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百谷王 第一百一十四章 混入魔谭城

第一百一十四章 混入魔谭城

目录:百谷王| 作者:熊抓鱼| 类别:武侠仙侠

    魔谭城的城门口。

    “咩,快点快点,是不是要我用鞭子抽,你们才肯拿出力气走路?”一个黑袍羊头人挥舞着手上的鞭子,啪一声,抽在地面上。

    他的面前,是一群衣衫简陋,身材单薄的羊头人奴隶。他们结束了一天的繁重劳作,正在几个监工的喝骂中,缓缓走进城门。

    羊头人也有农业和畜牧业,他们让奴隶在阴暗的洞窟中种植菌菇,每一个菌菇,都有拳头一般大,一个月就能收割一次,菌菇对生长环境的要求不高,只需要阴暗潮湿即可,符合这个要求的洞窟,在地底到处都是。

    羊头人还饲养一种肉虫,以菌菇为食,长得白白胖胖,肉质鲜嫩又有营养,就和人类养猪差不多,不过在羊头人的社会中,至少要披上黑袍,才有权食用肉虫这等美味,奴隶只能喂养,不准食用。

    羊头人的阶级非常严格,第一等是祭司,穿红袍,拥有各种特权;第二等是贵族,穿黑袍,袖口和领口镶红边,只有祭司的直系亲族,才能拥有贵族身份,也享有一些特权;第三等是卫队,穿黑袍,亦兵亦民;第四等是奴隶,穿兽皮破布,日日劳作,没有任何权利。

    黑袍监工驱赶着奴隶穿过城门,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城门口,站着两个同样身穿黑袍的门卫,他们对此早已熟视无睹,甚至将此看成天经地义,仍在嘻嘻哈哈地谈笑着。

    “咩,你还记不记得一个月前,近十支巡逻队集体失踪的事?”

    “竟然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时间过得真快,咩!”

    “有人说凶手是不知从哪儿来的外来妖兽,也有人说是被其他城市放逐的神秘猎杀者。”

    “管他呢,这件事不是已经解决了么?几个祭司老爷到外面去转了一圈,把那个不知是谁,吓得屁滚尿流,逃之夭夭,一个月来,都没听见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这些都是谣言,既然连那是谁都不知道,怎么知道他吓得屁滚尿流,逃之夭夭?我倒是听说,有个祭司老爷,出去了就没再回来,连尸体都找不到了。”

    “咩?有这回事?”

    “当然有,我有准确消息,那个祭司老爷的家族,已经从一等贵族,降到了二等贵族。”

    “咩,我知道,有在职祭司的家族,是一等贵族;如果祭司老爷死了,下一代又没有祭司,就要降一等,做二等贵族;下下代再不出祭司,就要降到三等贵族;下三代都不出祭司,就会被剥夺贵族头衔,后代只能加入卫队;如果连当卫队的资格都没有,就会被贬为奴隶。”

    “咩,别再说了,你看,有个祭司老爷过来了。”

    两个黑袍门卫立刻站直了身体,目不斜视。

    城门前的不远处,汇聚了二十多条隧道的出口,此时在其中一个出口处,走出一个红袍人,向着城门走来。

    红袍人的领口绣着一条金色纹路,这说明他是一阶祭司,如果是两阶祭司,就有两条纹路。

    他从两个门卫身边走过,两个门卫大声道:“恭迎祭司老爷入城!”

    红袍人没有回答他们的话,甚至都没看他们一眼,不过两个门卫不以为怪,心里还道这才是祭司老爷的派头!

    城门内几步路的地方,有一间小屋,小屋里有另一个红袍祭司,正摆着一个奇怪的姿势,单腿独立,两手抱胸,他往窗口看了一眼,见红袍人走进城门,也没有上来套近乎的意思。

    进城的红袍人正是段冲所伪装的,两个门卫和红袍祭司的反应,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这一个月里,他不仅在增强自己的实力,也在思考让自己混入羊头人城市的方法,以及在混入过程中,自己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

    从历次俘虏的羊头人口中,段冲得知了很多事情。

    魔谭城是一个缺少人情味的地方,权力争夺是这里永恒的主题,祭司和祭司,家族和家族之间,随时都在勾心斗角。

    羊头人信奉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哲学,他们认为能在这种恶劣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屹立不倒,才是真正的强者,通过优胜劣汰,让弱者成为强者的食粮,让强者领导整个族群,进而使整个族群,都能在竞争中不断进步!

    在此背景下,两个陌生祭司,一般很少交谈,因为对方随时可能为了各种目的,而向自己挥刀。

    这里,人人都在戒备着他人,人人都缺少安全感,一旦感到自己受到窥探,很可能立刻暴起,先发制人。哪怕多看两眼,都可能引发一场争斗。

    因此,段冲相信这身红皮,可以帮自己挡掉不少麻烦。

    魔谭城内的建筑,依托于许多高大的尖石凿就,高的有六层以上,低的也至少有两层。

    “根据那个羊头人的供述,走私商队出发的时间就定在今晚,我先去他们集合的地方看一看。”

    段冲在街上转了一圈,街上行走的大多是黑袍羊头人,看到段冲一身红袍,立刻低头,加快脚步,快速离去。

    走私商队的集合地点,在城市另一头的广场,由于广场中央有座十二丈高的标志性建筑,在周围一片尖石中最为明显,因此并不难找。

    段冲隔着很远就看见,那是一座高耸的大钟,钟面半径至少有一丈,围绕着圆心,燃烧着内外两圈火苗。内外圈都有十二朵,外圈每过一个时辰,就会熄灭一朵,内圈每过十二分之一个时辰,就会熄灭一朵。

    段冲来到广场的时候,时间还早,他没有直接走进广场,而是在广场边的一条小路上,找了一间酒馆,要了一杯城里常见的高档酒,然后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不时注意广场上的情况。

    他之前干掉过好几批巡逻队,又搜刮了一个红袍祭司的储物袋,身上有不少羊头人的货币,这是一种金属质地的硬币,在人类世界里无法通用,段冲花用起来,并不吝惜。

    过了一段时间,广场上来了几辆用驼兽拉着的大车,车上都用布遮着,片刻后,另一个方向,又来了几辆。

    段冲从羊头人俘虏那里得知,这支走私商队,是由城里几家大贵族联合组织的,那个俘虏曾是其中一家大贵族的私兵,因为得罪了家中实权人物,被贬去巡逻队,结果撞在了段冲手上。

    “看来,是动手的时候了。”段冲扔下几枚硬币,起身走出了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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