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玄魂界 正文 六.试练开始

正文 六.试练开始

目录:玄魂界| 作者:| 类别:历史军事

    “这名字能不能改?”于向天有点急了。

    “把你卖了也不值这块水晶的钱!”

    “……”于向天捂脸。

    “好啦,好啦,尾巴又不是很难听,血牙大叔说这个是你自己取的啊……”

    “……”于向天抱头。

    “真是的!你还有完没完了!不就是名字普通了点嘛!干嘛呀!”

    等等,她说普通……?于向天的小耳朵立了起来,忙问道:“很多人都这么叫吗?”

    “尾巴本来就是很普通的名字,狼更是多少人都在用的姓啊,真不知道你那样是什么意思!”

    “……”

    不管青云有没有说谎,至少这些话对于向天来说是个心理安慰。

    其实,“大尾巴·狼”这个名字在草原上,真的不算难听。恩,跟地球上的“赵大柱”差不了多少。

    .

    .

    .

    接下来的两天,于向天干了很多很多活,他几乎把酒馆的清洁工作都包了,这让青云连连拍手说“赚到了”——虽然开始的时候有些笨,但她确实没见过这么能干又任劳任怨的狼族人,这更坚定了她的“于向天是人类帝国那边逃出来的奴隶”这种想法。

    两天下来,于向天从青云那知道了这里很多事情,于是,一条条的信息被他整理出来:

    青云的全名叫做“青云·夜”,另一位小姑娘叫做“蓝天·夜”,她们不是亲姐妹,蓝天是青云的父亲从草原某处捡回来的。

    青云是狼族与狐族的混血儿,还拥有正式的初级法师称号。青云跟他说起这个的时候,还特意展示了一下火焰法术,然后扬起下巴、眯着眼睛看过来,很有示威的味道。

    青云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她们姐妹和父亲一起经营着这家酒馆。酒馆里还雇了一位胖厨师,是个大婶,不过菜的味道做得确实不错。大婶的丈夫是个冒险者,每年这个时候,都会跟青云的父亲去一趟遗忘之森,大概两个月左右,经常有不菲的收获。

    这里的治安官叫做血牙·夜眼,年轻的时候在战场上带过兵,跟青云的父亲似乎有些交情。六年前因为在战斗中顶撞了上司,被发配到小牛村中养老。很奇怪,他在战场抗命居然没被杀头。

    每年开春的时候,草原上的狼族青年都要聚集到草原西边的许多个小村子中,狼族会抽调一部分没有战斗任务的正规军人指导这些年轻人六个月。然后,合格的一批人会去某处参加一个很危险的“试练”。只有通过了试练的狼族人才会被认可为真正的草原勇士,得到他人的尊重和对应的权利。

    每年的这个时候,由于族人大量聚集,所以族中便不再接待其他种族的冒险者。只有少数的外族人能得到狼族的允许进入遗忘之森,这种情况会从二月持续到六月。

    草原上的金属制品是非常珍贵的,新发现的矿脉常常引起草原上的战争。

    猎杀凶猛的野兽或魔兽是草原上勇士的象征。猎物的皮毛、牙齿、爪子、骨头……都会被制成各种用品体现在族人的装束或装饰上,连同身上的金属制品一起成为狼族之中个人地位和实力的象征。

    酒馆里平时会有很多其他种族的冒险者,可是每年的这个时候,位置基本都会被族中的贵族子弟占领。想进酒馆喝酒,就要拥有被他们承认的实力或身份。所以那天于向天被戏弄,实在是很正常的。那些贵族们会把像他这样的家伙剥得精光,然后狠揍一顿丢出酒馆。当然,打起来的时候,弄坏桌椅或是餐具,甚至是门,或是墙壁,也是很正常的。

    治安官一般不会大动干戈的处罚惹事者,因为这群狼崽子每天每时都在打架,就算会分身也管不过来。所以一般只是让那些贵族子赔人家两个钱,然后再臭骂一顿了事。当然,太过格的事,便是贵族也不会做,草原上武力为尊,没通过试练的小家伙,如果因为不守规矩被治安官收拾,只要还有命在,家族里也不会说什么。

    那天的“铁背”来至一个叫做“狼牙”的中等部落,是部落之中某个实权人物很多儿子中的一个。呵斥众人的白衣女子来自草原北边的清风岭,清风岭不但有高等矿脉,还靠近虎族统治的高厄森林,离狮族统治的乌达亚大草原也不是很远。能在那里扎根,本身就表明了其家族强大的势力。那华服青年来历更加了得,据说是西鲁克大草原的实际统治者——血月家族中某位大人的直系后裔。

    罗金帝国由人族建立,位置在西鲁克大草原的东边,两地被一条常年奔腾不息的大江隔开。但尽管如此,罗金帝国仍然经常派遣小股部队入侵草原东方边境,掳掠草原上的幼小族人进行奴隶交易。被掳走的族人身上会被烙上耻辱的奴役印记,就算某一天回到了草原,也很难被同族认可。

    …………

    后来,于向天又别有用心的问了一些奇怪的问题。

    “游戏?等级……属性栏……那是什么?中文……提示音……创世之神?创世之神我知道,这个故事有好几种版本,各族都不太一样哦,你要听哪种?”青云这样回答他。

    .

    .

    .

    试练开始的那天终于到来了。狼骑兵大队在晨光的照耀下出现在村口,小牛村的试练导师们到了。

    村子附近的一个个小帐篷都收了起来,上百位族人聚集到村前,治安官和书记官都迎了出来,并且在村口吹响了集合的号角。

    酒馆里,于向天正在擦着最后两张桌子。青云抱着胳膊站在一边,蓝天则站在青云身后,一只手还捉着青云的衣角。

    “怎么?你还真想去啊?”青云鼓着嘴说。

    “我当然要去!”

    “你这样的家伙去试练,那不是找死吗?”

    “不是还有六个月吗?”

    “哈?六个月?就是给你六年你也没戏!我又没怎么你,大不了让你少干一点啦!……天儿你拽我衣服干什么?”

    “跟干多少没关系,我必须去。”于向天把刚刚擦过的桌子摆好,开始“哗啦啦”的洗起抹布来。“你放心,我会抽空回来帮你的,不会住在训练场。”

    “哼……谁稀罕!少个人吃饭还能省钱呢,你要是走了,就别回来了!”青云从怀里掏出了于向天的名件,使劲扔了过去。“拿着滚蛋吧!”说完便转身跑掉了。

    蓝天站在那里,左右为难的看了看,又对于向天歉意的行了一礼,转身跑去追青云了。

    于向天看看手中的名件,什么都没说,低下头,开始擦最后一张桌子。

    .

    .

    .

    “时——间——到!”治安官站在村口临时搭起的台子上大吼一声,声音传出老远。“所有人拿着你们的名件,一个一个走过来,错过时间的人明年再来!”

    苍狼族的人们一个挨一个的走过去,交出了自己的名件,验证确为本人之后便在试练导师们的要求下组成一个个小队。满二十五人后,就会由一位导师带队,进入训练场。

    治安官眯着眼睛,审视着面前走过的一位位族人。忽然他眼中光芒一闪,他看到了于向天。这位“大尾巴·狼”居然也要参加试练?他不是从人族那边跑过来,一点武技也不会吗?怎么回事?他的名件应该在青云那才对啊。

    于向天看到了那位血牙大叔在注视着自己,远远的对他行了个礼,晃了晃自己手上的名件。

    名件在他手上?青云这丫头,怎么想的?这才几天就把人给“放”了。算了,小孩子家的事,少管。哼哼,试练可不是过家家,真出了事我也没办法。

    想到这里,治安官转过头,又开始打量起其他人来。

    很快,包括于向天在内的所有人,都被带入了训练场。这是一片宽阔的平地,四周同样用高高的木桩与外界隔开,可能是因为常年在这里操练的原因,中间的地上已经不长草了。训练场边缘有六间长长的房子,有些集体宿舍的感觉。另外还有几间独立的小屋子,似乎是给教员们准备的。算上村子里的旅店,总共可以容纳二百多人,应该是够用了。

    大家都站定以后,场外的一位军官装束的人对外面行了一个军礼,然后,一晃一晃的向这边走了过来。同时,狼骑兵大队调头离开了小牛村。

    那军官走近了,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是个不能招惹的主。从那喜欢横晃的膀子上就能看出此人已经嚣张惯了,再看看那由于肌肉太过发达而不见的脖子,那被肌肉硬生生挤变了型的制式铠甲,还有他拎在手中的家伙……狼神在上,这是什么怪物!于向天目测了一下,此“物”的小臂应该粗过他的大腿。

    “兔崽子们,听好了!我,叫夜刃·雷,是这次试练的负责人,今后半年内,你们见到我的时候,要叫长官。规矩,你们大多都知道,但我还是要再讲一遍。为什么呢?因为我讲了以后,你们犯了规矩的时候,我就可以用这个……”这位负责人举起了他的右手——那是一根近两米长的金属棒,棒上最细的地方也有碗口粗。整个棒子黑幽幽的,棒头像个特大号西瓜,上面寒光闪闪,布满了狼牙一样的钢刺,看得人浑身发冷。“我就用它,告诉你们不懂规矩的下场!”

    说到这里,他一翻手腕,“啪嚓!”一声,用那棒子把身边一块大石碾得粉碎,那棒子抬起的时候,有些微弯的刺上还挂着石头渣子。

    “都听仔细了,嘿嘿……如果谁敢忘了,我就让他记一辈子。”

    “一,不许质疑我的权威!我来的时候,我的军团长告诉我,如果我把你们打死了,有他顶着。”

    “二,我会拿走你们的名件,直到我宣布你们通过试练或是被淘汰!当然,死人就没那个必要了。”

    “三,没有我的允许,禁止私斗!如果你们觉得自己骨头够硬,可以试一试。”

    “四,没有我或者你们导师的允许,禁止走出这个村子!我规定,随意走出村子的人,会被打断双腿!”

    “五,…………”

    那憨憨的,闷雷般的声音,配合这位总负责人口中一个一个蹦出的字,让于向天听得肝都颤了起来,他发誓一定要守规矩,不越雷池半步。当然,如果有某位“同学”将要触犯某一条,他也一定会拼命去阻止。

    现在,试练,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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