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千魂斗 正文 第三百三十二章 天魂大陆(中)

正文 第三百三十二章 天魂大陆(中)

目录:千魂斗| 作者:每天都想睡| 类别:玄幻奇幻

    第三百三十二章天魂大陆中

    低头一看,哇靠,自己的裤子直接成了开裆裤,胯下的那根宝贝此时正露出它狰狞的摸样,摇头晃脑,而且,位置还十分好的对准了克丽丝的红唇。

    这要是有人从后面看林凡的背影,那么一定会发现,一位身着鲜红色长裙的美丽女子,此时正跪坐在地上,为林凡

    “额~”脸上一红,林凡跑得那个迅速啊,几步就闪到大树后,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一套衣服穿上,穿戴整齐之后,才从大树后走出,尴尬的咳嗽一声,抬头看天:“今天的太阳好美啊~”

    “噗嗤~”克丽丝实在忍不住了,笑得前俯后仰,好不容易才止住笑声,这才说道:“人家又不是没看过,你还在那装清纯?”

    尴尬啊,林凡真很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自己的女人都不介意,自己还搞得跟什么一样,丢人啊,真是丢到家了。

    克丽丝掩嘴轻笑:“好了,好了,我们吸血鬼不怎么喜欢太阳,我还是待在你身体里好了,你还是先弄清楚我们在什么地方吧”说完这些,克丽丝就化作红色能量钻入了林凡的身体当中。

    呼~林凡重重的呼了口气,克丽丝的话,他还是很赞同的虽然知道这里是天魂大陆了,可对于这里的环境他自己可是一点不了解。

    盘膝而坐,林凡首先开始感应一下天地间的魔魂能量之前还没擦觉,静下心来一感受,林凡立刻就震惊了。

    首先是引力,器魂大陆的引力和地球没有多大区别,但在这里就有所不同了,引力足足大了3倍还多,在器魂大陆上,林凡能够轻松的举起上百斤的重物,但在这里,他就只能举起几十斤的重物了,当然了,这是不使用魔魂能量,光是使用的情况下。

    再就是天地间的魔魂能量,这里的魔魂能量要比器魂大陆浓郁3倍以上,但是,这里的魔魂能量又比较奇怪,不管是调动这些能量,还是吸收,都要比器魂大陆难得多。

    至于空气中的氧气,湿度,等等就都和器魂大陆差不多了睁开双眼,林凡喃喃自语:“之前我好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那时,我本能的使用了一下飞行能力,怎么飞不起来了呢?”

    “不管了,再试试看”林凡有些纳闷,就开始催动体内的魔魂能量,随后,静静的调动身旁风属性能量,可是,无论他怎么调动那些能量,他的身形就是不可能拔高,也不能像以前一样自由飞行了。

    散去聚集的魔魂能量,林凡一脸郁闷:“靠,这下惨了,天魂大陆竟然连飞都不行这里到处都是树木,太阳还是在最高空,现在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神王你个老混蛋,要不要这样玩我啊,啊~~~”

    神界神王的宫殿中。

    神王一脸郁闷的坐在皇座上,此时,大殿正中,一颗透明的水晶球上正有着林凡的影子而武器大神则是十分艰难的憋着笑。

    “笑,笑,笑个屁啊再笑,小心我x你菊花”神王脸色一板,对着武器大神就是一顿咆哮。

    “哈哈哈哈”武器大神是真的憋不住了,就这么一会的时间,林凡那小子说x神王的菊花就不下3次,你说,这怎能不让他好笑?

    一转头,武器大神就看到,神王满面寒霜,武器大神只感觉自己的菊花一紧,拔腿就跑:“神王,我想起来了,我还有事,您自己慢慢看”

    神王的宫殿中陡然响起了神王的暴怒之声:“从现在开始,任何人,只要x了武器大神的菊花,我就满足他任何条件”神王的声音足足飘荡了十里,神界中的众神没有人听不到的。

    神界热闹了,满世界的寻找武器大神,神王的一个条件啊,那可是十分诱人的,于是乎,武器大神成了神界的明日之星,从此以后再不敢出现在众神面前。

    天魂大陆,3日后,林凡依旧像只迷路的老鼠在森林中四处乱转,唯一可以辨别的方向是南方,这还是根据太阳的方向辨别出来的,至于有多准就没有人知道了。

    说实话,林凡这样做也是没有办法,在他自己的记忆中,南部一般都是适合树木生长,可以种植粮食的地方,也非常适合人类居住。

    而且,在森林中的3天,林凡也发现,附近的树木和杂草也渐渐变得稀疏起来,不像森林老林那样,杂草遍布难以下脚。

    在森林中行走的时候能看到一些人类的足迹,当见到那些足迹以后,林凡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选择,朝南边走肯定没错

    真不知道该说林凡运气好,还是好运一直在眷顾着他,他选择的南方确实是能够走出森林的可是,他的好运就只能告诉选择方向。

    森林中是很容易迷路的,也许你选择的方向没错,可是,当你天天看着那大小一样的树木,精神就会有所疲劳,到了这个时候,身体会产生一种自我保护意识,跨出的右脚也许会和以前一样,但是,在左脚跨出的时候,步子就会相对的小那么一点。

    如果是在道路上,这么一点小小的失误并没有太多关系,路边好歹有一些参照物,可是,在这森林中,每次迈出的左脚都会小那么一点的话,长此以外,人就会在原地打转,从而迷失方向。

    林凡现在就碰到了这种状况,在一片森林中连续转悠了5天以后,他郁闷了,因为他看到了一颗5天前见到的小树苗。

    这颗小树苗很奇怪,林凡当初之所以会记住它,主要是因为这颗小树苗上生长着一颗红色的,鸡蛋大小的果实,这实在是太奇特了,所以林凡才会记住它。

    行到小树苗前,林凡一脸郁闷的坐了下来,喃喃道:“哎,小兄弟,咱们又见面了你大哥我转悠了5天,结果还是被你抓到了,真不知道该说你实力高强呢,还是该说我倒霉透顶”

    “咕噜,咕噜~”刚刚抱怨完,林凡的肚子就发出了不满,从悬挂在脖子上的空间项链,特拉克之心中拿出干粮和一袋清水,林凡摇头叹息:“八天了,天天吃这些干粮,我都快吃到吐了”

    按理说,在森林里能够吃的东西确实很多,不管是鱼虫鸟兽和那些甘甜的水果都要比手中的干粮好吃才对。

    林凡也不是没有想过抓一只野兽来打打牙祭,可是,这里是在天魂大陆,对这里又不了解,林凡可是清楚的记得,有一次,他轻轻松松的杀死了一只类似狗的犬类动物,高高兴兴的跑到河边,将这只犬类动物薄皮清洗。

    结果怎么着?那只犬类动物的鲜血流淌到杏,河里的大小鱼类竟是全部翻了白肚皮,这一下到把林凡吓得不轻,动物身上还有毒,这是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

    从那以后,他就再没有对那些动物有过歪心思,就算在森林中看到水果,他也不敢去碰,天知道哪些事有毒,哪些是没毒的,为了小命,只好老老实实的啃干粮了。

    一手拿着干粮一手拿着一袋清水,林凡小声的叹口气:“话说,似乎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对了,望梅止渴,干粮啊干粮,你要是一只烤鸭该多好”

    碎碎叨叨的念了几句,林凡闭上双眼,将手中的干粮想成是烤鸭,心里想着,这样吃的话,应该会好一点

    可是,在他闭上眼睛遐想的时候,他身边的那颗小树苗忽然动了动,那颗血红色,鸡蛋大小的果实飘出一些红色的气体,随着空气飘荡到了林凡的干粮中,而且,空气中还出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像是烤鸭的香气。

    林凡的鼻子嗅了嗅,心中一喜:“我x,这望梅止渴原来是可行的,我竟然闻到了烤鸭的香味,不错,不错”

    满意的点了点头,张口就想将手中的干粮送入口中,突然一名女子的惊呼陡然传来:“不要”

    林凡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只觉得眼前一花,一道绿色的身影好比闪电,瞬间冲到自己身前,一把拍飞了手中的干粮和那一带清水。

    “你想死啊,没见过你这么白痴的人,在死亡之触旁边吃东西,你是不是嫌自己命长了”一名女子的声音传来,那声音非常动听,至少林凡是这么认为的,不过,这名女子似乎非常生气,言语充满了责怪。

    终于,终于看到人了林凡那个开心,完全无视了女子的责怪定睛一看,他的身前一米外,首先引入眼帘的就是一对镰刀,没错,就是一对镰刀,这对镰刀很奇怪,看不到刀锋,也看不到刀背,但还是有着镰刀的摸样。

    再就是这名女子的着装,从上到下一身绿色的紧身长袍,下摆的开口处非常高,都到了那名女子的大腿根部,白晃晃的大腿晃得眼睛生疼。

    光是看到这些,就将林凡的勾了上来,他心中非常邪恶的想到:“要是这旗袍的口子再开上一点,那就能看到小裤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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