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当家大女人 正文 第四章 调戏!

正文 第四章 调戏!

目录:当家大女人| 作者:怪眼| 类别:都市言情

    “你刚才给小二姐的是什么?”朱传九问道。

    “红晶,没见过吧?也是,你家是杀猪的,见到的应该都是白晶,红晶这么贵重的你家应该找都找不开吧!”杨小金说着又从腰间荷包里拿出一颗小拇指头大小的红晶,扔给朱传九。

    朱传九没理她那副瞧不起的口吻,接过这亮晶晶的小东西仔细研究了起来。

    这红晶是呈多面体的,除了有红色之外,周身透明,在阳光下,看起来十分璀璨,有点像是现代的钻石;可是入手却很轻,朱传九不禁怀疑是塑料做的,放在牙齿上咬了一口,那坚硬度险些没让她的牙齿崩掉!掉在桌上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十分可爱。

    朱传九把玩着这红晶,不禁问道:“这一颗红晶可以买到什么东西?”

    杨小金见她问这么无知的问题,也不奇怪,朱传九本来就是个傻子,不知道这个人人都知道的常识很正常。于是边盯着窗外街上的人流,边给她上起课来。

    原来在女尊国的货币就是一种晶体,这晶体不是在矿山里开采出来的,而是经过某种提炼技术烧出来的,这种技术很复杂,一般的平民百姓都弄不懂这其中的窍门,这也就避免了有人仿造的麻烦。

    这晶体刚提炼出来是透明的,像是玻璃珠子,体积一般也只有小拇指大小,被磨成多面体之后,就是一白晶。而给白晶上色又是一个比较难的工作,所以红晶的价值比白晶高,更高价值的还有蓝晶,黄晶。它们之间的兑换比例是,一百白晶可以换一红晶,一百红晶等于一蓝晶,一百蓝晶也可以换一黄晶。平时,人们都是使用的白晶,这种最多,一白晶可以买两个大肉包,大概相当于现代的一元钱。基本上女尊国每一个普通家庭,每个月有十个红晶就可以过得很好了。

    也只有像杨小金这样的富家千金才会随身带着这么多钱,红晶都会随手打赏给别人,也无怪人家小二姐一副欢天喜地的样子,看到朱传九这样的穷人也不说什么废话。她给朱传九的那一红晶他似乎也没有收回的打算。

    朱传九毕竟是在现代见多识广的,一颗红晶就相当于一百元钱,要不是因为它看起来有点像传说中的粉钻,她都不屑于接过来,所以也没有太多的感觉。

    杨小金的注意力一直在街上,不禁让朱传九也好奇起来,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瞧她这么眼巴巴地盼着。

    朱传九看着街上的人流,这时才发现,女尊国的女人并不人人都像她和她娘朱传八一样长得高大魁梧,五大三粗的。只是在女尊国对女人的要求没有像现代一样那么挑剔,很多女人都是不会打扮的出门的,她们的衣着都很随便,一般在穷人身上最能体现。头发也不会特意像古代女人一样梳的漂漂亮亮的,只是随意在脑后或者是头顶用布条一扎,神态动作也相对比较粗鲁,一点也不会像现代女人那样随时随地的注意自己的动作是否优雅。基本上走八字步,O型腿,弓腰驼背的人大有人在,更有的女人还会边走边抖着肩膀或是双腿,完全是集流氓痞气于一身!十分个性!

    总之就是两个字,就是粗鲁!这些都是一些看起来没念过书的人,而自诩读书人的女人就斯文多了。她们都是踩着自觉最有风度的方步,姿态挺拔,慢悠悠地走着,绝不轻易和人擦撞,衣服都是长袍,头发也是头顶扎起,脑后却都披散着,五官稍微端正一点,就俨然是一个翩翩俏学子,大多都会让一些经过的男子投以爱慕的眼光。

    女尊国的男子在一些教条之下,基本上未婚男子是很少出门的。这是因为未婚男子在很小的时候,都会在额头之间点上一枚代表贞洁的守宫砂,这样的未婚男子看起来都特别漂亮,吸引人。也不知道是那颗朱砂痣让人看起来很标致,还是它所代表的意思让女人兴奋,总之一旦有这样的男子出现在大街之上,就会有无聊的女人上去围观或者是调戏,倒也不是想对他做什么,只是都喜欢看到男子害羞而逃的模样,也算是女人们的一种娱乐。

    所以大街上来往的男子大多数都是已婚男子,再不然就是有家人陪伴的,这些未婚男人一个个看起来都娇娇弱弱,羞答答的,从没有大步走路或是动作粗鲁的,都像是小媳妇儿一样,不多话也不招惹是非,都十分规矩,深怕给人留下轻浮轻佻的印象。

    朱传九看着这似乎被人欺负的抬不起头的男子,心里大感有趣。

    这时,杨小金似乎看到一个人,她拍着朱传九的肩膀,指着窗外说道:“那不是经常欺负你的丁益吗?她前段时间不是因为打伤了人被你二嫂给抓进大牢吗?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

    朱传九顺着她指的人看过去,只见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女子,二十来岁的样子,长相平凡,个头不高,迈着八字步走路,走在路中间,左晃右晃,惹得街上的人都不敢靠她太近,免得和她撞上,再被她讹上了。一看就是个无赖型的人物,也不知她嘴里在嚼着什么,抖着肩晃着膀,在人群中东张西望。

    现在的朱传九当然不会认识她,也没有太大反应。看过就移开了视线,这时街上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对主仆,是一个未婚男子带了一个小厮,他面上带了面纱,额间有一颗金红色的朱砂,眉眼俊美,身穿白色绣有浅红色花纹的长袍,腰间丝涤束身,挂了一块绿色玉佩。身材精瘦修长且挺拔,大概有一百七十五公分左右(这个身高在女尊男子中是比较高的,朱传九的家人除外。),远远一看就感觉气质与众不容,是个美人儿。

    他的小厮也看起来长得十分标致,比之一般的小家公子也差不到哪儿去。

    这小厮都长成这样了,更何况他的主子,肯定也绝对不会差。有这样想法的,不止朱传九,那在大街上无事瞎晃的丁益也有同样的想法。

    只见她走过去,一副流氓样的拦在了那对主仆之前,轻佻的笑道:“哟,这是哪里来的美人儿啊?怎么我在青县住了这么久都不知道还有这么标致的人儿呢?”

    旁人一见这情景,大概是都认得这个流氓女,立刻避祸似地都离得远远的,深怕招惹了是非。

    那对主仆见这情形,不禁一愣,但也没有惊慌,他们互相看了一眼,那小厮挡在了主子前面,一脸戒备,喝问:“你想对我家公子干什么?”

    “你着什么急啊?我这不是想和你家公子先认识认识吗?认识了之后在干什么也不急啊!”那丁益轻挑的说着,径自理了理她那鸡窝似的乱发,装出一副很有风度的样子,有礼对着那白衣公子作了一个揖,然后拽文说道:“小女子丁益,不知公子闺名为何?年龄几许,有否许过人家?”

    那公子一听这话,不禁脸色一变。丁益虽说的斯文,可这些问题都不是一个陌生女子该问的,分明是把他当成了没门没户的浅薄人家来调戏,当然忍不住大怒了。

    朱传九看到这一情景,惊奇之余不禁只想大笑出声!大有恨不得过去和那丁益斩鸡头烧黄纸当场结拜为金兰姐妹的冲动!

    看到男人居然遭到女人的调戏,朱传九只觉得大快人心!

    想当年,她前世到一个地方去出差,到了晚上出门吃饭时,看到街上到处都是一些年轻的男男女女,经常发生一些男人调戏女人的事件,就连警察都管不过来。基本上女孩子都不敢出门,要出门也会找同伴相陪,否则一个人或人少走在街上的话,很可能遭到流氓男伸出魔爪袭胸。

    当时她看到这些肆无忌惮的家伙,真是气愤到了极点,想教训他们也没有那个能耐,深恨这些男人的无耻。现在,看到调戏的戏码,是角色调了过来的,当然感到心情畅快,恨不得上去和那丁益讨论一下关于调戏男人的心得!

    朱传九在一边津津有味的欣赏,可是杨小金却坐不住了,当她看到那白衣男子时就已经从椅子上跳了下来,又看到那丁益竟然上前调戏,更是大感着急。

    原来这白衣男子就是杨小金一直盼着见到的展家公子,好不容等到他出现,不想竟出现了这一幕。

    如果她是个大人,也许还可以下去英雌救美,可是她现在的个头,一看就完全没什么威慑力,也打不过人家,随身的丫鬟也被她留在了学堂,更不用提什么救美了,只能在楼上干着急。

    突然,她看到朱传九,想到她的身高,连忙拉起她,说道:“你帮我去救美人哥哥,我把这些都给你!”说着她把荷包扔给朱传九,里面的晶体发出清脆的撞击之声,看来数目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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