独中奋战,从不放弃自己目标的前辈探索者致哀。怀特的坚韧令人尊敬。

    烤肉的香味飘上树来。韦尔斯已在黑暗中坐了许久,他心情沉重地爬下树去。默默地坐在炉火边。他接过罗亦安递上的叫化龙。敲开泥壳,安抚着饥肠辘辘地肚子。

    也许是感受到韦尔斯心情沉重,罗亦安与赵箐收起了嬉笑,默不作声的吃着食物。许久,韦尔斯放下烤龙,掏出手绢来,优雅地擦拭着油腻地手。同时他头也不抬的问:“你觉得这怎么样?”

    他问的是罗亦安,经过多日的相处,他已经明白罗亦安的习惯,眼前这人不摸清周围数百米的情况,绝不会安心坐在火堆上烤肉。赵箐以为问的是她,才张嘴,便被罗亦安油腻地手指按在嘴唇上。她嗔怪的作势欲咬他的手指,却突然感觉嘴唇麻酥酥的抽筋起来。她不由地一阵羞涩。

    “环境还可以,周围有十数株类似于安法拉卡潘树的巨大乔木,树上结的巨大果实也类似于安法拉卡潘树果。每个果实有三公斤左右,富含淀粉、糖类、水分。用这种淀粉烘烤面包,味道极佳。

    还有,我还在附近找见了三株木盐树。树上分泌出的盐分足够我们做食物的调料……这条溪流是活水,完全可以充当我们地生活用水。树很高,把我们旅行灶上的太阳能板拆下来安在树顶,可以保证我们生活用电。

    树上的风很大吧?直升机尾翼螺旋桨完全可以改造成风力发电机,专门用于将溪流中的水提升上树屋。嗯,这棵树底部的藤蔓砍伐一下,还可以把尾翼螺旋桨改装成一台升降机,上下树屋则通过升降机来完成。”

    “木盐树?!”,韦尔斯脱手扔掉了烤龙肉:“这么说,这肉上抹的是木盐树分泌出地盐。上帝啊。木盐树分泌的是硝酸盐,你想毒死我们吗?”

    赵箐惊愕的举起手中的烤龙肉。看了又看,想丢又不舍得。罗亦安却毫不在意的说:“放心,我知道它分泌的是硝盐,我有做硝肉的经验。绝对不会毒死你的。”

    韦尔斯责怪的看着罗亦安,赵箐在旁边喃喃自语:“怪不得,我吃着这肉舌尖老发麻……”

    “得了吧”,罗亦安半向赵箐说话,半向韦尔斯解释:“过去,中国的土盐有一部分就是硝盐,它又被称为‘绵盐’。因为它比海盐绵软、洁白,晚清时候甚至当作上好地盐供应皇室。少吃一点,吃不死人。不过,它确实致癌,所以皇帝都短命。但我绝对控制好了分量。”

    其实,叫化鸡所用地泥土就包含硝盐,只不过有韦尔斯在,罗亦安不好意思明说而已。但他最后那句能致癌的话,让赵箐彻底下定决心,抛弃了烤龙肉。

    “我还没吃饱,你说周围有什么树果?快去,摘几个来”,赵箐嘟囔着:“真是害人。”

    罗亦安一点赵箐,说:“你屁股下坐地就是。”

    众人坐的是个类似南瓜状的椭圆形大木球,赵箐闻言摸摸臀下,诧异地说:“这明明是个大木疙瘩,怎么是树果呢?”

    韦尔斯插嘴:“是的,真像安法拉卡潘树果,赵小姐,别急,这外壳很坚硬,一般的子弹都打不透,但敲开木壳就是鲜美的果肉,这是大象最爱吃的果实,所以又被称为象果。罗,替赵小姐敲开几枚果实,让她到一边继续进餐,我要与你单独谈谈。”

    沉吟许久,韦尔斯组织好话题,开口说:“根据怀特的描述,这片大森林足足有240平方公里,在这里,白垩纪生物是主流,但也有一些其他时代生物存在。

    这片大森林涵盖了四道大山与两个山谷,在山谷中,怀特曾遇到了重重困难,没能继续探索下去,他怀疑山谷中存在其他人类——这需要我们去证实。

    一个偶然的机会,怀特来到遥远的森林边缘,他发现,那里处于不稳定的时空乱流阶段,他数次进入森林边缘的大草原,按照眼睛的目睹,那里应该是一个史前恐龙圣地,生活着无数种类的史前恐龙,但怀特从没能走入恐龙圣地,他总是在森林边缘,不停地闯入时空乱流中,遭遇了不同时代的人类。

    终于有一天,怀特开始寻找维持着世界的能量系统,他从这里走出去时,曾在记录里留下一些推断,但此后,他的激光笔损坏了,没能给我们留下任何线索。他在日记里曾提到过一些片言只语,但好像他受到某种压力,总是有隐语,说得又支离破碎。我希望我们从这里开始,探索这个世界。

    你知道的,这里与地球无数神秘失踪事件有关,而百慕大曾经也是一个失踪的高发地带,我想,这二者之间肯定有一定联系,让我们来解开这个谜团吧。”

    罗亦安微微而笑:“你还没有提到那能量系统,维持这样一个庞大空间的存在,那能量系统一定很厉害,谁掌握了它,就能支配世界,不是吗?

    换句话说,你来这里不是为了寻找怀特的踪迹,而是为了取得怀特的发现成果,而美国人之所以破天荒地拦截我们的人,也是因为这诱惑足够大,或者,他们不想让这发现被别人抢先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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