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网游之金庸群侠传 正文 架空历史新书第1-9章(未修改版)

正文 架空历史新书第1-9章(未修改版)

目录:网游之金庸群侠传| 作者:孤独行云| 类别:历史军事

    作品简介:

    他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外流浪,生存下去,成了他唯一的目标

    一次奇遇,让他回到了商朝

    他没接受过正规教育,只学了点半调子易术

    他没学过历史,但却看过一本不完整版的神话小说《封神演义》

    前世的他流落街头,天天为生活乞讨,今世的他,命运又将如何?

    是历史?还是神话?

    是命运?还是巧合?

    第一章  落井下刀

    杀,七杀星。阳金,南斗第六星,乃数中之上将,亦成败之孤辰,专司权柄。会吉则为军政要人,统兵百万;加恶煞则刑伤、暴败、残疾、牢狱、短命、孤贫……

    破,破军星。,北斗第七星,司夫妻子息奴仆之宿,正数为杀气,又名耗星。会吉则大富大贵,必为国家之栋梁,名震华夷;加煞则残疾、奔波、牢狱、内虚、孤苦、到处求乞,终身不能发达……

    狼,贪狼星。阳木,北斗第一星,乃解厄之神,为祸福之主,又为大桃花星。会吉则为商界领袖,富贵扬名;加恶煞则好酒、好色、好赌,纵物欲享乐,花天酒地。男命一生桃花多,女命则淫荡,恐为娼妇……

    杀•破•狼,三星会照,奇格乃成,是福是祸,是贵是贱,是富是贫,一切皆有定数……

    ※※※    ※※※    ※※※※※※    ※※※    ※※※

    “臭小子!不要跑!”

    傍晚的一条小巷里,一群凶神恶煞的年轻人正追着前面一个瘦小的身影。

    “靠,不跑让你砍啊!”前面的少年一边飞奔,一边回头骂了一句,同时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中那香喷喷的火腿面包,脚丫子运动的频率更快了。

    “搞死他!”后面的人显然是被少年的话更加激起了怒气,又转了一个胡同岔路口后,不知谁喊了一声,人群中突然飞出了一柄一尺来长的砍刀,呼啸般地向前面的少年卷去。

    与此同时,少年似乎也感觉到了危机的临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见一道寒光袭来,只来得及条件反射般地将头偏了少许,飞射而来的砍刀又惊又险地从少年右边耳朵擦了过去,接着只听到“锵”地一声,砍刀直直地切进了少年前方的一堵砖墙。

    “的!看你往哪跑!”后面的人见少年被吓得一愣,立即加快了追赶速度,可没跑两步,又都纷纷放缓了脚步,因为他们已经发现,前面是个死胡同,墙上插着的那把刀,就是最好的证明。

    少年确实被那把刀吓得有些双腿发软,而且此时也已经知道自己走到了绝路。见对方一边阴笑着,一边不紧不慢地逼了过来,少年一脸紧张地盯着对面那伙人,身体不由自主地连连后退。

    “跑啊!怎么不跑啦!”领头的一位满脸横肉,额头还有一块疤痕的男子,右手握着一把砍刀,有节奏地拍打着左手掌心,一边步伐轻浮地向少年逼近,一边调笑道:“臭小子,你叫李易是吧?胆子蛮大的嘛,竟然敢跑来刺杀咱们老大!”

    “关老子屁事!又不是老子杀的!”如果只听这句话里的粗口和老成的语气,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说话的人年龄肯定不小,但要是听到那稚嫩的声线,所有人会大吃一惊,这其实是一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少年所发出的声音。

    “,死到临头了还嘴硬!”人群中一个左手持刀的混混突然站了出来,对刚才说话的领头道:“刀疤哥,还跟那小子废话什么!敢杀咱们老大,直接做了他完事!”

    “放屁!”刀疤吐了口口水,骂道:“今天正好当着兄弟们的面,把这事弄清楚咯!别到时候有人口服心不服,说老大是老子干掉的!左撇子,你他妈想害老子?”

    “刀疤哥,这话是从哪说起呀!我可是一直对您忠心耿耿啊!”左撇子嘴上这么说,但心中却是暗笑不已,白痴都知道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怎么可能有那个本事将老大干掉,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也许就是刀疤亲手做掉的也说不定。不过,事已至此,识时务者为俊杰,左撇子自然不会说破,而是尽量帮其隐瞒事实。

    “臭小子!咱们老大问你话!”既然心中早有计较,左撇子立即进入了角色,转而对李易吼道:“老实交代!是谁指使你的!说出来,兄弟们给你留个全尸!否则……”话只说了一半,左撇子怪笑不已,似乎是已经看到了对方被碎尸万断的下场,又或是已经看到了自己将来被刀疤重点提拔后的风光……

    “明明就是你们杀的,居然让我背黑锅!”李易现在已经退无可退,肩背紧紧地贴在了后面的墙上,或许是知道自己命不久已,说完这句话,也不避讳众人的目光,将手中剩余的火腿面包全部塞进了嘴里,费劲地咀嚼起来。

    刀疤哥可没这么好的食欲,听完李易的话,心中顿时一惊,暗想道:“这小子怎么知道是老子干的?明明是过了半个小时才故意放他进去的……,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这小子肯定是胡诌!只要没证据,谁敢说老大是老子杀的?”

    想到这里,刀疤哥心中底气足了一些,故作德高望重的样子道:“小子,只要你乖乖把背后指使的人说出来,我刀疤今天可以留你一命!”说到这里,刀疤心念一转,又道:“既然你说是我们杀的,那你肯定看到了是谁杀的对吧?那你把那个人指出来也行!”

    “可能就是你杀的!”李易一边用眼珠子打量着四周,一边道:“我师父去世之前,给鹏哥也就是你们老大算过一卦,说他命中必遭小人陷害,而且是他的平辈兄弟!杀鹏哥的人,必是你们当中之人……”

    “哈哈哈哈……,算命?哈哈哈……”李易的话还没说完,一群人都已经哈哈大笑起来,甚至有些人笑得十分夸张,连手中的砍刀都笑得拿不稳而掉到了地上。总之众人笑得是前翻后仰,觉得前眼这个少年说的话简直是无稽之谈,大多数人都当成了一个玩笑。

    刀疤笑得是最夸张的一个,不是因为李易的话好笑,而是他现在心中的石头已经落地,既然李易没亲眼见到自己杀人,那他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笑了半天,刀疤才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地道:“哈哈,哈哈……,小子……,那你会算命吗?”

    “会、会一点……”李易毕竟还是有些孩子脾性,见对方这么问,天真地回了一句,但底气却是有些不足。

    一提到这事,李易就想到了自己的师父。李易是孤儿,八岁那年就偷偷溜出了孤儿院,然后就一直在外面流浪到现在。他的师父,其实只是12岁那年因缘巧合,遇上的一位算命老先生。那位算命老先生当时看他可怜,就收养了他,并且教了他一些半吊子算命方法,可好景不长,还不到三个月时间,老先生就因病去世,李易也就从新开始了流浪生活。而李易所说的给他们老大鹏哥算命,也正是那段时间。

    “会一点?”反正知道李易今天是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所以刀疤现在也不急于致他死地,而是找乐子般地问道:“哈哈,那正好啊,不如你给自己算算,看今天能不能活着走出这条巷子?”

    “对呀!对呀!”众人一听这话,也觉得有意思,连忙起哄道:“给你自己算算,看看具体是怎么个死法!如果切成块,会有几块?如果切成片,会有几片?哈哈哈……”

    “早算过了,老子的命比你们硬!你们肯定比老子先死!”一听到对方明显侮辱的话,又意识到自己的命还捏在对方手里,李易立即又恢复到了老成的流氓语气。显然,从小在外流浪多年的李易,要比同龄人早熟了许多。

    一听这话,众人火气一下就涌了上来,纷纷握紧了手中的砍刀,恨不得立即冲上去废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以验证到底是谁活得更长。刀疤一看时机成熟,心想这小子倒是帮了自己一个大帮,哪还管什么为自己正名的事,怒吼道:“操,给老子抄家伙上!弄死他丫的!”

    这边的李易似乎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不等对方冲来,人就已经蹲了下去,双手使出吃奶的劲将脚下的一个地下水管道井盖给提了起来挪到一边,在对面的人冲上来之前,瘦小的身体就已经不要命地跳了下去。

    “妈的,别让那小子跑了!”刀疤心中一紧,知道要是这次被对方溜了,始终是个祸害,吼了一声之后,快步冲到了井盖边,狠狠地将手中的砍刀砸了下去。其他人一看,也效仿起来,纷纷将手中的武器给砸了下去。

    劈里啪啦一阵乱响之后,胡同里瞬间恢复了平静。一开始,井上的人都屏住呼吸,仔细地倾听着井里的异动,想看看对方是否还活着。可等了半天,一个是因为井口实在是太臭,二是因为确实再也没听到井里有什么声响,众人愤恨地骂了几句之后,也就纷纷离开了小巷。反正众人也都清楚,这只是一个形式而已,不管李易是死是活,刀疤已经是新的黑帮老大了。

    而井下李易,在跳下去的时候就已经被四周粗糙的水泥壁给磨得全身是血。井里漆黑一片,圬水齐腰,臭气熏天,加上头顶落下的几柄刀在井壁上划了几道火花之后,正好又砸在了他的头上和肩膀上,整个人刚一落井就陷入了昏迷之中……

    “噌!噌!噌!噌!噌……”众人走后不久,井里突然发出了一阵一阵的金鸣声,随着这种古怪的声音不断响起,井里金光逐渐大盛,罩满了整个井壁。如果现在李易还是清醒的,一定会发现些声音和光线都是从自己怀里发出,然后映照在了井壁之上。

    环顾井壁四周,竟然不断映设着熟悉而又玄妙的文字……“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三才,三才生四象,四象生五行,五行生六弥,六弥生七宿,七宿生八卦,八卦生九宫,九宫至十圆。十又生阳,阴即合,阴阳合成十二周天,万物生生息息周而复始……”

    当字迹布满整个井壁之后,金光也终于达到了饱和,一道光柱冲天而起,瞬间将李易的整个身体全部包裹在了里面。接着,李易身体上的各处伤口竟然奇迹般地快速愈合,整个身体隐隐泛出鲜泽的金光,又随着这些金光不断从他的身体中溢出,刺眼的光芒完全遮住了李易的身体各个部分……

    过了许久,金光逐渐消散之后,李易已经消失不见……

    第2章  神仙下凡

    李易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躺在了一张柔软的大床上。这是他流浪六年以来第一次睡上这么舒服的软床,感觉自己整个身体陷入了棉絮,完全被柔柔地托住,丝毫着不上一点力。同时,又觉得有一股清凉的感觉遍布了全身,略带冰冷的气息,丝丝入体,像水流一般的韵律感缠绕着他。

    “昏在圬水管道里了?”李易虽然意识还处在恍惚状态中,但第一时间就记起了先前发生的事情,无意识般地深吸了两口气,又听了听身边的动静之后,才放下心来:“还好,不臭……”

    刚想到这里,李易意识猛然惊醒,上半身条件反射般地坐了起来,睁眼一看,却发现自己的身体上半身躺在泥地里,而下半身浸在一条不知名的小溪里。四下一打量,发现周围一片荒凉,不见人际,李易终于放下心来。

    “哈哈!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再次确认了四周的环境之后,李易虽然觉得十分奇怪,但还是忍不住开心地笑了起来:“运气!太运气了!竟然能活着出来,啧啧……”

    刚咋吧了两下嘴巴,李易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脸色突然一变,手忙脚乱地摸了摸自己的胸口,碰到了一个硬物之后,心理稍微有些安心,但还是不放心地快速将怀里的一个纸包给掏了出来。

    纸包摊开,是两本线装手抄版的旧书,这是他算命师父临终前留给他的唯一财产。由于长时间浸泡,而且书的纸质也不怎么样,封面上的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了,只能隐约看到“…易”和“紫…斗数”几个字。

    “完了,完了!”见纸包里的书已经完全打湿,李易捶胸顿足不已,嘴里一边唠叨着,一边哭丧着脸将书翻开,希望能有什么奇迹发生,可来回翻了几遍,却发现里面的文字都已经几乎难以辨认,心情瞬间就从刚才的喜悦变成了现在的绝望。

    “,等爷爷易术有成,改死你们的命!”李易此时恶气难消,一边诅咒着追杀自己的那帮黑社会混混,一边无奈地将书一页页地撕开,摊开到干净的石头上晾干,打算尽量抢救一些还能够辨认的书页。

    半个时辰后,这项工作总算完成。不过,两本书的厚度也已经变成了一本书的厚度,因为至少有一半的书页已经没有抢救的必要,直接被李易扔进了小溪里。而剩下的那些,也大多残缺不全,上面的字迹有的还能辨认,有的就是一团黑,根本猜不出到底是什么字了。

    看到师父留下来的两本书减肥减得这么厉害,李易心痛无比,这可是他到目前为止,保存最完整的两本易术书。以前到处流浪的时候,一直都是靠拣破烂为生,虽然拣到过一些废书旧报纸,但怎么能和这两本书相比。师父在他临终前就交代过,这书是祖传下来的宝贝,外面印刷的那些版本很多都在文革时期被人改过,早就不是正统了。

    “我真的就是这么倒霉?我真的就是这么命苦么!”李易看着眼前的这些皱皱巴巴、模糊不清的纸张,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坎坷命运,更是觉得老天对他实在是不公平。

    李易从小就是孤儿,在孤儿院受近老师和身边小朋友的欺负,后来被逼得逃出孤儿院,又在外流浪多年,靠乞讨和拣破烂为生,好不容易找到了可以倚靠的师父,却还没几个月,就离开了他。

    李易一想到这里心中就愤恨不已,自己拼命地想生存下去,因为那是人类的原始本性,但运气不好的话,说不定哪天就飞来横祸挂了。可他每次将死之时,总能化险为夷,似乎上天就喜欢开他的玩笑,既不让他早点死掉,又不让他过点安稳日子。

    这次发生的事情就是个最好的例子。被杀的那个鹏哥在死之前也察觉到身边有人要谋害他,所以就派人找上了李易,希望高人的徒弟再给他算上一卦。李易本来还以为这次发达了,可以转运了,可人一到那里,鹏哥就已经被人杀了。接下来的事就是先前那一幕,李易被嫁祸逼得跳井,然后却奇迹般地大难不死。

    其实师父在世的时候,也想给李易算上一卦,可他偏偏是孤儿,哪里知道自己的出生年月日时。以他师父的道行,还没那个本事在没有八字的情况下推算一个人的命,换句话说,如果真有那本事了,他师父就是神仙了,还死得了吗?

    “唉……,学了易术又有什么用……”想到这些,14岁的李易老成地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道:“算天,算地,算人命,却算不到自己的命!难怪师父说会给人算命的人,命都是又坏又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啊……”

    不过,毕竟是在外流浪了多年的人,李易的心性自然要比一般人坚毅得多,偶尔的感叹只是暂时的。因为,人始终是要活下去的,李易虽怨天,但不尤人,虽相信算命,但也相信人本身对命运的改造,如今他才14岁,以后的日子长着呢。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随着时间的流逝,李易的心情渐渐平复了下来,刚才那悲观的情绪很快就抛到了九霄云外,见那些纸张晒得差不多了,一边小心地收拾起来,一边不自觉地哼起了从收音机里学到的《朋友》……

    “这位小兄弟,不知您刚才哼得是哪里学的小曲?”李易正蹲在地上收拾着,眼前却突然出现一双穿着布鞋的脚,吓得没有心理防备的李易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赶紧将地上的纸片胡乱地往怀里一塞,这才抬起头来。

    顺着脚往上一看,李易顿时惊呆了,怎么刚才问话的这个人一身古装打扮,但又和电视里古装打扮完全不一样。衣服没那么光鲜,完全是像是沙纸那样的粗布制成的,袖口硕大无比,即便是对方现在正抱着拳行礼,但袖角也都快垂到了地面。

    看到这里,李易的眼光又重新回到了地面,发现刚才看到的那只布鞋确实和他以前见到的有些不一样。

    “小兄弟,不要怕,老夫并无恶意。”问话的人知道可能是吓到了对方,连忙露出和蔼的笑容道:“老夫只是路过此地而已,方才听闻小兄弟所哼之曲甚是奇妙,其旋律婉转曲直,浑然一体,所以老夫冒昧相询,还请小兄弟不要见怪!”

    “老夫?听闻?甚是?小兄弟?”坐在地上的李易张大了嘴巴,仰着头,一脸惊恐地看着面相慈爱的古装老人,脑袋里的思绪混乱地快要爆炸了:“什么什么?这都是什么?古代么?拍电影么?老子在做梦么?”

    不可思议之下,李易狠狠地抹了抹脸,又揉了揉眼睛,重新抬头再看,又环顾了一下四周,却发现眼前的景象一点没变。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特别之处,那就是天空要蓝了许多,河里的水要清了许多,空气也新鲜了许多……

    “呵呵!”古装老人觉得李易的动作十分滑稽,笑了笑后,重新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少年,发现对方身上的服饰也确实有点奇怪,更重要的一点,少年的头发竟然是白的,看到这里,老人又施了一礼道:“小兄弟,看你长相清奇,定不是常人。既然小兄弟不愿回答老夫的问题,那老夫也不敢强求,就此别过,望日后还能有机会再闻此妙曲!”

    “此曲名曰、曰……风雨彩虹!”李易虽心中仍然是惊异不已,但见对方也没什么恶意,还是硬着头皮,学着对方的语气回答了一句。不过,在说到具体名字的时候,李易故意歪曲了一下事实,想验证一下对方是不是在和自己开玩笑。

    “风雨彩虹……,风雨彩虹……”老者一边咀嚼着这四个字,一边点头玩味着,过了半晌,突然大笑道:“好好好!此名好极!表意乃天象之道,却隐喻人生易理,即是否极泰来的意思!光只看这曲名,便知作此曲之人,必乃博学之人!”

    “汗……”李易偷偷瞟了一眼老者,却见对方仍然在那里摇头晃脑地韵味着,心中不禁汗颜地想道:“这老头也真能瞎掰,道理是不错,可也没必要扯那么远吧?成龙大哥,您可千万别怪我,我不是故意的,想必你也不会跟我这个讨饭的神棍过不去吧……”

    见到老者还在那里晃荡着半天还不走,李易有些急了,胆子也大了起来,一骨碌般地从地上爬起来道:“天色不晚了,小子我要回家吃饭去了,老人家,您慢慢想吧!”说完这句,李易也不等对方回应,撒起脚丫子就跑,瞬间就跑得没影了。

    老者本来还沉浸在无限的感怀中,条件反射般地应了一句之后,这才回过神来。抬头看了看天,还是大清早的,心中纳闷怎么就“天色不晚了”?,然后又左右看了看,发现刚才那白头小子已经不见,不由得摇头自语道:“今日出门之前卜过一卦,卦象显示老夫会遇上贵人……,嘶……那小兄弟头发是白色的……难道刚才是神仙下凡?神仙哪……”念到这里,老者连忙俯下身去,朝着李易离开的方向三拜九叩之后,才满心欢喜地离去……

    注:为行文通顺和阅读方便,小说里对话中的“你、我、他”等人称代词及相关语法,尽量使用白话,读者不必深究。

    第3章  成汤淫地

    “见鬼了!活见鬼了……”李易不敢回头,低着脑袋拼命地跑着,嘴里一个劲地自我安慰道:“不不不!幻觉!一定是幻觉……,老子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什么没见过,什么没看过……,是人,肯定是人!”

    想到这里,李易心下稍安,脚步也渐渐慢了下来,小心地回头一看,发现那个老者已经不在视线之内,这才停下脚步,双手插腰,弯下身来低头费力地喘着气。

    “咳咳……,还好,还好!”李易干咳了几声,好不容易调整好了呼吸后,这才重新直起身来,重新打量了一下四周之后,突然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里是哪呀?怎么我一点印象都没?”

    李易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除了荒野,还是荒野,别说什么水泥马路或是建筑物,就连电线杆都没见着一根。不过,流浪多年的李易对遇到这种情况,还是很有经验的,附近搜索了一番之后,终于发现了一条离他不远的小土路,连忙顺着路朝东面进发,希望能够找到有人烟的地方。

    一直沿着小路走到中午,李易路上一个人都没见着,也丝毫没发现任何现代化的物体或标志。好容易爬上了一个小土丘,希望能够观察一下远处的情况,却发现四面都是一望无际的原始山林。若不是李易知道自己现在是在河南境内,肯定以为自己到了湖北神龙架自然保护区。

    “哇,好美啊!”一看到四周的自然景色,李易瞬间忘记了自己爬上来的目的。只见整个天地融为一体,天空蔚蓝无比,山上古木连枝,山间绿树成荫,山脚花团锦蔟,蓝的、绿的、红的、黄的交汇成一副美丽的大自然图卷;闭上眼睛,耳朵里听到的是鸟语虫鸣,鼻子里闻到的是花香草芳,身体感受到的是微风轻摇,如同处在世外桃源一般。

    可惜,好景不长,肚子里的抗议声不给面子地响了起来,打破了李易的美梦。徐徐睁开眼睛,李易苦着脸看了看四周,一边摸着自己的肚子,一边四下盼顾叹气道:“宝贝啊,昨天不是喂了你一只火腿面包么,怎么这么快就饿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

    刚叹到这里,李易猛然发现南面的半山腰上似乎有一个白点,聚神一看,竟然是一间茅草屋,只是被周围的树木遮挡了一小半,看得不太真实。而真正让他在意的是,茅屋那边似乎冒着缕缕轻烟,不难猜到,那里必然是有人在生火做饭。这下李易可是大喜不已,再也顾不得欣赏什么景色,连忙冲下了土坡,直奔目的地。

    虽说那座山看上去离李易所在的地方并不远,但直到他翻了三座土丘,走了两个多小时,饿得双腿发软快要站立不稳的时候,才终于来到了茅草屋旁。不过,此时茅屋里的主人似乎不光做好了饭,而且早已吃过,可怜的李易最终还是连饭香都来不及吸上一口。

    可能是听到了屋外的动静,还没等李易上前讨饭,屋里的主人就已经“吱呀”一声推门而出,手中还拿着一柄削尖的木制长矛,迅速指向了李易胸口。

    李易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还没看清楚对方是什么样子,吓得连忙举起双手,用标准的普通话抢道:“我投降!我、我是好人!”

    长矛的主人看清对方后,似乎也是一愣,立即收回了手中的武器,疑惑地看了看李易,似乎根本没听懂李易说的话,而是声如洪钟地喊了几句方言。

    一看对方收起了长矛,被吓得不清的李易,脸上终于有了点血色,这才仔细观察起对方来,不过刚只看了一眼,心中又是一跳:“我靠,古装人!又是古装人!难道老子真活见鬼了?不对、不对……,难道真回到古代了?”

    此时的李易,终于有些确信自己莫名其妙地跑到了一个古代的世界。不说先前遇到的那位老者,就说一路过来看到的景色,完全和他平常所见到的不一样,就算是到了国家自然保护区,也不至于连一根电线杆也见不到。

    再看看眼前这位仁兄,块头蛮大,虎背熊腰,脚上没穿鞋子,打着赤脚,身上穿的是胡乱缠绑起来的动物皮毛,但明显是古装打扮,头上扎着几根彩色的羽毛。最奇怪、最恐怖的是那张脸,竟然像野人一般的图着各种颜色。

    看到这里,李易又被吓住了,不由得连连后退了几步,却被身后的石头给拌了一交,刚想爬起来逃跑,却发现自己的双脚已经不听使唤,根本软得站不起来了。

    “哈哈哈!”野人见对方被自己吓住了,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而且在他的眼里,白色头发,穿着一件肚脐眼部位还拉开了一道口的破毛衣的李易,确实也比较滑稽。刚才若不是李易投降得快,恐怕早就将其当成了什么白猿一类的动物给杀了。

    见对方半天没有回自己的话,“野人”抓了抓脑袋之后,转身回到了屋里,出来的时候,手上已经多了一只香喷喷但毛没刮尽的野兔腿。

    走到李易身边,“野人”将兔子腿扔了过去,李易刚一接住,却听那野人道:“你吃!给!”说完,还指了指李易手中的食物。

    懂得察言观色的李易很快就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心想对方既然好心给自己食物吃,那自然是没什么恶意了。看了看手中的那只兔腿肉,虽然上面隐隐还泛着血丝,毛也没去干净,但流浪多年的李易哪会在乎这些,一点不客气地就开始大口撕咬了起来。对李易来说,以前吃过比这更恶心的东西他都没眨下眼睛,如今算是不错的美味了。

    见李易吃得津津有味,“野人”似乎也十分高兴,没等李易吃完手中的那只,又跑进屋弄了几块鹿肉给了李易,然后蹲在一旁,傻呵呵地看着对方。

    吃着东西的李易,看似狼吞虎咽,但冷不丁地还抬头瞄上对方几眼,一边费力地咀嚼着嘴中的肉渣,心中一边揣测:“嗯嗯,这人会说话,那就不是野人了……,嗯嗯,看样子,似乎是个山中猎人……嗯嗯,当猎人就好好当嘛,搞得跟野战特种兵似的……,嗯嗯,不过样子还蛮拉风的,什么时候也弄点鸡屁股羽毛在头上插插……,嗯嗯,看样子我到奴隶社会了,要不就是封建社会……,嗯嗯,看来老子以前收破烂时,那些废报纸没白看,居然能理论联系实际了……,嗯嗯,管他的呢,只要死不了,到哪都一样……,嗯嗯……”

    刚想到这里,李易的眼睛突然瞪得老大,一只手拼命地抓着自己的脖子,另一只手拍打着自己的胸口,嘴上发出“嘎嘎”的声音,显然是因为吃得太猛,一下被噎住了。

    “野人”一看,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赶紧从屋里舀了一瓢水出来,李易来不及客气,一把抢到手中,“咕噜、咕噜”地喝了几大口水,白眼了翻了几翻,好容易才缓过劲来。

    “谢谢,真是太谢谢你啦!”李易感激地将瓢还给了对方之后,借着以前和生人套感情的经验,想拍拍对方的肩膀,可人家蹲着比他站着还高,肩膀半天没够着,最后只好退求其次,拍了拍对方那结实的手臂道:“我说兄弟,你叫啥名字?”

    “兄弟?”野人似乎有些不太明白李易的话,疑惑了半天后,才像是明白什么似地,指了指自己大声道:“我!郑伦!”

    郑伦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将李易吓了一跳。不是因为他的名字,而是因为他的嗓门太大,又带了重重的鼻音,吐出来的声音简直就像一口大钟在李易耳边敲了一下,震得李易耳朵空鸣了半天才恢复过来。

    “郑伦?”李易一边揉着自己的耳朵,一边暗忖:“这野人的名字好象还蛮现代的,就是说话有点不利索……,难道不是古代?”

    想到这里,已经半饱的李易重新拿起肉巴,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后,将手捂住耳朵又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现在是什么年代?”

    “这里,殷!”郑伦挥起粗壮的手臂在群山间从右到左地扫了一遍后,声如洪钟地用河南口音道:“成汤,帝乙!”

    “这里?淫?”前半句李易根本没听懂对方在说什么,但后面几个字倒是把他吓坏了,不由得猜想道:“什么什么?成汤?第一?什么成汤?什么第一?”

    想了半天也没想通的李易,有点不甘心地又问道:“你说这个地方是‘淫’?现在是成汤第一年?”

    郑伦点了点头,但又摇了摇头,抓了抓脑袋后,似乎也有些着急地重新说道:“这里,殷!成汤,国!帝乙,王!”

    “哦——明白了,明白了!这里是成汤国的淫地,国王的名字叫第一!”李易分析了半天,总算摸到了点门道,但得到结果之后,突然发疯似地大拍双腿,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道:“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算了,哈哈,当我没问好了!哈哈哈……,你、你直接告诉我怎么去最近的城吧,哈哈……,淫地,哈哈……”

    见李易笑得那么开心,郑伦虽然不明所以,但也跟着傻笑了半天,听到对方这么一问,指着李易来时的方向,语言仍然十分生涩地道:“西北,我带你去!”

    第4章  白发少年

    李易根本没想到眼前这位叫郑伦的人竟然这么好心,不光给他吃的喝的,回答他的问题,而且还主动提出带他入城。想想以前在外流浪那么多年,受尽白眼和侮辱,吃不饱,穿不暖,时时看他人眼色,还被人陷害追杀,李易突然觉得眼前这位土著猎人的形象无比高大起来,更是觉得对方可爱至极。

    相比他以前见到的那些穿着时尚的,所谓的现代文明人,郑达这个“野人”显然是丑陋无比,但此时李易却突然醒悟到,世间上真正丑恶的,其实是人的内心。有了这层明悟,李易不再在意对方古怪而又恐怖的装扮,而是从另外一个角度,重新审视了自己对对方的感觉。

    “我叫李易!”李易用袖子胡乱地抹了抹油腻的嘴巴,也不管对方听不听地懂,指着自己介绍道:“我是孤儿,从小没爹没娘,只记得自己有14岁了……,嗯……”简单地介绍了几句之后,李易想了想,又继续道:“我在外面流浪6年,靠讨饭和卖垃圾为生,不小心就流落到这里了……”

    说到这里,李易眼神有些黯淡,但随即又无比锐利了起来:“不过,你可别小看我哦!虽然咱没念过什么书,但字却识了不少,平常拣来的旧书破报纸,我都会读一读的!”

    “你不信?”李易看了看郑伦,发现对方不知道是听不懂还是不相信自己的话,连忙又解释道:“那是因为我记性好啊,字不认得就死记,久而久之就认了不少字啦……,你还不信啊?嘿嘿,那我给你看看这个!”

    李易自顾地从怀里掏出一叠皱皱巴巴的纸,递到郑伦眼前亮了亮,然后道:“怎么样?看到了吧,这上面的字我都看得懂呢!我师父说,现在的国人,很少能读懂这些字了,而且不光读不懂,还将这些国学列为封建迷信……,算了,反正说了你也不懂……,哎哎哎,你干什么!别抢啊!”

    一直在说话的李易根本没有注意到郑伦的眼神,当他手中拿出那些纸张的时候,郑伦就开始两眼放光了。没等李易把话说完,郑伦快速地探出手抓住了那叠纸,似乎对其非常感兴趣。

    这边的李易被郑伦的无礼行为弄得慌了手脚,赶紧死死地抓住纸卷的另一半,丝毫不松手地道:“放!快放!这是我师父给我的,不许抢!”见对方根本不理会自己,李易赶紧又道:“别抢了啊,只要你不抢,我就给你看!”

    这招果然有效,郑伦似乎听懂了李易的话,连忙松开了手。这下质量太小的李易可就惨了,只见他像是在拔河比赛赢掉了对方之后,被惯性向后带了个跟头,直接脚朝上,头朝下,来了个地面倒立翻,接着只听“蓬”地一声,整个人脸朝下,呈“大”字印在了地上。

    “噗、噗噗——啊呸!”过了一会儿,李易好容易才爬了起来,连吐了几口口水之后,顶着个还时不时地向下掉着泥灰的土脸,对郑伦佯怒道:“好哇,没想到你这么坏,抢我的书,还故意害我!”

    “哈哈哈!”郑伦见到李易这副模样,耸了耸肩,双手一摊,那样子似乎是在说自己和这事一点关系都没,完全是李易自己造成的。

    “呵呵呵……”李易见对方的样子十分滑稽,也忍不住傻笑了起来,抖了抖手中的纸片,从中随手抽出一页来,递到郑伦手中道:“喏,给你做个纪念,可别弄坏了哦!”说完,又将剩下的一沓书页小心地塞进了怀中。

    郑伦一愣,颤抖着双手接过那页纸,横竖正反看了半天,突然“砰”地一声跪倒在地,对着李易连连磕了好几个响头,嘴里还不停地唠叨着:“神仙!神仙!”

    “神仙?”李易被郑伦这一举动弄得莫名其妙,回头看了看自己的身后,心想哪有什么神仙,然后又转过头来,不确定地对郑伦道:“你说我是神仙?哈哈……,我是神仙?老大,别和我开玩笑了,快起来吧!”

    “我靠,你怎么还不起来,这演戏没必要演得这么投入吧!”见对方根本不理会自己,还是一个劲地在那里向自己磕头,李易有些抓狂了。流浪那么多年,平常可都是他在大街上向人家磕头讨饭,如今倒是风水轮流转了,居然第一次有人向他下跪磕头,而且磕头的人至少比自己大十几岁。

    这下可弄得李易一时不知所措了,心想别人对自己下跪原来是这种感觉,就像是突然间欠了对方几万块钱似的,感觉真是怪怪的。不过,李易随即又悲哀地想到,以前磕头讨饭的时候,从身边路过的一百个人里能有一个人愿意施舍一毛钱就不错了,简直是人情冷漠,世态炎凉啊。

    “不行,怎么说今天也是第一次有人向我下跪磕头,多少也得给点彩头才是!”由于李易深刻体会过那种下跪磕头的感觉,连忙上下其手地在自己身上捣鼓了起来,可摸了半天,除了手上那只已经停了的机械手表,似乎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看着那只手表,李易有些发呆,那可是自己辛苦从垃圾堆里淘来的,而且是用足足拣了半个月的垃圾换来的钱才将其修好。李易为了保住这只破手表,有一次甚至被外面的流浪汉打了个半死,都没让对方抢走。

    如今却要将这宝贝送人,李易哪里舍得,可自己决定了的事,他从来是说到做到。犹豫了一会儿,李易忽然眼睛一亮,连忙将手表取下,然后将半边表带使劲地一扯。

    只听“啪”地一声,半边表带应声而断,李易顺手将半只手表放进口袋后,又将断掉的那半只表带递到了郑伦的手中,表情有些难堪地道:“这个……,给你!虽然这玩意不值什么钱,但是卖掉修表店里,也能换个几块钱,嗯……,如果这个世界还有修表店的话……”

    本来在一直磕头的郑伦见眼前突然多了一样亮闪闪的东西,不可思议地抬头看了看李易,见这东西似乎是给自己的,连忙将双手在身上搓了搓,一脸神圣地接过表带,然后双手脱举起那在阳光照射下折射出五彩霞光的表带,口中叽里咕噜念了几句听不懂的话,深深地再次向李易磕了一个头。

    “我靠,至于嘛,不就是一条表带嘛!”李易一脸鄙夷地对郑伦摇了摇头道:“我看你比我更有当乞丐的潜质,表情做得这么夸张,我都快被你感动了!”

    “好了好了,快起来吧!我可不想折寿!”李易见对方收了自己的彩头,还跪在那里一动不动,只一个劲地瞧着自己的头顶,心中不禁觉得有些奇怪,不自觉地摸了摸头发后,对郑伦道:“看什么看?难道我头上有虫?哎!你起来啊!对了,快去弄点水让我洗洗!”

    还好,郑伦总算听懂了李易的最后一句话,先是低着头小心地上向后跪走了几步,然后才站起来,半躬着身子朝李易做了一个“请”字动作。

    李易虽觉得有些怪异,但也懒得再想那么多,见对方手臂所引的方向是茅屋门口旁边的一个半人多高的大白陶罐,立即猜到了对方的意思,连忙快步冲了过去。

    “不是吧!”刚到大白陶罐旁边,李易很快就从水中的倒影里看到了自己的头发,这一看不打紧,他发现自己的头发居然全白了。

    “,人家是白毛女,老子是白毛男,命不是一般的苦啊!”其实李易心里并不十分在意自己的头发怎么就变成了白色,但是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也确实让他一下接受不了。回头看了看郑伦,发现对方还是一脸崇敬地盯着自己的头发看,李易很快猜到了对方将自己当成神仙的原因之一。

    “难道这个世界没有纸么?”李易心中还不敢断定自己是否来到了古代又或是什么奇怪的世界,但从种种迹象表明,自己目前肯定还在河南境内。而且加上先前与那位老者的对话,以前眼前的这些生活家具,李易至少可以猜测出这个时代估计很落后,不光物质生活原始,连精神生活也十分匮乏。

    可惜的是,李易虽看过不少报纸,也偷偷瞄过不少电视电影节目,但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他,对历史几乎一无所知。当然,硬要说他知道点什么,恐怕最多也只是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一些被人扔弃的破旧小说里,道听途说过一些历史知识。

    显然,小说毕竟只是小说,里面许多东西都是杜撰而来的,即便是李易真的看过那些小说,也不见得就能了解真正的史实。不过,这些对李易来说都是无所谓的,他的愿望其实很简单——活下去!

    第5章  哼哼哈兮

    第二天一大早,在李易的要求下,郑伦收拾了一沓动物皮毛,带着李易朝所谓的“淫城”出发了。在路上李易才发现,原来“淫城”的方向其实就是他来时的方向。当初因为李易以为那个老者是鬼,所以从反方向逃了去,否则可能早就能到达“淫城”了。

    一路上,虽然两人之间有语言障碍,但在不断地问话中,李易也多多少少了解了一些情况。相比话都说得不太流利的郑伦,先前见到的那位老者显然属于“文化人”,不光说话利索听得懂音律,更有意思的是还能举一反三,扯上一些大道理。

    从这些蛛丝马迹上,李易更加肯定了现在身处的时代有可能是古代,而且文化也十分落后。当然,在没见到城市之前,李易还不敢下最后的结论。

    李易有些害怕,又有些兴奋。害怕的是那种孤独感、寂寞感和神秘感有可能会让他这个混得很差的“现代人”绝望;兴奋的是如果真的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自己或许不必再到处流浪,甚至将来还能够封妻荫子,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

    虽然心中的矛盾让李易有些不知所措,但兴奋最终还是战胜了理智,毕竟身边有一个人已经把他当成了神仙,反正以后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经常饿肚子倒是真的。

    走了一上午,在郑伦的陪伴下,李易又来到了昨天醒来的地方。此时两人肚子都已经有点饿,在李易的提议下,两人原地休整,打算先将午餐问题解决了再说。

    “嗯嗯,这肉太难嚼了!”不愁吃喝的李易,现在对食物的品质已经有了更高的要求,坐在溪边一边吃着郑伦给他那半生不熟的肉块,嘴里一边模糊不清地道:“下次……下次让你见识见识我的手艺……,嘿嘿,我跟你说哦,我最拿手的就是烟熏老鼠肉……,那味道……啧啧……,你吃了就知道了!”

    见郑伦根本没有理会自己,而是自顾地吃着自己手中的肉块,李易顿觉没趣,抬头看了看天,又问道:“郑伦,离‘淫’地还有多远啊?”

    “殷?”郑伦一愣,前后回头看了看四周的环境之后,又看了看天色,回答道:“未时!”说完,又闷着头吃起东西来。

    “未时!?”李易一听这时间名词,手中的肉不自觉地掉到了地上,嘴里喃喃道:“未时……,未时……,没搞错吧,难道真到古代了……,幸好学了点易术,未时不就是下午一点到三点嘛……,现在是午时12点左右……,嗯,最多还有两个小时的路,到时候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念到这里,李易一点食欲都没了,一心只想看看“淫城”到底是怎么样的。看了看掉在地上的肉块,李易觉得不能浪费,重新拣起来之后,走到溪边,打算用清水清洗一下留着以后再吃。

    “咦?”清洗完肉块上的泥土,李易正要转身离开的时候,一道刺眼的白光忽然在眼前扫了过去。李易定睛一看,却发现离自己不远的溪水里,似乎有某种反光物体。李易连忙走上前,这才看清楚溪水的东西竟然是一把砍刀。

    捡起来一观察,李易立即想到了那把刀的来路,肯定是被追杀自己的那帮人扔进圬水井的。想到这里,李易连忙又沿着小溪四处摸索了一番,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留下,可找了半天,再也没其他的发现,只有失望地重新回到了溪岸上。

    此时,郑伦也注意到了李易的奇怪举动,抬眼一看,却发现才一会的工夫,白头“神仙”手中竟然多了一把亮闪闪的“神兵”。这一下,可把郑伦吓得不轻,嘴巴张得老大,口里的肉也“啪”地一声掉了下去,心中更加确信了眼前的白头少年就是神仙转世。

    李易并没有注意郑伦那崇拜的眼神,而是拿着那把砍刀左右翻看着,心里不禁想道:“难怪电视里的黑帮打架老是砍下十几刀都砍不死人,原来这玩意根本没开封,看来这砍刀的威吓作用要比杀人的作用大得多。可惜了,要是开了封,或许还能当菜刀切切肉什么的……”

    想到这里,李易童心未泯,将刚洗干净的肉块重新放到了地上,双手紧握钢制砍刀,举过头顶,学着周杰伦里的歌词,大喝一声“哼哼哈兮!”,一刀狠狠地劈了下去。

    只听“噗”地一声,肉块被砸成了两半碎肉,土路上也被砸出了一道深深痕迹,更是震得地面尘土飞扬,吓得在一旁观看的郑伦向后连退几步,生怕被神兵误伤。

    “一把垃圾刀!”李易对这样的结果很不满意,暗暗骂了一声后,回头看了郑伦一眼,却发现对方惊恐地看着自己手中的那把砍刀,不禁好笑道:“哈哈,瞧把你吓的!刚才我喊的那两嗓子有气势吧!嘿嘿!”

    “哼哼哈兮!”郑伦似乎听懂了李易的话,学着刚才李易喊出的那句歌词,也突然喊了一句。这一嗓子喊下去可不得了,郑伦本来嗓门就大,声如洪钟,再配合这句歌词,喊的要比李易有气势得多,顿时震得一时没防备的李易耳朵“嗡”地一声,又开始空明了起来。

    “我日,你下次喊话之前先跟我打个招呼!”李易有些恼怒地对着郑伦骂了一句,将自己脑袋拍了半天,才好容易恢复过来,见对方根本听不懂“我日”的意思,也懒得再对牛弹琴,毕竟以后还得靠人家吃饭,只有转而道:“好了好了,继续上路,目标——淫城!”说完,煞有其事地将那把砍刀插在了腰上的烂皮带上。

    随着离“淫城”越来越近,李易也越来越确信自己的确是到了一个古代世界。这一路过去,路边经常会看到一些茅草、树干和泥巴搭起来的屋棚,屋棚的四周,明显是经过人工改造过的农田菜地。

    虽然和他印象中的有些不太一样,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但菜地里拉着犁的农夫却不可能做假。这些农夫的相貌和现代人差不多,但身上的穿着却是古代得不能再古代,破破烂烂的衣服甚至可以说是无比简陋,连他这个现代叫花子的穿着都比不上。

    “这些是什么人?”李易打量着田地里成排的农夫,发现那些人不光是用人力在拉犁,而且个个脸上都似乎有块疤痕,心中不禁觉得十分奇怪,更是有些同情那些辛苦劳作的人,相比之下,他现在要幸福得多。

    “奴隶!”郑伦不屑地瞟了那些耕作的人,简单地回了一句。显然,在郑伦眼里,这些人根本就是最下等的人,就连他这个近似野人的猎户,都打心眼里瞧不起他们。

    “奴隶!?”李易大吃一惊,没想到这些人竟然是奴隶。李易以前拣破烂时拣到过不少小学、初中的历史教科书,书上说这奴隶可以和牲口划等号,甚至还不如一头牛值钱,没想到今天竟然亲眼看到了这一幕。

    “看来老子到奴隶社会了!”李易终于确认了自己所处的世界,心中不禁对自己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产生了巨大的疑惑:“,难道老子已经挂了?投胎转世了?做梦的话,肯定不会这么真实吧……”

    “算了,管他的!我现在不是活得好好得嘛!只要饿不死,到哪都一样!”既然想不通,李易干脆懒得再想,而是转而推测起现在到底是什么时代来:“奴隶社会……,奴隶社会……,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朝……完了,记不起来了,反正肯定是隋朝之前……”

    李易从小就没读过书,虽然在拣破烂时偶尔看了几本历史书,但那毕竟不能当饭吃,所以也就没怎么注意,只知道中国大致有哪几个朝代。可这些朝代哪些是奴隶社会,哪些进入了封建社会,李易根本就不知道,更不提这些朝代的具体情况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李易虽然没读过书,但却天生聪明,记忆力也比一般的人强。只看他光靠死记硬背识了不少字,就能说明这一点。所以,李易将前后掌握的一些信息相互联系起来分析之后,心中似乎抓住了某一关键点,只是因为自身知识实在有限,呼之欲出的答案就是找不出来。

    “奴隶社会……,淫……,第一……,成汤……”此时的李易已经对周围的事物不再感兴趣了,而是努力寻找着答案,当念到“成汤”的时候,心中的某根神经忽然跳动了一下:“成汤……,成汤……,怎么越听越觉得熟悉呢?成汤……”

    又念了几遍,李易心脏猛然一跳,而且速度一下就加快了许多,忍不住怪叫了一声道:“啊!不是吧!《封神榜》里的‘成汤江山’啊!难道老子到了商朝?……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念到这里,李易猛然转身,一把抓住郑伦的裤腰带,急切地问道:“郑伦,这里是不是商国?你说的‘第一’,是不是商王?你说的‘淫’,是不是商国的都城?”显然,李易根本不知道“盘庚迁殷”这个典故,也不知道“帝乙”就是纣王他老爹,但只知道一个“商”字,便已经足够……

    第6章  老子李耳

    郑伦被李易的举动吓了一大跳,听到对方的问话后,神色十分慌张地抓住自己的裤腰带,连连点头回答道:“商,帝乙王!”

    “商朝!果真是商朝!”得到了确切答案的李易不由自主地退了几步,虽然他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但还是一下子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双腿根本无法控制地发了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嘴里喃喃地念道:“死了!死定了!这个时代的人不是神仙就是妖怪,老子学了点算命,最多就是个半仙……,半仙遇上神仙妖怪……”

    想到这里,李易不禁浑身打了个寒战,一想到日后天天要和妖魔鬼怪打交道,一种虚脱的感觉从他的心底涌上了心头。李易虽识字,但没受过什么马克思唯物主义教育,而且学了易术的他,一直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妖魔鬼怪的异类。

    最关键的问题是,他以前拣破烂时曾经拣到过一本被人撕掉不少页的《封神榜》白话文小说,但这并不影响他的阅读兴趣,不光看了,而且还看过好几遍。如今自己突然跑到了这个时代来了,李易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个时代恐怕要比之前的时代更恐怖,因为变态的人太多,又战火不断,自己的生存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不过,李易随即又想到,实际的情况或许不会那么坏。比如说他这头白发,说不准人家也把他当成了神仙,然后这身打扮,也明显比这个时代的人怪异。还有他怀里的纸、腰上的砍刀和裤子里的那只破手表,这些现代物品或许能让自己摇身一变,成为万人景仰的神仙也说不定。

    “不行,不行!那不是找死么!”一向要求很低的李易很快打消了这个计划,虽然这是个机遇,可毕竟自己根本就不是什么神仙,既不会法术,也没什么法宝,到时候遇上了真神仙,那就死定了。虽然心中的某根神经触动了一下,但现在的李易怎么也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去开玩笑。

    搞清楚了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李易忍不住抬头重新打量了一下郑伦,忽然觉得“郑伦”这个名字也似乎有些熟悉,但又想不起来在哪见到过。而郑伦此时也觉得莫名其妙,怎么这个神仙老喜欢坐地上,而且一坐就不起来了,刚才还扯自己裤腰带,现在却看着自己发呆。

    “郑伦!”两人正怀着各自心思地对视着,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量丝毫不比郑伦小的喊声,把坐在地上的李易吓得屁股腾空一弹。

    李易有些恼怒地侧脸一看,却发现迎面走来一个和郑伦打扮差不多的人。李易很快判断出对方估计也是个猎户,而且和郑伦的关系似乎不错。只不过,让李易有点想不通的是,话都说不清楚的郑伦,居然也能有认识的人。

    “哈哈,陈奇!”郑伦看清楚来人后快步迎了上去,两人揽起粗壮的胳膊拥抱了一下,十分亲热。分开之后,郑伦将陈奇拉到李易身边,指着介绍道:“李易,神仙!”说完,又从怀中掏出那半截表链子在陈奇面前晃悠了半天,显然是想证明自己的话。

    “神仙?是真的?”陈奇的表达能力似乎比郑伦强上那么一点,先是一愣,看了看坐在地上的白头神仙,又看了看郑伦手中的那条银光闪闪的链子,忍不住抬起手来想抓来看看。

    郑伦反应很快,连忙将表链子一收,一脸得意地对陈奇笑了笑,又道:“这,宝贝!不给!”

    陈奇心里十分妒忌,但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装作没事般地对郑伦道:“不给算了!他是神仙?我才不信!”

    郑伦刚想解释什么,陈奇不给他机会,转移话题问道:“郑伦,你今日带他入城吗?不如一起进城,怎么样?”说完,看了看坐在地上正眉头紧锁的李易。

    “好!一起!”郑伦显然没有陈奇心眼多,见对方这么说,立即就忘记了刚才的事,答应了一声后,恭敬地对李易道:“神仙,我们入城!”

    说完之后,郑伦却发现李易还在发呆,心中虽有些奇怪,但也想不明白对方到底是在干什么。郑伦歪着脑袋想了一会,突然眼睛一亮,蹲下身去,对着李易突然大吼了一声:“哼哼哈兮!”

    “妈呀!你要死啊!”一直在想着心思的李易被这么平地一声吼震得全身一抖,耳朵第三次空鸣了,顿时气得跳将起来对郑伦大骂道:“你想吓死老子啊!再震几次,老子的耳朵就聋拉!”

    “李易?老子?耳朵?”郑伦和陈奇一脸奇怪的样子相互望了望,都被李易话里的几个人称代词弄得有些糊涂了,最终还是陈奇站出来疑惑地问道:“你叫李易,还是叫老子?”

    李易一听这话,顿时有些哭笑不得,正要解释,陈奇却又自作聪明地叽里咕噜补充了几句,话里大致的意思是:“或者……,你叫李子?……李耳?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老子、老子叫……”听到后面这句,李易有一种想喷血的冲动,哪还解释得清楚,心中更是有一种诚惶诚恐的感觉:“李耳、老子?那可是中国道家创始人,是孔子的师父啊!竟然把我这个没读过书的人当成圣人的师父……,不过……,貌似现在老子和孔子都没出生吧……”

    想到这里,李易猛的一惊,一个大胆的想法从心底冒了出来,但随即又被常年卑微生活所产生的自卑感瞬间压了下去。调整了一下情绪,李易的思想又重新回到了最初思考的问题,这个郑伦的名字,实在是有点熟悉的感觉。

    见李易又开始发起了呆,陈奇摇了摇头,可能是觉得眼前这个人哪里是什么神仙,明明是个痴呆傻子,所以干脆懒得再理会对方,而是有些疑惑地向郑伦问道:“刚才,那个哼哼哈兮是什么意思?”

    郑伦正要解释,身下的李易却突然怪叫了一声,表情怪异地盯着郑伦和陈奇两人,谁也不知道他刚才到底在想些什么。但很快的,李易似乎又恢复了正常,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然后朝郑伦和陈奇打了个手势,带头向淫城的方向信步走去。

    见李易刚才还一惊一乍的,现在却又表现正常了,郑伦和陈奇不解地对视了一眼,赶紧跟了上去。

    接下来的一路上,已经接受了既成现实的李易,饶有兴趣地观察着路上越来越多的行人和周围的环境。而身后的两人,却在那里用十分生涩的语言低声嘀咕着,虽然有些话李易听不太明白,但大致的意思还是能举一反三推测出来,如果翻译过来大致意思是这样的:

    “郑伦,哼哼哈兮是什么意思?”

    “不清楚,不过喊起来很有气势!是神仙教我的,估计是什么口诀咒语!”

    “哦……,你怎么知道他是神仙的?我看不像!”

    “千万别瞎说!我说他是神仙,那就是神仙!你看他头发是白色的,身上穿的是用羊毛丝拧成的小绳子编起来的!而且,我刚才不是给你看了神仙给我的宝贝吗!”

    “哦!我刚才没看清楚……,不过,也说不定不是神仙而是妖怪什么的啊!”

    “你见过妖怪吗?”

    “没有!不过我听村里的祭师说见过!”

    “妖怪吃人吗?”

    “当然吃人!”

    “那就对了,我们现在不是还活着好好的吗,他要是妖怪,我们早被吃了!”

    “唔……,有理,有理……”

    后面的,李易就没怎么仔细听了,反正他也问心无愧,又不是自己故意假装神仙的。而且,现在有人把自己当神仙,起码还能骗点吃喝,以后若是发达了,再报答回去就是。有了这层想法,李易忽然觉得这个世界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危险,或许以后遇上神仙还能拜拜师、学学仙法什么的,到时候可真就发达了。

    “到了!那里!”正陶醉在幻想之中的李易,突然被郑伦一声大喊给弄醒了。抬眼一看,发现地平线上已经出现了一座巨大的石头城,虽然整体上无法和他以前流浪时见到的洛阳城相比,但规模和气势上却丝毫不差……

    第7章  殷都画瓶

    眼前的这个城,李易印象中似乎在哪见过,但肯定不是洛阳古城。想了半天,李易回忆起以前在河南安阳讨饭时的经历,眼前的城池和安阳的古城风格很接近,再想一想,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是殷!不是淫!殷都!果然是商朝的都城!”李易总算搞清楚了是怎么回事,原来郑伦的口音是河南话,“殷”字读成了“淫”字。当然,也可以听成“银”。但不管怎么说,李易一开始根本没办法弄清楚这个“yin”到底怎么读。

    当初李易流浪到河南安阳的时候,当地人几乎人人都以这里是商朝的古代王城而感到自豪。所以李易也在无意中了解了一些情况,否则没念过书的李易,肯定不会这么快就判断出来。如今将前后获得的信息一比较,自己回到商朝的事实已经完全可以确定了。

    “唉……,既来之则安之吧!”李易摇了摇头,正打算招呼身后的郑伦和陈奇入城,却惊然发现自己的身后已经围满了人,个个都以敬畏而又崇拜的目光看着自己,而且郑伦和陈奇还在那里滔滔不绝地操着河南话向大家介绍李易。

    “我靠,难道都把老子当神仙了?这下想不出名都难了!”李易心里有些恐慌,但又有些期待。以前流浪时,老是遭人白眼,如今却被人当成神仙,这种待遇是他想都没想过的。现在这一切来得都是那么突然,让这个生活在现代最底层的少年一下子飘飘然起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嗯嗯,不错不错!好好!”李易白痴般地学着以前电视里看到的首长视察工作时的动作,面带微笑,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负左手而立,徐徐点头,再举右手,缓慢而又有力地朝着后面聚拢而来的人群挥舞着,剩下的,就差那句“同志们辛苦了”没说了。

    李易这一系列的动作表演得是出神入化,投足之间“神”采飞扬,效果是出奇得好。只见后面围着的那群老老少少们,顿时一脸激动而又虔诚地拜倒在地上,双手举天,微闭双眼,头朝上,嘴里念念有词之后,对李易不停地顶礼膜拜。

    李易一看这场面,觉得自己似乎玩得有些太过火了,连忙转过身去,装作没看见似的继续向城门走去。身后的那些百姓,见神仙进城了,呼啦一声全部又都站了起来,赶紧跟了上去。而郑伦和陈奇似乎是把自己当成了李易的亲信,紧紧地跟在了李易的身后。

    走到城门口,守城的士兵也早就看到了刚才那怪异的一幕,见一个穿着怪异的白发少年走来,其腰中还别了一把发光的“神兵”,丝毫不敢怠慢,也学着那些百姓跪下身去也膜拜了起来。此时的李易知道事情闹大了,但又不知道怎么下台,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往城里走。

    刚一进城,问题就来了。李易突然发现,自己并不知道进城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先前之所以来城里,是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可如今早就已经证实了,那接下来再干什么呢?好不容易来到了繁华的城市,总不能现在就回林子里去吧,在城里呆着,李易起码还能觉得不太孤独。

    “郑伦!你过来!”李易想到郑伦出门带了不少动物皮毛,估计是打算拿到城里卖的,连忙没事找事般地将郑伦叫到一边问道:“你是不是要卖掉这些皮毛?不如我帮你卖吧!”

    “好!集市在那边!”郑伦没想到神仙竟然主动帮自己卖东西,一脸感激地回了一句,连忙领着李易朝城北市集赶去。至于其他人,谁都不知道李易到底想干什么,仍然远远地吊在后面,想看看这神仙到底有什么本事。

    这集市,说白了就像个大型的菜市场,根本无法和现代的批发市场相比。但麻雀虽小,也五脏具全,在这里几乎什么东西都有卖的,只要是这个时代有的东西,在这里肯定能找得到。

    李易并不打算急于将手头上的动物皮毛出手,而是带着身后那大帮子规模还在不断增加的膜拜团,在交易市场里到处晃悠。只见李易时不时地这里问问,那里看看,偶尔还拿起商品掂量掂量——这哪里是在买东西,简直像是一个古董商在淘金。

    “古董啊!这可都是古董啊!要是能带到我那个时代去,那我就不用到处讨饭了!”李易一边看着,一边砸巴着嘴巴,偶尔而嘀咕几句:“我靠,这个碗有个性……,咦……,那玩意没见过……,啧啧……,有意思,有意思……”

    不过,晃了一圈之后,李易忽然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在古代,回去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怎么可能把这些价值连成古董带回去?一想到这一层,李易顿觉没趣,刚才还兴致勃勃的眼神一下就变得挑剔起来。

    “唉,这个彩陶也太畸形了吧!”李易一边摆弄着一个相比其他陶罐来说已经是制作最精良的彩色陶罐,一边撇了撇嘴对身边的郑伦和陈奇道:“你们看看,这颜色,太他妈恶心了!还有,你看这罐口,根本就不圆!诺诺,这里还有两个小缺口……,唉……,简直是、简直是……,拿来给我当粪缸,我都嫌弃!”

    这话一说出来,顿时惹得全场议论纷纷,郑伦和陈奇一脸惊讶地对视了一眼,似乎是觉得李易这牛吹得太大了。他们虽然很少进城,但起码的市价还是知道的,就说李易手中的这个“粪缸”,就算将他们两人今天带出来的几十张动物皮毛拿出来换,都不一定能换得到。显然,在他们看来,这玩意是有钱人用的,而李易却对其不屑一故,实在是让人怀疑。

    郑伦和陈奇还算好的,只是心中怀疑,可卖淘罐的那个伙计立刻就不高兴了。刚才李易的那番话,他多少也听懂了一些,但就算是神仙,也不能这么瞧不起自己的劳动成果吧?

    所以,没等李易继续嚣张下去,陶罐的主人立刻不满地反驳道:“人人都说你是神仙,我看不一定!你说我这陶罐差,你怎么不看看其他人卖的那些,哪个比我做的好!”

    “切!”李易见对方还敢跟自己顶撞,顿时觉得自己这个神仙掉了面子,一脸鄙夷地道:“和他们的陶罐比起来,你做的这个确实还不错!但问题是,在我眼里,你们做的东西都不怎么样!”

    “你!你敢说我做的不好!?连王宫的陶罐都是从我这里买的!”陶罐的主人显然动了真怒,大声道:“你要有本事,那你变一个出来给大伙看看!只要你能做出来,那我就承认你是神仙!”

    “唉……”李易看白痴样的看着对方,深深地叹了口气后,才慢悠悠地道:“愚昧啊!层次问题!层次问题啊!这样吧,现在做陶罐也不方便,我随便给你画一个造型,你看看怎么样?”

    “好!”陶罐的主人想了想后,一口答应下来。

    “嘿嘿!”李易心中暗笑不已。要说变陶罐,他怎么可能有那本事,但随手画个造型别致的陶罐,那就太容易了。怎么说李易也在外面流浪了那么多年,就算没注意,也对造型各异的坛坛罐罐有点印象吧。

    说干便干,李易狠狠地将手中的那个陶罐往地上一扔,“砰”一声就已经碎成了无数片。陶罐的主人一惊,正要找李易算帐,却见李易蹲下身,随手操起一个较尖的碎片,自顾地在地上画了起来。

    见李易已经开始画了,所有人都不自觉地围拢了过来,而陶罐的主人也只好等李易画完再说,反正这么多人在这里,到时候也不怕他跑了。

    很快,只几笔下去,一个造型优美,十分有韵律感的花瓶样式便呈现在大家面前。其实这个造型就是李易无意中在商店橱窗里见过的一种清代花瓶样式,虽然和陶罐搭不上边,但好歹也是个经典造型。

    所有人都被这样新颖别致的造型给惊呆了,在这个时代,还真没人能想出这么复杂,但又这么有韵味的造型。

    将整个花瓶画完之后,李易不顾所有人惊异的眼神,眯着两眼看了看整体效果后,又歪着脑袋想了想,随即又在瓶身上加了几夺花瓣图案。接着,又在瓶口两边各加了一个雅致的提手,底部加了一圈底座,这才算是正式完成了这次“创作”。

    “啧啧,没想到我还有点艺术天分!”画完之后,李易自恋地感叹了一番,却发现四周鸦雀无声,全场人都呆呆地盯着地上那个花瓶线条。

    “难道这些人的审美观有问题?”李易正纳闷着,却听到身后突然有人大声笑道:“好好好,此图真乃神造之笔!据传有神仙下凡入我殷都,果不虚也!本王已在府内设宴,为神仙接风,还请神仙千万不要推辞!”

    第8章  太白金星

    “本王?”李易回头一看,发现身后围观的那些老百姓都已经自动让开了一条通道,通道中间站着一个身着华服的年轻人正微笑着对自己行礼。

    李易上下仔细一打量,很快判断出对方一定是王公贵族,威武的气势和独特的气质毫不掩饰地从身上发出,让人不敢正视。

    没见过大场面的李易,心中一下就忐忑不安起来。虽然他不知道这个时代的王是什么概念,但猜想对方至少是诸侯级别的,如果按照现代的标准来看,当的官起码要比省长大。可别说什么省长级别的,就是连居委会的妇联主任,李易都没见过,如今一下冒出这么个大人物,年少的李易惊得半天不知道该怎么办。

    “大胆!”见李易只一个劲地盯着自己的王猛瞧又不答话,贵族旁边的一个随从突然站出来指着李易怒喝道:“三殿下诚心邀请你去府上做客,为何话也不回一句!就算你是真的神仙,也不应如此无礼!”

    被这一声冷喝,李易先是一惊,心想这下要玩完了,还没说话就得罪了大人物,但转念一想,还不如将计就计,先骗住对方,然后再想办法脱身。

    “哼!”想到这里,李易随即又冷哼一声,壮着胆子瞪着那名随从,语气十分老成地道:“你又是何人?三殿下与老夫说话,什么时候轮到一个小小的随从插嘴了?既然三殿下并无诚意,那本仙告辞了!”说罢,李易转身便走,若不是周围还有很多人盯着自己,估计李易早就撒开脚丫子狂奔了。

    “哈哈哈,黄口小儿,连本侯都不认得,还自称是神仙!”那名随从见李易转身离开,心中更加对这个神仙的真假产生了怀疑,大笑了几声后,大声喝道:“我乃武成侯黄飞虎是也!今日便要戳穿你这小儿的把戏!”话音未落,黄飞虎就已经举枪刺向了李易。

    只想早点离开的李易刚听到黄飞虎的第一句话后就心知不妙,暗骂那个三殿下太不厚道,身边随便站出一人就是个侯爷,更是惊讶古代人这么早就学会了装逼。但还来得及多想,接下来的那句话顿时将李易吓得屁滚尿流,因为李易对黄飞虎这个名字简直太熟悉了,这不就是封神榜里的武成王么!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一个火花之间的事情,惊慌之下,李易赶紧转身想解释一下,可只来得及转了个半身,人就已经被黄飞虎手中的长枪戳飞了老远。只见李易的整个身体在这必杀一枪之下横飞了数米远,然后“蓬”地一声,重重地砸到了陶罐堆里,震得那些陶罐飞的飞,碎的碎。

    见自己这一枪竟然没有把李易戳个对穿,黄飞虎也是一楞,但让他更为惊讶的是,手中那支长枪的枪头在刺到对方身上时也同时被震飞,然后惊险地从那个卖陶罐的生意人头顶飞了过去,“当”地一声插进了对方身后的那根木头柱子里。

    此时全场百姓一片哗然,谁也没想到武成侯竟然这么大胆敢杀死神仙。那个被称作是三殿下的人,见神仙死了,表情却是很平静。一些脑袋稍微灵光一点的人,很快就想到这一切可能就是他导演的一出戏。

    “你!杀我兄弟!”见李易竟然被黄飞虎杀了,郑伦先是蒙了一会,然后突然像一个发狂的狮子般,随手从地上抓起了一个巨大的陶罐,“嘿哟”一声举起就要砸向黄飞虎。

    一旁的陈奇见自己的好朋友竟然不要命了,连忙挡在了郑伦的前面,双手撑住对方快要脱手的陶罐,焦急地劝解道:“不可!不可!你不要命了!快放下!”

    此时的郑伦哪里还听得进去,浑身一甩,摆脱了陈奇的纠缠,使出吃奶的劲将陶罐朝黄飞虎砸了过去。可人算不如天算,由于陈奇的干扰,巨大的陶罐甩出的方向也偏了不少,正巧砸向了那位三殿下。

    “砰”地一声,众人还没来得及惊呼,在所有人都以为三殿下死定了的时候,对方却十分轻松地将飞过来的陶罐单手接住了,然后又在众人不可思议的眼光下,慢悠悠地摆放在了地上。从这一前一后的对比来看,这位三殿下的力量显然要比郑伦变态得多。

    “大胆刁民!竟敢刺杀寿王!”黄飞虎也是被郑伦的举动吓得不清,想到自己没有尽到保驾责任,顿时恼羞成怒地举着已经没有枪头的青铜棍刺向郑伦。

    郑伦只是一个猎户,除了力气大嗓门大之外,哪会什么武艺,见对方袭来,忙不拾地边退边躲,可只退了几步,却被身后一个木桩柱挡住了去路。而此时黄飞虎手中的长枪已经杀到,本以为必死无疑的郑伦,在一刹那间眼前突然一道亮光闪过,接着又是一声金鸣,那杆本来将要刺入自己身体的青铜枪却凭空断了一截,掉在了地上。

    “神仙哪!”没等郑伦明白回来是怎么一回事,除了他和那位寿王以及黄飞虎之外,全场百姓全部都跪倒在了地上膜拜起来。因为这些旁观的人看得很清楚,本来被一枪捅“死”的神仙居然又活了,而且起来的时候手里还多了一把亮闪闪的神兵,刚才段掉的那截枪杆就是神仙的杰作。

    “命苦啊!每次都这么倒霉,每次又都死不了!”李易一手拿着那把砍刀挡在郑伦身前,一手摸着自己生疼的腰部,心中十分不爽,他本以为回到了古代后命运会有所改变,可没想到还是又烂又硬的命。

    其实刚才黄飞虎的那一枪差点要了他的小命,可偏偏黄飞虎想玩组合技,打算先来个穿刺,然后再来个挑飞,所以,黄飞虎那一枪是专找李易的后腰部位去的。不巧的是,李易那个时候身子只转了一半,别在腰上的砍刀正好挡住了枪头,如果当时李易的身体少转或多转一点,肯定就被挑飞了。

    而且,这个时代的武器,大多是木制的,一般也就是顶端弄点青铜器,至于铁器,根本就没发明炼铁技术。而黄飞虎武艺高超,力量大,身份也显赫,所以他所使用的长枪全部是用青铜打造。

    这样又硬又脆的金属和现代的不锈钢比起来,质地不知道要差多少,所以李易拿着没开锋的砍刀对付青铜枪,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削铁如泥”。如果黄飞虎用的只是一般的木杆长枪,恐怕李易也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了。

    见李易不仅又活了,而且手中还多了一把神兵,黄飞虎和寿王不敢相信地对视了一眼。显然,两人这个时候没再怀疑李易神仙的身份,而是考虑这个台阶如何下,得罪了神仙,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光凭对方手中那把无坚不摧的神兵,就足以让他们忌惮了。

    “原来是个小妖怪!休得猖狂!”接到了寿王一个眼神后,黄飞虎会意,集中生智想出了一个办法,先是给李易扣了一顶大帽子,然后举起手中已经只剩下半截的枪杆作势要打。

    而这个时候,寿王立即站了出来黑着个脸阻止道:“放肆!武成侯,你还觉得闹得不够么!还不快快跪下向先生赔礼!否则本王也难保你命!”

    “咣当”一声,没等李易反应过来,黄飞虎就已经扔掉了手中的枪杆,一脸不甘心地朝李易跪了下去,磕完三个响头后,才直起上半身大大咧咧地道:“飞虎卤莽,还请神仙莫要见怪!”说完,又将整个身体匍匐下去,似乎只等听候发落了。

    虽然李易早熟,但毕竟没有什么社会经验,这两人演的戏自然是没看出来。既然对方已经将自己当成了神仙,李易高兴还来不及,哪还顾得上追究,更何况即便是他想报仇,现在也没那个本事。

    放下心来的李易看了看身后的郑伦,见对方正欣喜地看着自己,李易表赏般地点了点头后,才转身道:“三殿下,这位是我的朋友,刚才虽有犯上之过,但……”

    “先生请放心!此人既是您的朋友,本王自然不会追究先前之事!”寿王没等李易把话说完,立即应承了一句,随后对李易微微施了一礼,表情十分恭谨地问道:“请问先生来自何处洞府?仙班又居何高位?”

    听到对方这么一问,李易顿时头就大了,他本来就是个假神仙,哪里有什么“仙班”?至于从哪里来……,难道说是从未来世界来?如果不回答这个问题,恐怕对方又得怀疑自己的身份,到时候可不一定就有先前的好运了。

    情急之下,李易不自觉地抓了抓自己的脑袋,刚抓了两下,眼睛忽然一亮,一脸高深莫测地回道:“吾乃太白金星……”

    第9章  羊入虎口

    “吾乃太白金星座下白发童子李易是也!”李易自信满满地摇头晃脑道:“因师父前日夜观星象,发现殷都上空有一股凶气涌动,久而不散,特派我前来相助!”

    “先生原来是太白座下童子下凡,失敬失敬!”如果说寿王先前还只是怀疑,那么听完李易胡话之后,对李易的身份,他已经十分相信了七、八分,至少李易那头白发是不可能做假的。

    有了这层想法,寿王的语气也恭敬了许多:“先生果乃神人,我父王近日身染重疾,卧病在榻,一直不见好转。先生到此必是为救我父,刚才险些伤了先生,小王实在惶恐!”

    “不会这么巧吧?”李易一愣,没想到自己胡诌的几句话竟然还真的应验了,可他哪里会治什么病,万一被抓去给他老爸看病的话,那就死定了。

    想到这里,李易继续胡诌道:“刚才只是个误会,本仙自然不会放在心上。至于你父之疾,本仙已经施过法术,只要好生调理,勿近酒色财气,三个月内便可完全康复。”说到这里,李易装模作样地看了看天色,然后又道:“时候不早了,本仙职责已尽,告辞告辞!”说罢,拉着郑伦就要离开。

    “先生留步!”寿王哪会让李易这么轻易地就溜走,递了个眼神给黄飞虎后,赶紧追上前道:“先生要走,莫不是看不起小王?既然时候不早了,先生不如就在本王府上多住几日再走。本王还想向先生请教神仙之学,请先生一定成全!”

    刚走了两步的李易心中暗暗叫苦不已:“多呆几日?万一明天你老爸挂了,那还不得把我生吞活剥了?还向我请教神仙之学?老子要是懂仙术,还会被你的随从一枪捅飞么?”

    心里虽是这么想,可李易不得不停住脚步,转身应付道:“三殿下客气了,本人只是太白金星座下一名普通童子,哪会懂得神仙之术?还请……”

    “哎!”寿王一脸不相信地样子摆了摆手打断道:“先生过谦了!先生的本事,那可是有目共睹!试想当今天下,又有谁能与先生您相比?神仙之术,乃神仙所学,本王也不敢强求先生教我。不如退求其次,请先生点拨一些占卜之术,本王愿足矣!”

    “呔!还请先生成全!”

    李易刚想继续推辞,一声暴喝将他的话又逼回到了肚子里。

    说话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已经有些恼怒的黄飞虎。对寿王忠心耿耿的黄飞虎可不管李易到底是不是神仙,见李易这么不给寿王面子,黄飞虎哪还沉得住气,大大咧咧地就来了这么一句。表面上看,这话是在恳求,可实际上,还不如说是恐吓和威胁。

    还心有余悸的李易自然不敢怠慢黄飞虎,被他这么一吓,态度很快180度大转弯,连忙打了个哈哈道:“啊哈哈!好说好说!神仙之术,本童子不懂,若是占卜之术,倒也有些心得!既然三殿下有心求教,那本童子只好多留几日。”

    表完态后,李易无奈地暗自苦笑了几声,他现在已经是赶鸭子上架,身不由主了。他只希望,老天爷能让那个什么寿王的老爸能够多活几天,自己能找机会逃出这个要命的地方,否则的话,自己的小命就得交代在这里了。

    见李易已经答应留住几日,寿王显得十分高兴,连忙招呼了手下仆役将李易迎上了自己乘坐的轿子。这轿子,其实只是两根竹筒上固定了一块不甚规则的木版,上面勉强能坐一人,就连最基本的防护栏都没有。可想而知,这个时代的生产力是多么地落后。

    李易显然是对这种近似于玩杂技的轿子很不放心,但看到寿王居然亲自抗起轿子的一端,以表示对自己的礼遇之后,本想拒绝的李易只好硬着头皮坐了上去。也正是如此,李易第一次体验了前世根本就没机会体验过的蹦床游戏。

    李易的事迹很快被城里的老百姓传开,再加上寿王一路上亲自给李易抬轿,惹得街道两旁堆满了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希望能够亲眼见到活神仙一面顺便沾点仙气。这个时代的民风,没有人不信神,无论出门干什么事,事先都要占卜一下吉凶,所以李易的到来绝对可以算得上是一件非常轰动的大事。

    从李易的角度来看,看过小说的他本以为这个时代神仙很多,所以并不觉得自己的出现会产生多么大的效果。可如今只要眼睛能看到的地方,没有人不跪倒在地上对他膜拜,这样的情形让他觉得实在是太荒诞了,心中更是对未来产生了一种未知的恐惧和兴奋。

    当看到让自己害怕的黄飞虎骑着一头大牛在前方引路时,李易心念一转,忽然想到,这个时代或许根本就没什么神仙。根据对封神演义的印象,这个黄飞虎也应该是神仙,至少姜子牙封神时,黄飞虎被封成了五岳之首,具体是什么神,李易也记不清了。

    很明显,李易现在见到的这个黄飞虎只是个凡人,无非就是力气大点,会点武艺而已。难道这个黄飞虎不是那个黄飞虎?李易心中很快排除了这个假设。两人同样都用的是枪,同样都将牛当坐骑,而且自称是武成侯,那以后很有可能成为武成王。

    “不是吧!”想到这里,李易猛地一惊,回头看了看身后正给他抬轿的寿王,心中害怕地想道:“如果这个黄飞虎真的就是武成王,那、那……那这个三殿下的老爸会不会是纣王?”

    “炮烙之刑!”李易脑海里瞬间就闪出了这个有名的酷刑,吓得他一屁股没坐稳,差点从木版上掉下去。幸好一旁的郑伦眼明手快,一把托住了李易,而周围的百姓都低头膜拜着,没有人注意到他们膜拜的神仙差点就出丑了。

    “妈拉个逼的!搞不好要被炮烙了!此时不跑,更待何时!”李易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虽然他觉得死亡是很正常的事,可要是死在炮烙之下,他实在难以接受,因为那样太痛苦了。

    环顾了一下四周,李易觉得不能在耽搁下去,万一进了王府,那就等于自投罗网了。可当他正打算逃跑的时候,却无意一眼瞟到了郑伦身上,发现对方正一脸关心地看着自己,李易的血液瞬间凝固。

    “你个傻大个子,谁叫你跟来的!”愣了半天,李易才暗叹一口气,心中更是暗骂不已,但又无可奈何。李易知道,如果自己就这么跑了,以他的身份或许没有人敢追杀他,但郑伦就不一定了,下场肯定会很惨。

    “郑伦!”李易看了看四周后,小声对郑伦道:“你先回去,过几天我去找你!”

    郑伦愣了愣,认为李易是在赶他走,连忙急道:“郑伦不走!我要跟着神仙!”

    郑伦的大嗓门一喊出来,众人纷纷都疑惑地将目光集中到了李易身上。李易气得想死的念头都有了,只好翻了个白眼,装作没听到似地左顾右盼起来,但心中已经将傻呼呼的郑伦骂了几百遍。

    “罢了罢了!老子的命硬,没那么容易死的!”李易摇了摇头,自我安慰了一句,只好打算走一步看一步。身后抬轿的寿王此时却突然讨好地道:“先生,我看您的这位朋友也有些本事,不如让本王给他在军中安排一个差使如何?”

    李易也不知道寿王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但郑伦却一点不给面子地道:“我要和神仙在一起!陈奇是我兄弟……”

    “都一样!都一样!”寿王不等郑伦把话说完,笑道:“干脆你和陈奇二人都入军当差如何?本王这点权利还是有的!”

    “谢殿下!”一旁的陈奇本来不打算跟来的,可郑伦偏偏还是将他拉了来,如今天上掉了个馅饼,陈奇喜出望外地就地给寿王磕了个响头。

    不过郑伦却还是固执地道:“我要跟着神仙!神仙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寿王一愣,没想到这个猎户还真是牛脾气,但转念一想,这个郑伦倒也聪明,跟着神仙自然是更有前途,所以也就不再强人所难,笑道:“也好。你就挂个护卫的差使,以后跟在先生身边,尽守护之责!”

    李易越听越觉得有些不对劲,听寿王这意思,好象是打算让他长期住在这里了。本来就心慌意乱的李易,这下哪还坐得住,都说伴君如伴虎,更何况家里还有个残暴变态的老爹,日后若是周文王打了过来,兵荒马乱的,他这个假神仙肯定要死于非命了。

    再次动了逃跑念头的李易,还没来得及动作,就听到前方一声吆喝。李易抬眼一看,发现王府已经到了,而且四周围拢来了好几队身穿皮甲的士兵,李易的心一下跌进了谷地,心想,这下可羊入虎口了……<!---文章内容结束--->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网游之金庸群侠传》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网游之金庸群侠传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